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考必備考點:詐騙罪
【 #司法考試# 導語】當你真正想完成一件事時,根本不會在意別人是否看到。備考漫漫長路, 考 網和你一起默默地走下去。以下是“2019法考必備考點:詐騙罪”,一起來看看吧!
一、詐騙罪
(一)詐騙罪行為結構
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對方產生或者繼續維持錯誤認識→對方基于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物→被害人遭受財產損害。
(二)不法與責任要素
1.行為方式:虛構事實、隱瞞真 相。
開始實施詐騙行為,是詐騙罪的著手。方式方法多樣,語言文字均可,明示暗示均可,作為不作為均可。使對方產生處分財產的錯誤認識并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行為。如欺騙對方是為了轉移其注意力(調虎離山)或者更容易接觸到對方占有的財物(如調包),進而完全違背對方意志取得他人占有的財物,成立盜竊罪。通過調包方式取得自己已經占有的他人所有的財物的,成立侵占罪。
典型的欺騙行為表現是就事實進行詐騙,包括自然事實、行為、身份、能力,甚至內心的確信、主觀目的等心理事實。欺騙行為內容為使對方陷入處分財產的錯誤認識,即使一般人不會陷入認識錯誤,但足以使欺騙對象產生認識錯誤也屬于欺騙行為。對自己出賣的商品進行一般性夸張,處于一般商業慣例許可或者社會容忍范圍內,而交易本身還有討價還價余地的,不具有使他人處分財產的具體危險,不是詐騙罪中的欺騙行為。
2.行為對象:包括財物和財產性利益。
3.行為類型:被騙人因行為人的欺騙,而產生認識錯誤,或者被強化、維持原有認識錯誤。被騙人是具有財物處分能力的人,不必是財物所有人或占有人。被騙是人,不能機器,但冒用信用卡在ATM機上提款可構成信用卡詐騙罪。騙取幼兒、嚴重精神病患者等沒有財物處分能力人的財物的,成立盜竊罪。單位可以成為被害人,但單位中具有處分財產權限的自然人才可能是被騙人。被騙者不限于特定的人,例如不存在真實商品或服務的虛假廣告詐騙的不特定人。
被騙人與受害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能是不同的人。三角詐騙:當乙有處分丙的財物的權,甲騙乙而取得丙的財物,甲構成詐騙罪。訴訟詐騙是典型的三角詐騙:行為人以提起民事訴訟為手段,提供虛假的陳述、出示虛假的證據、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決,從而獲得財產的行為,成立詐騙罪。在民事訴訟中,被告人提供虛假的證據,使得法官被騙后作出判決,免除了被告的債務的,也屬于訴訟詐騙。間接正犯:當乙沒有處分丙的財物的權,甲騙乙而取得丙的財物,甲構成盜竊罪。
欺騙行為與被騙人處分財產的錯誤認識之間必須具有因果關系。出于憐憫、不堪煩擾等原因,或者為抓住詐騙者的把柄在警方安排下交付財物,或因處分錯誤,將財產處分給第三人的,只可能構成詐騙罪未遂。被騙人對行為人所詐稱的事項有所懷疑仍然處分財產的,不影響詐騙罪的成立。對于文物、古董、書畫的交易,只要行為人沒有實施欺騙行為,即使沒有告訴對方真 相的,也不成立詐騙,因為該領域需要從事交易的人自身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對方沒有提醒并告知真 相的義務。
4.被騙人基于認識錯誤,而處分了財物,是不成文構成要件要素。處分:轉移占有,包括所有權或占有權。這里的轉移占有,致使被騙人不再占有財物,而由行為人獨立占有該財物。行為人實施欺騙行為,使他人放棄財物,行為人撿拾該物的,也成立詐騙罪。無論被騙人是基于放棄所有權意思(如售出、贈與、拋棄),還是基于保留所有權意思(如借出)而轉移占有,都屬刑法中的處分。但是,僅僅只轉移“持有”而不會使行為人獨立占有該財物的,不認為有處分。
