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法規定,機動車違章后,一般在網上3~7天就可以查詢到或者收到短信通知,最晚不能超過13個工作日。以下兩種情況: 一、如果現場被交警搜索查到并確認簽字,車主需要在違章后的15個工作日內去違章當地的交警隊接受處理,超過15天沒有去接受處理,每天交納3%的滯納金,但滯納金金額不會超過原罰款數額的一倍 二、如果是電子眼監控拍照的話,車主在交通網站查詢到違章記錄后,可以在機動車年審前一個月內去違章地的交警隊接受處理,不用15日內就去處理的,但要注意盡量不要超過一個駕照的記分周期,避免一個記分周期沒有及時清零而導致在下一個記分周內累計扣滿12分的情況。 以上對于違章罰款什么時候交做出了詳細的介紹,建議盡快繳清罰款。
法律客觀:《刑法》第五十三條 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于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法律分析:罰金是判刑后交。罰金在人民法院判決之后繳納,人民法院在判處罰金時,應當同時規定繳納的期限,并明確是一次繳納還是分期繳納。罪犯按人民法院規定的期限繳納。對于指定的期限屆滿,罪犯有繳納能力而拒不繳納,人民法院可以強制期繳納。對于隱藏、轉移、變賣、損毀已被扣押、凍結財產情節嚴重的,按”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三條 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于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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