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一,流行病學病史。因為新冠肺炎是一種呼吸道傳染性疾病,不會憑空產生,因此診斷新冠肺炎一定需要患者有流行病學史。可能接觸過感染者或被新冠病毒污染的物品,例如患者14天內曾去過有報告病例的地區。
第二,臨床特點。主要包括發熱、咳嗽,呼吸困難等典型的臨床表現,或肺部CT顯示典型的影像學表現。
第三,病原學或血清學證據。主要指的是核酸檢測陽性或血清中抗體滴度達到一定標準。
符合以上三個方面的特征后,才會被診斷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九條 醫療機構發現甲類傳染病時,應當及時采取下列措施:
(一)對病人、病原攜帶者,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
(二)對疑似病人,確診前在指定場所單獨隔離治療;
(三)對醫療機構內的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
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采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
醫療機構發現乙類或者丙類傳染病病人,應當根據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療和控制傳播措施。
醫療機構對本單位內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場所、物品以及醫療廢物,必須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消毒和無害化處置。
法律分析:關于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有關法律規定的通告為有效維護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現就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有關法律規定通告如下: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都要服從國務院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省疫情防控指揮部作出的決定和命令,服從各地人民政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所屬單位的指揮和安排,配合落實應急處置措施,積極參加應急救援工作,協助維護社會秩序。對于不聽從防疫指揮,擾亂防疫秩序,辱罵、毆打醫護人員、防疫工作人員的,依法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任何單位和個人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采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時,應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因故意或者授意他人隱瞞行程、偽造、變造、買賣核酸檢測報告等瞞報、謊報行為,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風險的,依照有關法律從嚴懲處。三、需要接受隔離治療、醫學觀察措施的感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在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構采取醫學措施時應當予以配合;拒絕配合、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協助強制執行。拒不接受強制執行,依法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已經確診的感染病人、病原攜帶者或者疑似病人,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進入公共場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依法給予治安處罰;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領導傳染病防治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傳染病防治規劃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傳染病防治的疾病預防控制、醫療救治和監督管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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