行為人實施欺騙行為,使他人放棄財物,行為人拾取該財物的,也成立詐騙罪。成立詐騙罪是否要求被騙人具有處分意思,理論上存在不同觀點。觀點1,處分意思不要說:詐騙罪的成立只要客觀上有處分行為即可,不以處分意思為必要。這種觀點會導致詐騙罪成立范圍很寬,而盜竊罪成立范圍很窄。觀點2,處分意思必要說中的嚴格論者主張:處分者除了有把財產或者財產性利益的占有轉移給對方的認識之外,還必須對處分財物的內容,包括交付的對象、數量、價值等有全面的認識。這種觀點會導致盜竊罪成立范圍極寬,而成立詐騙罪的范圍很窄。觀點3,處分意思必要說中的緩和論者主張:被騙者處分財產時認識到自己將某種財產轉移給行為人或第三者占有,不要求對財產的數量、價格等具有完全的認識,但要求認識到財物的性質、種類,才能認定為詐騙罪,否則,只能成立盜竊罪。這種觀點遵從了盜竊罪、詐騙罪區分的本質要求:詐騙罪是行為人基于對方有瑕疵的認識處分財產進而取得財產的犯罪,盜竊罪是完全違背對方意志取得財產的犯罪。
5.行為人取得財物或使第三人取得財物:積極財產增加或消極財產減少。作為詐騙罪財產性利益的對象,內容必須是財產權本身,而且具有管理可能性、轉移可能性。勞務本身不是財產性權利,但基于勞務或服務產生的財產權是財產性利益。取得利益同時導致他人遭受財產損失的,才能認定該利益是財產性利益。如果行為人獲得了財產性利益,但被害人并未處分財產的,不成立詐騙罪。行為人或者第三人取得的財產與被害人處分的財產必須具有同一性,數額不要求相等。
6.既遂:被害人遭受財物損失、且數額較大。未遂:導致財產損失的緊迫危險或其他嚴重情節。詐騙不法原因給付物的,成立詐騙罪。即使行為人提供了相當的給付,但受騙者的交換目的基本未實現時成立詐騙罪。行為人實施欺騙行為,導致受騙者就財產的用途、法益關系產生認識錯誤時,即使受騙者沒有期待相當給付,也應當認為存在財產損失,成立詐騙罪。
以欺騙方法取得對方合法占有的自己所有的財物的,應認定為詐騙罪;以欺騙方法取得對方不法占有的自己所有的財物的,不成立詐騙罪;具有從對方取得財產的正當權利(如享有到期且無抗辯理由的債權)的人,為了實現其權利而使用了欺騙手段的,不成立詐騙罪:如果對方盜竊了行為人的此財物,而行為人采取欺騙方法騙取了對方的彼財物的,則成立詐騙罪。通過欺騙方法使他人免除非法債務的,不存在財產損失。
7.責任形式:故意,非法占有的目的。
(三)特殊類型的詐騙行為
1.找錢詐騙:單純利用對方的錯誤,不成立詐騙罪。事后找到要求返還拒不歸還的,可能成立侵占罪。
2.三角詐騙,財產處分人與被害人不同一的情況稱為三角詐騙。在三角詐騙中,雖然被騙人與被害人可以不是同一人,但被騙人與財產處分人必須是同一人。被騙人還必須具有處分被害人財產的權限或處于可以處分被害人財產的地位。在三角詐騙中,詐騙和盜竊的關鍵區分在于被騙人是否有處分受害人財產的權限或地位。如有成立詐騙罪的直接正犯,否則成立盜竊罪的間接正犯。
3.賭博詐騙:應當認定為詐騙罪。
4.無錢食宿:行為人原本沒有支付飲食、住宿費用的意思,而偽裝具有支付費用的意思,欺騙對方,使對方提供飲食、住宿,數額較大的,成立詐騙罪;如果行為人原本具有支付飲食、住宿費用的意思,但在飲食、住宿后,產生了不支付費用的意思,欺騙老板免除自己債務的成立詐騙罪;如果行為人聲稱送走朋友后回來付款而乘機逃走的,或者直接跳窗跳走的,由于被害人并沒有因此而免除行為人的債務,即沒有處分行為,故行為人不成立詐騙罪,而是屬于單純逃債的行為,不成立犯罪。
5.二重買賣:甲已將動產不動產出賣給乙,之后又賣給丙(已轉移或登記),甲對乙丙均不成立詐騙罪。甲已將動產不動產出賣給乙(已轉移或登記),之后又賣給丙,丙將對價交付給甲的,由于丙存在財產損失,甲對丙成立詐騙罪。丙若是惡意,甲丙二人可能成立侵占罪。
(四)詐騙罪認定中的重要問題
1.法條競合
