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國不可以進行安樂死。
據現行刑法解釋,安樂死屬故意殺人罪。對于其法律后果,一直有兩種爭論。一方認為,安樂死不能阻止行為的違法性,仍構成刑法上的殺人罪,但處罰可以從輕。另一方認為,安樂死雖然在形式上具備故意殺人罪的要件,但安樂死是在病人極度痛苦、不堪忍受的情況下提前結束其生命的醫療行為,而醫療行為是正常行為,因而可以阻卻其違法性,不構成殺人罪。
一、在中國普通人申請安樂死的條件
1、在中國普通人申請安樂死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從現代醫學知識和技術上看,病人患不治之癥并已臨近死期;
(2)病人極端痛苦,不堪忍受;
(3)必須是為解除病人死前痛苦,而不是為親屬、國家、社會利益而實施;
(4)必須有病人神志清醒時的真誠囑托或同意;
(5)原則上必須由醫師執行;
(6)必須采用社會倫理規范所承認的妥當方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安樂死在我國合法嗎在我國,救死扶傷是公民的道義責任,是醫務人員的職業責任。對生命垂危、痛不欲生的患者,應盡量給予醫務上的治療和精神上的安慰,以減輕其痛苦。人為地提前結束患者生命的行為,還難以得到一般國民的認同;即使被害人同意,這種殺人行為也是對他人生命的侵害。二、是否構成 故意殺人罪 在實踐中實施安樂死的行為主要有的三種情況:(一)沒有縮短患者生命的安樂死(即真正的安樂死),這種行為不成立犯罪;(二)具有縮短生命危險的安樂死(間接安樂死)。這種行為雖然具有縮短患者生命的危險,但事實上沒有縮短患者生命,因此也不成立故意殺人罪;(三)作為縮短患者生命手段的安樂死(積極的安樂死),即為了免除患者的痛苦,而提前結束其生命。這種積極的安樂死行為,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就目前來說,人為地提前結束患者生命的行為,還難以得到一般公民的認同;即使被害人同意,這種殺人行為也是對他人生命的侵害。特別是在法律對實行積極的安樂死的條件、方法、程序等還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實行積極的安樂死所產生的其它一系列后果不堪設想。因此在法律未允許實行積極安樂死的情況下,實行積極安樂死的行為,仍然構成故意殺人罪;既不能認為這種行為不符合故意殺人罪的犯罪構成,也不宜以刑法第13條的但書為根據宣告無罪。當然,量刑時可以從寬處罰。
法律客觀:《刑法》第十四條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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