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劣藥按什么標準立案
刑法中生產并銷售劣藥罪的立案標準是:造成人員輕傷、重傷或者死亡的或者是有其他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情形。行為人構成生產并銷售劣藥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條所稱劣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于劣藥的藥品。
生產銷售假冒偽劣藥品罪如何認定?
生產銷售假冒偽劣藥品罪如何認定? 生 產假 藥的行為表現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藥的活動,銷售假藥的行為是指一切有償提供假藥的行為。生產、銷售假藥是兩種行為,可以分別實施,也可以既生產假藥又銷售假藥,同時存在兩種行為。按照法律關于本罪的客觀行為規定,只要具備其中一種行為的即符合該罪的客觀要求。如果行為人同時具有上述兩種行為,仍視為一個 生產、銷售假藥罪 ,不實行 數罪并罰 。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結果,這說明本罪在犯罪形態上屬危險犯。而生產、銷售假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則屬結果加重犯,對其處以較重的 刑罰 。 認定生產銷售假藥罪的標準是什么 1、認定生產、銷售假藥罪,重點在于確認犯罪對象是否為假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認定假藥的標準是: (1)藥品所含成份與國家藥品標準規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者以他種藥品冒充此種藥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按假藥論處: (1)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須批準而未經批準生產、進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須檢驗而未經檢驗即銷售的; (3)變質的; (4)被污染的; (5)使用依照本法必須取得批準文號而未取得批準文號的原料藥生產的; (6)所標明的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范圍的。 2、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同時構成侵犯 知識產權 、 非法經營 等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3、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又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查處,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藥品作為治病救人的關鍵,一向受到國家的高度重視,一旦認定,后果非常嚴重。近些年食品藥品監管標準不斷嚴格,生產、銷售假藥罪的認定標準也在調整,但其原則不變,都是以是否產生嚴重危害人體的結果為主要標準。如果您受到了假冒偽劣藥品的困擾,建議您向專業 律師 咨詢,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銷售假藥劣藥最新標準和處罰
銷售假藥劣藥最新標準和處罰(一)關于假藥的定義為:
藥品所含成份與國家藥品標準規定的成份不符的。
3、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者以他種藥品冒充此種藥品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按假藥論處:
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
(1)依照本法必須批準而未經批準生產、進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須檢驗而未經檢驗即銷售的。
(2)變質的
(3)被污染的
(4)使用依照本法必須取得批準文號而未取得批準文號而未取得批準文的原料藥生產的。
(5)所標明的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范圍的.
(6)(二)關于劣藥的定義為:藥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的,為劣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按劣藥論處:1、未標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產批號的;3、超過有效期的;4、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窗口未經批準的;5、擅自添加著色劑、防腐劑、香料、矯味劑及輔料的;6、其他不符合藥品標準規定的。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根據《刑法》第150條的規定,單位犯生產、銷售假藥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個人犯生產、銷售假藥罪的法定刑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條 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四十二條 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劣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相關推薦:
購買抵押車合法嗎(抵押車合法嗎)
公訴是什么意思(公訴的通俗意思)
考公務員的要求和條件(考公務員的要求和條件)
私人轉讓二手車(私人轉讓二手車)
女職工產期待遇(員工休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