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
1、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2、防衛過當,是指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情形。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成立正當防衛,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必須有不法侵害行為發生
所謂不法侵害行為,是指人所實施的對國家、公共利益和公民個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的侵襲和損害行為。關于不法侵害的范圍,包括違法和犯罪行為。關于不法侵害的程度,只能對具有暴力性、破壞性、緊迫性的不法侵害實行正當防衛?;谏鲜稣J識,對下列幾種行為,均不能或不宜進行正當防衛:
(1)對合法行為不能進行正當防衛;
(2)對正當防衛行為不能實行反防衛:
(3)對緊急避險行為不能實行正當防衛;
(4)對意外事件不能實行正當防衛;
(5)對防衛過當、緊急避險過當不宜進行正當防衛;
(6)對過失犯罪和不作為犯罪不能進行正當防衛。
(二)不法侵害行為必須正在進行
正當防衛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時實行,這是正當防衛的時間條件。所謂正在進行,是指不法侵害已經開始,尚未結束。所謂不法侵害已經開始,通行認為是指在一般情況下,應以不法侵害人著手實行不法侵害時作為不法侵害開始的標志,但在不法侵害的現實威脅已經十分明顯、緊迫的情況下,即使不法侵害尚未著手,也應認為不法侵害已經開始。所謂不法侵害尚未結束,通行認為是指合法權益不再處于緊迫、現實的侵害、威脅之中,或者說不法侵害已經不可能繼續侵害或威脅合法權益。具體而言表現為以下幾種情況:
其一,不法侵害人自動中止不法侵害;
其二,侵害者被制服或因自身因素等原因已不可能繼續進行不法侵害;
其三,不法侵害已經既遂;
其四,不法侵害人離開侵害現場。
在不法侵害尚未開始或者已經結束時,進行所謂的“防衛”的,不是正當防衛,而是不適時防衛。對于因不適時防衛而造成損害結果的,如果符合刑法規定的某種故意或過失犯罪的構成要件的,應依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三)防衛行為必須針對不法侵害人本人實行
正當防衛只能針對不法侵害者本人實行,是正當防衛的對象條件。這是由正當防衛的目的和不法侵害人自身行為的非法性所決定了的。對不法侵害人以外的第三者實行“防衛”的,達不到有效制止不法侵害的目的,也不具有正當性,不是正當防衛。對于這種情況,如果符合刑法規定的某種犯罪的構成要件的,應依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四)必須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是我國刑法明確規定的正當防衛的主觀條件。非出于這種目的的,不能成立正當防衛。這是區分正當防衛與防衛挑撥、相互的非法侵害行為這些形似正當防衛而實為違法犯罪行為的關鍵。
(1)防衛挑撥,是指為了加害對方,故意以挑釁、引誘等挑逗他人向自己進攻,然后借口正當防衛加害對方的行為。
(2)相互進行的非法侵害行為,是指雙方都出于不法侵害的故意而進行的相互侵害行為。需要指出的是,在相互斗毆中,也可能出現正當防衛的前提條件,因而也可能進行正當防衛:
一是斗毆一方已經放棄侵害,例如宣布不再斗毆或者認輸、求饒、逃跑,而另一方繼續侵害;
二是在一般性斗毆中,一方突然使用殺傷力很強的兇器,另一方面臨生命的嚴重威脅。
在這兩種情況下,行為人主觀上均無保護合法權益的目的,不能成立正當防衛,而應視具體案情,應以相關犯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五)防衛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
防衛行為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損害,是正當防衛的限度條件。是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損害,是區分防衛的合法與非法、正當與過當的一個標志。正當防衛的限度條件,是指正當防衛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且對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損害。是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損害,是區別防衛的合法與非法、正當與過當的一個標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條【正當防衛】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新的正當防衛法律規定
新刑法對正當防衛的規定是: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是正在進行時;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人;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刑法對正當防衛的規定:如果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等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了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但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防衛人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是我國刑法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
認定正當防衛的最新標準:
1、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2、正當防衛是我國刑法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它在打擊違法犯罪分子、鼓勵公民與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作斗爭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3、關于正當防衛的法律規定是: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一、哪些情形屬于防衛過當:
1.防衛人明知自己的防衛行為會明顯超過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損害,為了達到正當防衛目的而放任這種重大損害發生的,是間接故意的防衛過當。
2.防衛人知道自己的防衛行為可能明顯超過了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但輕信這種重大損害不會發生,是過于自信過失的防衛過當。
3.防衛人應當知道自己的行為明顯超過了正當防衛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以至發生重大損害的,是忽視大意的過失。
綜上所述,正當防衛是我國刑法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它在打擊違法犯罪分子、鼓勵公民與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作斗爭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關于防衛過當法律怎么處理?
因為某些事情,校園里幾個混混對我進行校園暴力喊人打我,打完后我又搖更多人把他們打了一頓,那么我在法律上該怎么判?你這種情況,如果情節較輕的(對方傷得很輕),公安機關可以介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打架雙方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后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來處罰。除此之外,對于受傷一方,還可以就人身損傷要求故意傷害方進行民事賠償。
輕微傷,最多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來處罰,這屬于行政處罰,不是刑事,不存在判與不判的問題,處罰部門是公安機關,處罰依據: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如果對方受傷很嚴重,特別是構成傷殘等級了,那么就可能入刑,按照故意傷害罪來論處,這個就屬于你所說的判刑階段。
刑法對故意傷害罪規定了三個處罰檔次:
1.對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對故意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這里所說的“重傷”,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的;(2)使人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機能的;(3)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其中“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幾種重傷之外的在受傷當時危及生命或者在損傷過程中能夠引起威脅生命的并發癥,以及其他嚴重影響人體健康的損傷,主要包括顱腦損傷、頸部損傷、胸部損傷、腹部損傷、骨盆部損傷、脊柱和脊髓損傷以及燒傷、燙傷、凍傷、電擊損傷、物理、化學或者生物等致傷因素引起的損傷等。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印發了《人體重傷鑒定標準》。在司法實踐中,鑒定重傷主要依據該《人體重傷鑒定標準》進行。
3.對故意傷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望采納,謝謝。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