刑法除規定上述普通詐騙罪之外,還規定了其他一些特殊詐騙罪,主要是刑法192條至200條規定的各種金融詐騙罪,以及刑法224條規定的合同詐騙罪。這些特殊詐騙罪主要在詐騙對象、手段上與普通詐騙罪存在區別,是特別法條與普通法條的關系,根據特別法條優于普通法條的原則,對符合特殊詐騙罪構成要件的行為,應認定為特殊詐騙罪。如果行為人實施特殊詐騙行為,但又不符合特殊詐騙罪的構成要件,而符合普通詐騙罪的構成要件的,則以普通詐騙罪論處。如認定特殊詐騙不足以全面評價不法內容的,應當認定與普通詐騙的想象競合,如保險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的。詐騙罪和銷售偽劣產品罪、使用假 幣罪、招搖撞騙罪、侵犯著作權罪不是法條競合而是想象競合。
2.詐騙罪與民事欺詐不是對立關系,是特殊與一般關系。符合詐騙罪的都是民事欺詐行為,但民事欺詐行為是否成立詐騙罪取決于是否符合詐騙罪的構成。
3.詐騙罪與盜竊罪:一個犯罪對象:對立關系。兩個對象:可能想象競合。
區別關鍵:被害方是否基于認識錯誤而處分財產。如果不存在被害方處分財產的事實,則不可能成立詐騙罪。如自動售貨機、沒有處分能力的幼兒、高度精神病患者那里取得財產的,不成立詐騙罪,只成立盜竊罪。實踐中發案較多的“以借打手機為名進而非法占有”的行為,實際上也屬于盜竊而非詐騙。因為被害人將手機給行為人使用的行為,不是處分手機的行為;行為人在現場使用手機時,根據社會的一般觀念,手機仍然由被害人占有。調包或調虎離山式欺騙,轉移對方注意力,或造成對方占有的遲緩,更容易接觸對方占有的財物,從而完全違背對方意志取得對方占有財物的成立盜竊罪。三角詐騙和盜竊罪間接正犯的區分,主要看被騙人是否具有處分被害人財產的權限地位。三角詐騙:行為人→受騙人(同時是處分人)→受害人;盜竊罪的間接正犯:行為人→受騙人(同時是處分人)→受害人。【注意】詐騙罪的間接正犯、直接正犯的概念,是行為人是否親自欺騙處分人來劃分的。三角詐騙與盜竊罪的間接正犯的概念,是從受騙人是否同時是處分人來劃分的。二者劃分標準不同,因此不是對立排斥概念,而可能交叉并存。即三角詐騙既可能是詐騙罪的直接正犯,也可能是間接正犯。
將他人財物當作自己財產出賣給第三者的,針對他人財物成立盜竊罪,針對第三者財產可能成立詐騙罪,屬于盜竊罪和詐騙罪的想象競合。竊取他人所有的財物后,利用所竊取的財物騙取財物所有人其他財物的,觸犯盜竊罪與詐騙罪兩罪,難以認定為牽連犯,應當數罪并罰。竊取電力的行為成立盜竊罪,騙免電費的行為成立詐騙罪。
4.詐騙罪與侵占罪:行為人出于非法占有目的,欺騙被害人使其將財物交付給行為人“代為保管”,進而非法占為己有的,成立詐騙罪。行為人接受委托代為保管他人財物,非法將財物占為己有后,在被害人請求返還時,虛構財物被盜等理由使被害人免除行為人的返還義務。傳統刑法侵占罪,新理論詐騙罪。
5.詐騙罪認定的其他問題:為了詐騙而偽造有關證件,進而實施詐騙行為,如果偽造證件等行為成立其他犯罪的,與詐騙罪屬于牽連犯,從一重罪處罰。實施一個欺騙行為,數次從同一人那里獲得財產的,只成立一個詐騙罪。行為人已將詐騙財物用于清償債務或轉讓給他人的,下列情形應當追繳:對方明知是詐騙財物而收取的;對方無償取得的;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非法債務或違法犯罪活動的。但他人善意取得詐騙財物的不予追繳。明知他人實施詐騙犯罪,為其提供信用卡、手機卡、通訊工具、通訊傳輸通道、網絡技術支持、費用結算等幫助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新人進股市,如何才能在股市中賺錢?
在象棋棋盤中,第五條線叫做“中線”。這根中線非常重要,是有關將、帥安危的生命之線,也是雙方必爭的戰略要地。我們在下象棋的過程中,要力爭控制這條線,不讓對方侵襲,不讓對方有可乘之機,這樣才能取得最終的勝利。
在股市里,中線同樣是非常重要的。在筆者看來,在我國的股市中,長線是比較難操作的,因為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值得長期持有的股票實在太少;短線雖然看起來挺熱鬧。然而,繁華背后是凄涼,不用調查就知道,大多數股民都是賺的不如賠的多,賺得快不如賠得快。要不,怎么會有“一買就跌,一賣就漲”這樣的感慨呢?
