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喂養流浪貓狗,咬傷人的話要賠償嗎 要賠償。大家愛貓愛狗沒有錯,但需要注意你和你喂養的流浪動物之間的法律關系,在流浪貓狗咬傷人事件中,流浪貓傷人投食者是否應該承擔責任的關鍵是有沒有形成事實上的 收養 關系,如果長年給流浪動物供食,讓流浪動物活動并居留,這已經構成特殊的飼養關系,并轉化成事實上的收養,流浪動物傷人,投食者則要承擔相應責任。 這個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條 【遺棄、逃逸的動物致害責任】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原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 侵權 責任。 養犬人 根據《 聊城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 城區 養犬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明確了以下養犬人的職責和義務: 1、養犬不得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響他人休息時,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制止; 2、不得放任犬只恐嚇他人或者驅使犬只傷害他人; 3、不得遺棄犬只。對死亡犬只,養犬人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 4、對行為異常或有病態的犬只,養犬人應當及時到動物診療機構對犬只進行診療; 5、在犬只傷害他人時,養犬人應立即將被傷害者送到醫療機構診治,先行墊付診治費用,并承擔相應的 民事責任 ;養犬人對傷人犬只立即控制,24小時之內送畜牧獸醫部門檢疫,經畜牧獸醫部門確診為狂犬病的,在畜牧獸醫部門指導下進行無害化處理,所需費用由養犬人承擔。 此外,該方案還明確了以下養犬人法律責任: 1、因犬吠影響他人休息及因養犬干擾侵擾鄰里和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五條,對飼養人處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放任犬只恐嚇他人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2、驅使犬只傷害他人的,由公安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治安管理處罰 法》第四十三條,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以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拒絕、阻礙管理部門依法對違法違規養犬行為執法的,由公安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處警告或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4、 違章 養犬或者拒絕、阻撓捕殺違章犬只,造成咬傷他人或者導致人群中發生狂犬病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第六十六條,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嚴重的,造成狂犬病傳播危險的或造成他人殘疾、死亡的,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可以處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 5、飼養、銷售犬只及犬類產品的單位和個人拒絕、阻礙犬只強制免疫、檢疫、監測等犬只防疫工作的,按照《 山東 省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辦法》第四十條,由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責令改正,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并可處 5000 元以下的罰款。 6、養犬人攜犬出戶未及時對犬只排泄物清除,破壞環境衛生的行為,由城管執法部門根據《山東省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第五十條進行勸導、告誡,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予以處罰。 7、嚴禁占用道路、公共場所交易犬只,交易犬只必須到指定的場所進行交易。占用道路、公共場所養犬、售犬的,擅自舉辦犬類活動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糾正,對情節嚴重的可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8、偽造、買賣犬只免疫證件的,由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以上就是關于這個問題的答案,希望對大家有幫助。如果您需要關于這方面的幫助,網提供 律師在線 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 法律咨詢 。
法律客觀:《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條規定,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原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流浪狗咬人了,喂它的人承擔責任。
流浪狗咬人由流浪狗的原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擔責任,但流浪狗被遺棄后,事實上難以找到原所有人。找不到原主人,如果有人長期投喂流浪狗,由喂食流浪狗的人承擔責任。
如果長年給流浪動物供食,讓流浪動物活動并居留,就已經構成特殊的飼養關系,并轉化成事實上的收養。所以對流浪動物的侵害行為,投食者則要承擔相應責任。但如果只是偶然、臨時的喂養就不需要承擔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條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原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動物致人損害損害包括哪些情況
(一)動物致人損害的情況
動物致人損害,其損害后果往往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是單純的財產損害,如財產被動物撞擊導致損壞。
二是對人身造成暫時損害,如被動物追趕導致腳扭傷,被動物咬傷肌肉等。
三是對人身造成永久性損傷,如致殘或在顯著部位留下永久性的疤痕等。
四是致人死亡。
(二)動物致人損害的賠償
動物致害造成的損害后果不同,其賠償范圍也不相同:
1、造成單純財產損害的,只需就其直接損失進行賠償。
2、對人身造成暫時損害的,受害人需一定時間恢復,除賠償直接損失外,還應支付醫療護理費用、失去的誤工工資或其他收入等。
3、對人身造成永久性損傷的,應根據具體的傷殘程度,賠償醫療護理費用、失去的誤工工資或其他收入、殘疾生活補助金等。
致人死亡的,還會涉及到救治費用、喪葬費、撫慰金、以及受害人生前撫養者(如喪失勞動能力的父母、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費用等。在實踐中,對損害后果的計算,還應注意以下問題:
一是動物致人損害案件中,很少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問題。因為采用無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賠償額通常是受到限制的,而且原告不得主張“懲罰性賠償”。
二是有些受害人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識,往往忽視可得利益的喪失以及致殘的賠償。
三是對賠償數額的確定,應考慮到經濟發展、物價不斷上升等因素,克服目前賠償額偏低的狀況。
四是對喪失勞動能力的賠償,應參照受害人近期的收入以及與其同等能力或受同等教育者的收入。
五是對于受撫養者生活費的確定,應達到當地居民的平均水平或民政部門的救濟標準。
在當代的社會現在流浪狗如果咬人的話,那么需要找到相關的人員承擔民事侵權賠償的責任,比如說流浪狗原來的飼養者和管理者需要承擔責任,如果找不到原來的主人的狀況之下的話,有固定喂食的人員也是需要由其承擔相關的責任的,主要就是因為已經形成了管理關系。
以上內容參考:中華人民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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