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經營老板和員工怎么判刑
法律主觀:
非法經營打工人員是否被判刑,主要看他所起的作用和他是否知情。如果行為人不知情的,不構成 非法經營犯罪 ;如果行為人知情并幫助非法經營者經營的,可能構成 非法經營罪 的從犯,對其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可知,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 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 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 非法經營罪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 違法所得 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 沒收財產 :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經營許可證 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非法經營罪上班會怎么判
非法經營罪 員工的判刑,要看員工是否知道公司的行為屬于非法經營。如果不知道不會進行處罰。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 (一)、 (四)項的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 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刑法》第二十七條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 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公司非法經營罪員工怎么判
非法經營罪員工的判刑,要看員工是否知道公司的行為屬于非法經營。如果不知道不會進行處罰。單位犯非法經營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照上述法定刑判處刑罰。
非法經營罪在主觀上要求行為人必須是出于故意,對于因不知其為非法而進行非法經營的,不認為構成本罪,而只能給予行為人以行政處罰。
根據以上規定,如果公司員工能夠有證據證明自己不知情,沒有參與到違法活動里,或者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非法經營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對非法經營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訴:
(一)違反國家規定,采取租用國際專線、私設轉接設備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經營國際電信業務或者涉港澳臺電信業務進行營利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經營去話業務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2)經營來話業務造成電信資費損失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3)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非法經營國際電信業務或者涉港澳臺電信業務,受過行政處罰2次以上,又進行非法經營活動的。
(二)非法經營外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在外匯指定銀行和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買賣外匯,數額在20萬美元以上的,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5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違反有關外貿代理業務規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偽造、變造的憑證、商業單據,為他人向外匯指定銀行騙購外匯數額,在500萬美元以上的,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居間介紹騙購外匯數額在100萬美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三)違反國家規定,出版、印刷、復制、發行非法出版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15萬元以上的;
2、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個人非法經營報紙5000份或者期刊5000本或者圖書2000冊或者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500張(盒)以上的,
3、單位非法經營報紙15000份或者期刊15000本或者圖書5000冊或者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1500張(盒)以上的。
4、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非法經營數額在30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5、個人或單位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
(2)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50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非法經營的行為屬于嚴重侵害我國的社會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但是非法經營罪的立案標準時很嚴格的,只有實施了法定的犯罪行為,并且造成了嚴重后果的,才能被認定為非法經營罪,非法經營罪最高可以被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是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第二百二十六條 【強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脅手段,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強買強賣商品的;
(二)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的;
(三)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投標、拍賣的;
(四)強迫他人轉讓或者收購公司、企業的股份、債券或者其他資產的;
(五)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的。
第二百二十七條 【偽造、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罪】偽造或者倒賣偽造的車票、船票、郵票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數額較大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倒賣車票、船票罪】倒賣車票、船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第三十條 【單位負刑事責任的范圍】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 【單位犯罪的處罰原則】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非法經營員工怎么判
涉及了非法經營的,根據法律規定,情節比較嚴重的會處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還會處罰一定的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就會處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還會處以罰金,如果所在公司進行了非法經營活動,那么對于公司員工的處罰就會看這個員工在這個非法經營活動中所起的作用的大小,如果在非法經營活動中起到了次要的作用或者輔助作用,則將會以其是從犯而進行處罰,但是會從輕、減輕甚至于免除處罰,而且要看所在單位的非法經營的種類、數額和次數進行進一步的確定。如果非法經營的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2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法律規定的“情節嚴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