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經營怎么定罪
非法經營罪是這樣判的:違反國家規定,有四項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如何認定非法經營罪
非法經營罪,是指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以及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根據刑法規定,行為人違反國家規定,實施非法經營行為主要包括:
1、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行為。所謂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物品,是指國家為了保證國民經濟或其他限制民間自由買賣的社會秩序的穩定而由國家專營部門專營、專賣的或其他限制民間自由買賣的物資。主要包括:國家限制或禁止自由買賣的物資,金銀及其物品,軍工產品,火藥產品,天然金剛石,麻醉藥品,卷煙等。但非法經營罪不包括刑法已列為特定犯罪對象的物資,例如槍支、彈藥、鴉片等。
2、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許可或者批準文件的行為。所謂進出口許可證,是指國家為加強對進出口商品的管理,對于依法須憑許可證進出口的貨物,按照國家的審批權限經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由外貿主管部門向進口人或出口人頒發的許可證明。所謂進出口原產地證明,是指對于進出口商品的原產地、來源處或出處加以確認的證明。以上文件均不得自由買賣的,因此,凡以此為標的進行買賣的行為均為非法行為。
3、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即除前兩項行為及本節內其他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外的所有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如,壟斷貨源、哄抬物價、非法傳銷等。
非法經營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1、自然人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恃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本條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非法經營罪怎么認定
法律主觀:
(一) 在主觀上要求行為人必須是出于故意,且以營利為目的,對于因不知其為非法且該行為并非以營利為目的的,不認為構成 非法經營罪 ,而只能給予行為人以 行政處罰 。 (二) 客觀上表現為: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的專營、專項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經營許可證 或者批準文件的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 非法經營 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的。 (三)在犯罪情節上要求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非法經營罪,而認定情節是否嚴重,應以非法經營額五萬元或所得額一萬元為起點。處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并處 罰金 。非法經營額30萬元以上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 沒收財產 。
法律客觀: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非法經營罪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非法經營罪怎么定性
非法經營罪 的定性根據 非法經營 的對象不同而不同,一般是指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的犯罪: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經營許可證 或者批準文件;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結算業務的; (四)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其 證據 也是根據經營對象不同而不同的,比如非法經營香煙,則需要證明其沒有取得特許經營證還有其存在銷售香煙的行為證據(包括非法經營者售賣時出具的單據憑證)。 《 刑法 》 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處或者單處 違法所得 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 沒收財產 :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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