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挪用疫情防控物資犯罪。挪用用于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救災、優撫、救濟等款物,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條規定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以挪用特定款物罪定罪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條
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情節嚴重,致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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