我們最好的選擇應該是中線。遺憾的是,關于中線方面的書籍很少,文章也很少,所以我們對中線的了解并不深,甚至很多人分不清中線和長線。我們經常使用“中長線”一詞,以為長線就是長期持有,中線就是較長時間持有。
這是一種很大的誤解。長線注重的是價值挖掘,而中線注重的是趨勢判斷;長線需要用穩定的心態長期持有,而中線需要用靈活的眼光對待股價的波動;長線能否盈利,拼的是耐力;中線能否盈利,拼的是技術;長線較為適合大資金,而中線幾乎適合所有人。
一、中線的本質
1.趨勢投機
趨勢就是方向,投機就是博弈,合在一起,就是方向博弈。簡單來說,就是判斷大盤及個股未來是漲還是跌。
2.波段操作
短線大多是一次性買賣,滬深兩市近2000只股票,很多人恨不得全部買一遍;長線也是一次性買賣,只不過時間跨度比較大而已;而中線是多次性買賣,買進股票之后,無論賺了還是虧了,只要趨勢走壞,就需要賣掉。但是賣掉不等于就放棄了,只是為了在更低的位置買入。
總而言之,中線就是進行方向博弈,然后根據判斷出來的方向進行波段操作。就像百獸之王獅子一樣,它們的捕食分為兩個步驟:第一個步驟是花很長一段時間進行觀察,尋找角馬或是羚羊的居住地,然后挑選其中的一只作為捕殺對象;第二個步驟是盯住一只就窮追不舍,中途不會更換捕殺對象,直到對方筋疲力盡為止。
二、中線的成功要訣
1.判斷趨勢
要準確地判斷出趨勢是比較難的,但并不是說沒有方法可用。筆者認為,判斷趨勢要分三步走:第一步,從國家的政策和經濟數據來看長線,因為我國股市比較容易受到宏觀政策的影響;第二步,看長做短,長線趨勢判斷出來了,中線的判斷就不難了;第三步,用技術面來判斷趨勢里面的低點和高點,如多空線(DKX)指標,就是一個不錯的指標。
2.嚴格的紀律
做短線需要紀律,做中線同樣需要紀律。在波段行情中,如果當時正好是波段向上,很多人即使看到了賣出信號,往往也都比較麻木,怕自己賣掉之后踏空了。其實,這是典型的“無知者無畏”的表現,不知道中線和長線的區別,把中線炒成了長線。2007年,大盤從5000點漲到6000點附近的時候,市場都在呼喚8000點甚至是10000點。可是,大盤在6124點止步,之后一路大跌。試想,如果我們在6124點的位置不遵守波段操作的紀律,結果會怎樣?2007年10月到2008年10月,大盤整整跌了70%,一半以上的個股跌幅超過了70%。這就是紀律的重要性,這種虧損就是不守紀律的教訓。
另外一種情況是,當時的趨勢還在往下走,但這個時候已經發出了買入信號。買嗎?很多人是不會買的,怕買了之后被套。可是結果呢?2007年10月我們怕下跌,結果大盤一路從1664點漲到了3000點之上,幾乎翻了一倍。
低位的時候不敢介入,高位的時候不舍得賣出,前者是“沒那種命”,后者是“無知者無畏”,這就使得很多散戶都是在大盤漲得差不多的時候,終于發現這是一波大行情,于是急急忙忙地買入;相反,在大盤跌得差不多的時候,終于發現原來這波下跌這么兇猛,于是灰溜溜地割肉。一買就跌,一賣就漲,一方面是因為不懂得去判斷趨勢,另一方面是因為對紀律的漠視,知行不合一。
3.政策面與技術面結合
和短線一樣,中線對基本面的要求并不高。政策面用來判斷大的方向,技術面用來判斷小的方向以及買賣點位。
4.尋找波段清晰的股票
要想施展波段操作的威力,就必須要求股票有一定的振幅。像金宇車城在2004—2005年這樣的行情,一年的振幅只有10%,那么波段操作也就“英雄無用武之地”了,趨勢分析也沒有價值可言了。
最適合做中線的股票是那些二線藍籌股和中小板股。因為這些股票里面機構扎堆,而機構為了輕松地拉升和順利地出貨,往往也需要波段式地拉抬行情和波浪式地壓低行情。所以,我們選擇這樣的股票,其實就是和莊家相互利用,這也是一種“跟莊”的技巧,一種“借力打力”的技巧。
5.建立自己的股票池
如果時間充裕,不妨從頭到尾把所有的股票瀏覽一遍,找出波段清晰的股票,加入到自選股中,以備趨勢向好的時候選擇。股市猶如大海,股票猶如魚,自選股猶如水池。要想在大海里面撈魚,難度是比較大的;而如果在水池里面撈魚,難度就小得多了。
6.要有耐心和耐力
