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打,可以報警嗎?
孩子在學校被打了,報警有用。
打人屬于違法行為,警方是應該負責處理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應當承擔責任。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 【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學生在學校被學生打傷了怎么處理
首先,如果造成了輕傷以上后果,打人的學生已滿16周歲,打人者構成故意傷害罪,可以報警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
其次,可以要求打人者的監護人賠償醫藥費、營養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費用,追究民事賠償責任。
再次,學校有負有保證學生安全的義務,可以追究學校的民事賠償責任。
校園暴力可以報警嗎
可以報警。校園欺凌屬于校園暴力,一般由學校或者教育部門進行教育和處罰或者自行調解。如果情節嚴重,可以報警,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也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學生欺凌是怎么定義的
校園欺凌,指在校園內外學生間一方(個體或群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群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
如何應對校園暴力:
1、和施暴者談判拖延時間,然后瞅準機會逃跑或者經過談判取得合理信任
一旦你碰到了校園暴力,幾個女孩或者幾個男孩圍著你,你要盡量和他們談談,聊聊這樣對待你的原因或者是準備對你怎樣,一旦對方放松警惕,你可以趁機逃跑;如果你有把握打動他們,那就盡你的所能去取得他們的信任,盡量不發生暴力事件。
2、看見有人經過要大聲呼救或者報警
遇到正好有人經過你們的地方,一定要大聲呼救或者是如果你攜帶手機的話,一定要及時撥通電話報警。小編希望大家,如果有一天路過的時候,有孩子向你呼救的話一定要及時伸出援手,那是他們的希望!另外,報警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不給對方發現。
3、和家長、學校老師說明情況,對施暴者的處分
真的被施暴了之后,一定要和家長、學校老師說明情況,由學校來針對施暴者進行處分,千萬不能想著以暴制暴,那樣的做法是不能成功的,如果受害人以后也學著對方進行暴力事件,那和施暴者又有什么區別?
4、攜帶防身用品、報警器以防施暴者打擊報復
等他們被處罰之后,也不要想太多,但是為了防止他們會對你進行報復或者是在班級孤立你等等,但請不要在意。成功的人本來就是孤獨的。另外為了防止對方打擊報復要攜帶防身用品和報警器。
如何避免校園暴力:
1、放學結伴而行,不走小路
避免校園暴力的第一個方法就是惹不起躲得起,至少要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那么放學之后要和同學們結伴而行,有校車的盡量坐校車,有家長接送的就家長接送。結伴而行也不要走小路抄近路之類的,一定要避免一些潛在的危險地帶。
2、不單獨和同學外出,有事盡量在班級解決
課間或者放學,有不是很熟悉的同學找你外出的話,盡量不去,有什么事情就在教室里解決好之后再出去,畢竟社會那么亂,誰知道找你的是好人還是壞人,將可能性降低到最低,不可能在班級教室里對怎樣的。
3、穿著普通,不爭強好勝
小編看到現在的孩子,基本上性格上都很自我,自私,以自己為中心的有很多,穿著打扮上面更是有自己的心得。好在現在的學校基本都是要求穿校服很大程度上有所避免,但是也不是全部的學校都穿校服的,那么這些孩子一定要注意不要穿著太高調,和同學相處不要爭強好勝,要給自己給別人都留點面子。
4、家長教育要到位
發生校園暴力,家庭教育是很大的內因。不能全盤否定家長的教育,但至少他們的教育上是有缺失的。很多家長都是在該結婚的時候結婚,該生孩子的時候生孩子,對待孩子也許小時候還比較關心,等孩子上小學,上初中,重點關注就是孩子的學習。不可否認,孩子的學習好了基本上其他的行為也不會差,但是一味的關注孩子的學習,不關注孩子的性格心理教育,這樣真的好么?
5、學校教育、監督要給力
學校開設的心理教育課程和心理聊天室,很少有真正用到的,學校要做的就是將心理教育貫徹到孩子的生活中去,讓他們有個傾訴發泄的地方。另外學校既然成立的校園110,就一定要將監督檢查落實到實處,學校管理好了,就應該輻射到學校的周邊地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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