法律分析:可以要求按照人身損害賠償標準進行賠償,賠償項目有醫療費,住院期間伙食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等,經鑒定構成傷殘的還可索賠傷殘賠償金,具體數額以實際損失為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在公司上班摔手骨折公司應一次性補償員工多少錢?這個需要 傷殘等級鑒定 確定級數后才可以計算您的損失。 工傷賠償項目 、計算方式及其標準 工傷賠償,包括因工受傷與因工死亡兩個不同階段不同情形的賠償。工傷賠償需要計算的項目繁雜,計算標準不一,費用支付單位承擔者也不是單一的。整理如下,以供參考: 一、受害人未死亡的情形 1、醫療費 醫療費=診療金額+藥品金額+住院服務金額 康復性治療費=醫療費=診療金額+藥品金額+住院服務金額 2、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人數×天數×70% 3、交通食宿費 交通食宿費=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職工因公出差交通費標準×往返次數+職工因公出差住宿費標準×天數+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費標準×天數 4、輔助器具費 輔助器具費=配置標準×器具數量 5、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福利及陪護費 (1)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福利=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 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支付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情況特殊可延長,延長期限不超過12個月,即最長也不超過24個月。 (2)停工留薪期內的陪護費,需要支付,但尚無明文規定按什么標準進行計算。 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1條的規定處理: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6、生活護理費 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情況 生活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50% ⑵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情況 生活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0% ⑶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情況 生活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 費用支付單位: 工傷保險基金 《工傷保險條例》第32條 7、傷殘補助金 傷殘補助金=本人月工資×月數 一級:24個月;二級:22個月;三級:20個月;四級:18個月;五級:16個月;六級:14個月;七級:12個月;八級:10個月;九級:8個月;十級:6個月。 8、傷殘津貼 傷殘津貼=本人月工資×百分數 本人月工資:實務中一般按定殘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月工資計算。一級至四級:一級:90%;二級:85%;三級:80%;四級:75%。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條件:從評殘后到退休年齡 辦理退休手續 之前。退休后享受基本 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基金補足差額。 五級至六級:五級:70%;六級:60%。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的,由工傷職工所在單位補足差額。 條件:難以安排適當工作。如能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適當工作,則發放正常工資。 9、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和 傷殘就業補助金 (兩項合并計算)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賠償基數×月數 賠償基數為: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一級至四級不享受。因為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要 保留勞動關系 ,退出工作工崗位,享受傷殘津貼,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問題。 五級至六級:五級XX個月、6級XX個月。 七級至十級:七級XX個月,八級XX個月,九級XX個月,十級XX個月。 10、舊傷復發待遇 享受上述1、2、3、4、5的待遇。 二、受害人死亡的情形 1、喪葬補助金 喪葬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 2、供養親屬撫恤金 配偶每月撫恤金=工亡職工本人月工資×40% 孤寡配偶每月撫恤金=工亡職工本人月工資×(40%+10%) 其他親屬每月撫恤金=工亡職工本人月工資×30% 其他孤寡親屬每月撫恤金=工亡職工本人月工資×(30%+10%) 以上配偶及其他親屬所得撫恤金之和不應超過工亡職工本人生前的工資。 供養親屬的范圍: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全國上年度職工年工資20倍計算 4、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待遇 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只享受喪葬補助金,標準如上述1計算方式。 5、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享受上述1、2所述待遇。 三、受害人因工發生事故而下落不明的情形 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工資照發。 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受供養親屬享受撫恤金,待遇標準如前述二 2方式計算。 受害人被法院宣告死亡的,按前述二 1、2、3項目及方式計算。 四、再次發生工傷的待遇 工傷職工再次發生工傷的,按前述有關項目的方式計算。 如果用人單位應參加而 未參加工傷保險 的,以上各項費用均由用人單位負責。
法律客觀:《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法律分析:在工場工作時受傷的,按人身損害能賠償多少錢,要依據受傷的實際情況而定,賠償的項目包括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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