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倒車過失致人死亡應如何定性
工地上倒車過失致人死亡應如何定性屬于重大責任事故罪。
重大責任事故罪是指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行為。
重大責任事故罪是近年來常見多發的一種犯罪行為,不僅危及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也造成了國家和群眾財產的重大損失,嚴重地阻礙了企事業單位的正常經營和發展,直接危害到社會的穩定。中國1979年頒行的刑法第131條即有規定,現行刑法第134條又原樣保留了該規定,最高司法機關也沒有新的司法解釋,有效懲治重大責任事故犯罪和保障企業生產、作業安全的功能。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工廠、礦山、林場、建筑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生產安全。現代生產,愈來愈表現為協作、有序的狀態,從而形成各行各業生產的系統化。某個環節發生的問題,不僅僅是操我個人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問題,并且往往直接關系到整個生產安全。世界各國普遍重視運用法律手段保護生產安全。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1963年3月30日國務院發布的《關于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定》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全生產的教育、檢查等方面作了規定。此外,為了使各行業的安全生產規范化,國家陸續發布了《礦山安全法》、《礦山安全監察條例》、《關于加強防塵防毒工作的決定》、《防止瀝青中毒辦法》、《工廠安全衛生規程》、《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森林防火條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等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作為重大責任事故罪所侵犯的客體的生產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危害生產安全,同樣表現為能夠使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的損害。其特點是這些損害發生在生產過程中。
【拓展資料】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生產和作業過程中違反規章制度,不服從管理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重大責任事故罪在客觀方面有兩種表現形式:
一種是行為人在生產、作業活動中,不服管理、違反規章制度,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即一般職工本人直接違反規章制度,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不服管理”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不服從本單位安全生產的要求或者不服從單位領導有關安全方面的工作安排。“違反規章制度”是指違反有關生產安全方面的操作規程、勞動紀律和勞動保護等規定。“不服管理”與“違反規章制度”的表現方式是多種多樣的,既可以表現為作為,如擅自移動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標志、開關、信號,在禁火區生產時使用明火作業等;也可以表現為不作為,如值班時外出游玩、睡覺打噸、精神不集中等。其實,在許多情況下,“不服管理”與違反規章制度“是一致的。
倒車致人死亡的怎么處罰
一、倒車致人死亡的怎么處罰
1、倒車致人死亡的,可能會判交通肇事罪或過失致人死亡罪,處罰標準具體如下:
(1)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3)犯交通肇事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5)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1、犯罪主體是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2、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安全;
3、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
4、在客觀方面上,必須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后果。
倒車壓死人是過失致人死亡嗎
法律分析:看具體情況如果不是盲區或其他客觀原因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的情況下則屬于過失犯罪。因為倒車壓死人的行為屬于應當預見且能預見的卻沒有預見或過于自信而沒能避免,則構成過失犯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五條 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
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倒車不小心壓死人算什么罪
倒車致人死亡會定交通肇事罪或者過失致人死亡罪。如果行為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的,則定交通肇事罪;如果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則定過失致人死亡罪。
一、倒車時應注意什么
1、調整好車內的后視鏡能夠清晰看到車后情況
2、同時兼顧左右兩個倒車鏡
3、控制一定的車速
4、有行人和來往車輛時要及時停車等待
5、結合倒車影像判斷準確距離
二、關于機動車倒車的規定是什么
(一)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二)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三)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四)遇放行信號時,依次通過
(五)遇停止信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七)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三、倒車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1、是移位倒車時會出現碰撞、刮擦、掉溝等交通事故,這時應注意車輛所移位置的寬窄程度,判斷好車輛后方、兩側的障礙物與后輪所處的安全位置。必要時,應有人在車后指揮。
2、是拐彎倒車時,會出現車尾碰撞和車身刮擦的交通事故。此時應注意判斷轉彎內側和車輛后方的情況,并從倒車鏡兼顧車身的兩側,注意回轉方向盤的時機。
3、是車庫倒車時,若車輛視線情況良好,則可從車輛后窗直接觀察判斷進行。若倒車視線差,不能直接看清后面,則應打開車門,從車門一側來判斷車身在庫位的位置,同時注意從倒車鏡里觀察車身的另一側,以防刮庫或刮壞其他車輛。
4、是調頭倒車時,如路面較寬,可從倒車鏡里直接判斷車尾或車輪邊操作的方法進行。如需多次前行后倒的,應下車看清理面與車輪的安全距離,以防掉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