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可以調解嗎
一、刑事案件可以調解嗎
1、刑事案件不能調解。在刑事案件中,公訴人是原告,法院不能調解公訴人與被告人的爭議。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被害人是原告,法院可以就民事爭議部分進行調解。被害人得到滿意的賠償,不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了,檢察院還要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這時,法院可以對被告人從輕處罰,但不能因為被害人要求而判被告人無罪。少數刑事案件是可以自訴的,自訴案件的原告是自訴人,法院可以進行調解。
2、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八條
【和解協議的適用范圍】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
二、刑事案件的罰金規定標準是什么
1、無限額罰金制。即刑法分則僅規定選處、單處或者并處罰金,不規定罰金的具體數額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自由裁量的具體數額;
2、限額罰金制。即指刑法分則規定了罰金數額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規定的數額幅度內裁量罰金;
3、比例罰金制。即以犯罪金額的百分比決定罰金的數額;
4、倍數罰金制。即以犯罪金額的倍數決定罰金的數額。
公訴案件可以和解嗎
公訴案件的刑事部分不能調解、不能私下和解,但公訴案件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可以由雙方和解或由法院調解。
【法律分析】
公訴案件刑事和解是可以的,但需要符合規定的條件,即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罰的、7年有期徒刑以下過失案件等,對于上述兩種公訴案件是可以進行刑事和解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案情而定。私下和解必須滿足一定的情況才可以,必須是當事人自愿和解的,然后另一方協商過后同意和解請求的,雙方在法院的審理過程中提出和解的要求,然后雙方達到和解的目的。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通過調停人使被害人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溝通、共同協商,雙方達成民事賠償和解協議后,司法機關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責任或從輕減輕刑事責任的訴訟活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八條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
公訴案件和解的條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
可以進行和解的公訴案件類型一般是兩類,即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關于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侵犯財產犯罪兩類犯罪的罪名,并且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以及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一般來說不可以和解,但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七十七條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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