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被害人諒解的被告人,符合宣告緩刑條件的,可以判處緩刑,被受害人諒解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對于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屬于應當宣告緩刑的情形。
法律客觀:《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刑事案件有諒解書,可能會判刑。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達成和解協議,取得受害者諒解的,檢察院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法律客觀:《刑法》第七十二條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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