一兩次的小失敗可能會使得我們產生放棄的心理,甚至想換股。這時候,我們就要想想獅子了。要知道,角馬和羚羊都是善于奔跑的動物,如果獅子跑著跑著,發現追不上了,就說“唉,算了吧,換一只”,那么結果會怎樣呢?獅子一定會被餓死。
然而,獅子并沒有被餓死,那是因為獅子有足夠好的耐心和耐力。耐心,體現在獅子發動進攻前,它會花大半天的時間觀察獵物,找出弱小或傷殘的那只;耐力,體現在獅子捕食的過程中。角馬和羚羊都是群居動物,它們作鳥獸散的時候,場面會非常混亂,這是獅子的第一重阻力。另外,由于是在山間田野,到處都坑坑洼洼、布滿荊棘,角馬和羚羊常常借助這些道具來躲避獅子的追殺。然而,獅子并不會因此而放棄,一旦它發動了進攻,不管發生了什么情況,它的目標只有一個,那就是咬死自己的獵物。
炒股也是如此。耐心,一方面體現在下跌過程中,我們不能輕易介入,否則一不小心就會被套;另一方面體現在上漲趨勢中的小幅震蕩行情里,看著別人的股票大漲,自己的股票卻像死豬一樣一動不動,這種滋味是極為難受的。這也需要好的耐心才能扛過去,才能最終獲得利潤。耐力,體現在遭遇小失敗的時候,不要輕言放棄。波段操作本來就不是一次性買賣,而是多次性買賣。一次沒賺錢,沒關系,看第二次;兩次沒賺錢,也沒關系,看第三次……只要不放棄,遲早會連本帶利賺回來,而且,往往抓住一個主升浪就夠了。
【中線秘笈:讓波段有跡可循】
主力機構在吸、拉、派、落的時候,總會在盤面上留下一些技術性的語言。
吸籌和派發是比較難判斷的,而拉升和回落比較容易判斷出來。
在上升的時候,我們經常看到個股呈波段式的上升態勢,因為只有漲一點,再跌一點,主力才可以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成本;在下跌的時候,個股的下跌也是呈現波段式的,因為只有跌一點,再漲一點,主力才可以順利地拋完自己的籌碼。
那么,我們怎樣才能把握好主力機構的坐莊軌跡呢?我們用到了兩個方法:一是趨勢線;二是多空線。
一、趨勢線繪制的上升通道
很多大機構,尤其是基金重倉的股票,它們的走勢就像是畫出來的一樣。
兩個以上的高點連線,為壓力線;兩個以上的低點連線,為支撐線。以北海國發為例,如圖1所示。
圖1趨勢線上升通道
單純的一根趨勢線是無法完成中線波段操作的使命的,只有兩根線結合,才會有買點和賣點的出現。每一次碰到支撐線的時候買入,每一次碰到壓力線的時候賣出,這樣一來,不但可以抓住上升波段中的利潤,同時還可以規避下跌波段中的風險。
如果這種上升通道被打破,就要看股價在突破或是跌破后三天內能否有效收回。
二、多空線踩住的波段
多空線非常適合做波段,它幾乎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大的上升波段,也不會讓我們栽進任何一個大的下跌波段。以航天動力為例,如圖2所示。
圖2多空線波段
B線上穿D線為買入,B線下穿D線為賣出。有些炒股軟件上的兩根線分別是DKX線和D線,只要你了解MACD指標,就不難理解,其實兩者沒什么區別。
多空線很神奇,雖然不能幫你買在最低、賣在最高,但是非常適合捕捉大波段和規避大風險。
三、總結
1.關于趨勢線
趨勢線所繪制的上升通道其實屬于左側交易,主要包括兩個應用原則。
第一,找準兩個低點和兩個高點。有時為了保證上升通道的有效性,我們需要借助畫線工具里面的“平行線”。也就是說,先畫出壓力線或是支撐線,然后用“平行線”來尋找另一根線,從而組成完整的通道。
第二,如果壓力線被突破或者支撐線被跌破,之后應該怎樣判斷也是相當重要的。當股價突破壓力線之后,三天之內沒有跌到壓力線的下方,則表示突破成功,意味著現在的上升通道已經失效,股價將走出新的一波拉升行情;當股價跌破支撐線之后,三天之內沒有回到支撐線的上方,則表示跌破有效,股價將很可能由上升趨勢轉為下跌趨勢。
2.關于多空線
趨勢線是左側交易,多空線則是右側交易,其在應用上比趨勢線簡單一些,只需要根據金叉和死叉信號操作即可。
3.關于兩者
讀到這里,你可能有疑問了,怎么又是左側,又是右側呢?
