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勒索罪量刑標準
一、敲詐勒索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要挾等方法,強行索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量刑格
1、敲詐勒索3000元以上不足4000元,基準刑為管制刑;
2、數額4000元以上不足6000元的,基準刑為拘役刑;
3、數額6000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5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敲詐勒索數額2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二、敲詐勒索罪的處罰標準是什么
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的規定,現對敲詐勒索罪數額認定標準規定如下:
(一)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為起點;
(二)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一萬元至三萬元為起點。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上述數額幅度內,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敲詐勒索罪“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具體數額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認定構成敲詐勒索罪的,也是對敲詐的財產數額、具體情節有一定的要求。其中敲詐勒索公私財產數額要達到較大的標準,這里的數額較大就是在1000元-3000元以上。而在情節上面,則需要達到嚴重的程度,二者可以擇一而行,不然的話也就不能直接認定構成敲詐勒索罪。
觸犯敲詐勒索罪怎么處罰
一、 敲詐勒索罪 怎么處罰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 我國 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 敲詐勒索 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 犯罪未遂 。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是本罪的加重情節。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敲詐勒索罪的慣犯;敲詐勒索罪的連續犯;對他人的犯罪事實知情不舉并乘機進行敲詐勒索的;乘人之危進行敲詐勒索的;冒充國家工作人員敲詐勒索的;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巨大的;敲詐勒索手段特別惡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殺或其他嚴重后果的等等。 如果其威脅或要挾手段尚未造成被害人嚴重 傷殘 或者死亡,可以認定為敲詐勒索罪;如果造成被害人嚴重傷殘或者死亡的,可根據案件具體情況認定為 故意傷害罪 或者 故意殺人罪 。 二、敲詐勒索罪能從輕處罰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以下情節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一) 敲詐勒索數額較大,行為人認罪、悔罪,退贓、退賠,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犯罪情節輕微,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 行政處罰 : (1)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2)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 主犯 的; (3)被害人諒解的; (4)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二)敲詐勒索近親屬的財物,獲得諒解的,一般不認為是犯罪;認定為犯罪的,應當酌情從寬處理。 (三)被害人對敲詐勒索的發生存在過錯的,根據被害人過錯程度和案件其他情況,可以對行為人酌情從寬處理;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無論是犯什么罪,法官在量刑處罰的時候,除了要嚴格在《刑法》規定的量刑標準內容作出判刑外,同時也要結合到具體的數額或者情節,這樣才能做到罪刑相適應原則的要求。而此時如果存在一些酌情情節,那么實際處罰的時候也是可以從輕或減輕進行處罰的。
敲詐威脅勒索怎么處理
一、敲詐威脅勒索怎么處理
1、敲詐威脅勒索,應當立刻向相關的公安機關報案。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就構成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二、敲詐勒索罪有哪些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敲詐勒索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不僅侵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還危及他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權益。這是敲詐勒索罪與盜竊罪、詐騙罪不同的顯著特點之一。敲詐勒索罪侵犯的對象為公私財物;
2、客觀要件。敲詐勒索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采用威脅、要挾、恫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的行為;
3、主體要件。敲詐勒索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敲詐勒索罪;
4、主觀要件。敲詐勒索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必須具有非法強索他人財物的目的。如果行為人不具有這種目的,或者索取財物的目的并不違法,如債權人為討還久欠不還的債務,而使用帶有一定威脅成分的語言,催促債務人加快償還等,則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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