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機動車 的,已經 構成危險駕駛罪 ,依法應處拘役并處罰金。 根據《 刑事訴訟法 》的規定可得知醉酒駕駛 拘留多少天 ,對于 涉嫌危險駕駛罪 的 犯罪嫌疑人 的 刑事拘留時間 一般應為十四日,如果在此期間被取保候審的,則可以暫時被釋放;如果沒有取保候審的,在拘留后還要被逮捕和判刑,直到服刑期滿后才會被釋放。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 駕駛機動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法律客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根據《刑法》第四十二條及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醉駕判處拘役的期限最短為一個月,最長為六個月。 一般審判實務中每增加80mg/100ml,增加一個月拘役期限。醉駕一般判刑1個月到6個月,數罪并罰的情況下也不能超過1年。同時,醉駕在宣判前被先行羈押的,其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一、醉駕拘役的時間根據法律規定,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并罰不得超過一年。徒刑自人民法院判決確認之日起生效。但是,如果該人在宣判前被提前拘留,將從刑期中扣除一天拘留。也就是說,醉酒駕駛被判處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至六個月,數罪并罰的情況下不能超過一年。同時,醉駕在宣判前被提前拘留的,將從一日刑期中扣除一日拘留。二、醉酒駕駛機動車加重處罰的情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 4.1 酒精含量閾值車輛駕駛人員飲酒后或者醉酒后駕車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閾值見表1。表1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酒精含量閾值駕駛行為類別閾值駕駛行為類別閾值(mg/100mL)飲酒后駕車≥20,<80醉酒后駕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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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的判刑時間:
1、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一次記12分將被降級,暫扣機動車6個月,處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A1照5年后領取增駕,A2、B1照3年后領取增駕;
2、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處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兩年內不得領取駕駛證,10年內不得增駕A、B照;
3、飲酒駕駛營運車的:
處15日拘留,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領取,10年內不得增駕A、B照;
4、飲酒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終身禁駕:
飲酒駕車一次記12分將降級,失去原最高準駕車型資格,重新學習、考試。一旦被吊銷駕駛證的,10年內均不得增駕A、B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是否會被判刑要看具體情況。按照醉酒駕駛進行處罰,飲酒后駕車的處罰標準為罰款500元,記12分,暫扣駕照3個月,醉酒駕駛的處罰標準為行政拘留15天,罰款1500元,記12分,暫扣駕照6個月。另外,根據最新的刑法修訂案,2011年5月1日之后,醉酒駕駛行為將涉嫌“危險駕駛罪”,會被處以拘役和罰金。
法律客觀:《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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