筆者的回答是:“沒有人說左側交易不能用于中線行情之中,也沒有人說右側交易必須用在中線行情之中。”
左側交易和右側交易的區別重點在于買賣點位的抉擇,左側交易是在趨勢轉變前買入,右側交易是在趨勢形成后買入。左側交易和右側交易更偏向于探討操作的問題,而短線、中線、長線重點在于方式和策略,短線追求概率,中線追求波段,長線追求穩定。可以說,短線、中線、長線更偏向于選股的問題。
所以,左側交易的方法和右側交易的方法同時出現在中線秘笈之中,一點也不奇怪。
武俠小說和武俠電影里面關于武功的最高境界是這樣描述的:摘花飛葉,皆可傷人。這就是告訴我們,做股票不要死腦筋,要靈活變通。
很多人把短線方法和中長線方法混為一談。講到一些中線方法,如50日均線、10周均線、籌碼分析突破選股等,大家就會立刻拿著這些方法去選股,恨不得當天就選到股票,明天就能賺錢,后天繼續大漲。
這是對中長線的嚴重認識不足。短線追求概率,今天選,今天就可以買,賭中了就賺錢,賭錯了就止損;中線追求的是趨勢和波段;長線追求的是價值投資。趨勢的形成、波段的孕育、價值的增長,這些都不是一兩天就可以發生變化的。所以,用中線或是長線方法,一天選不出一只股票很正常,一周選不出一只股票也很正常,甚至一個月選不出一只股票的情況也時有發生。因為,短線講究“追”,中線和長線卻講究“等”。
附:能夠翻番個股的四大特征
牛市行情當中,只要不是接到最后一棒,相信翻番不難。當然,前提條件是能準確地判斷市場是牛市還是熊市。而在弱勢行情當中,在牛熊難以分辨的時候,我們如何找尋翻番的個股呢?這里就需要一些小技巧了。一般來說,能夠翻番的個股都具有以下四個特征中的一個或者多個。
1、資金為上
股市是用錢堆積起來的,買賣股票定漲跌,說穿了就是看誰的錢多。我們可以借助多空籌碼、籌碼分析、成交量、內盤外盤以及L2數據里面的主力資金凈流情況,判斷出主力資金的流向。大家可以看一下2009年4月20日的高淳陶瓷,就明顯有大機構介入。雖然我們無法提前預知該股未來走勢會如此強勁,但放手一搏也未嘗不可。股市本來就是一個博弈市場。
2、題材無敵
要炒一只股票,就像判官要給一個人判刑一樣,要有理有據,讓旁人心服,讓上級覺得你做事有根據。我國股市成立十幾年來,主力最為樂此不疲的事情,就是胡侃海吹,像小龍女驅蜂一樣,將廣大中小散戶這群蜜蜂玩弄于股掌之上。2009年,新能源、稀缺資源、節能環保、IPO受益、世博概念、亞運會等概念都成為了主力的炒作對象,我們不妨多花點精力在這些題材上面。
3、業績改善
基本面的炒作是主力最為堂而皇之的借口,資產重組、并購、整體上市、資金注入、政策利益等方面的消息在證券市場一直都是作為重大利好來解讀的,而業績的改善,也是基本面炒作的分支之一。關于業績的改善,較為引人關注的就是*ST股和ST股的摘星和摘帽,這是業績有較大改善的行政式利好。我們可以看看600657這只股票,原來叫 ST天橋,現在叫信達地產,感覺一瞬間就躍登龍門了。
4、價格便宜
主力喜歡炒作低價股,一方面是因為低價股在同等流通盤的情況下所花費的成本較低,另一方面也比較容易聚集市場的人氣。人們往往愛貪便宜,股民也不例外,總認為自己5元買的股票要比別人15元買的股票劃得來,要比別人安全。這種狹隘短視的心理特征被主力牢牢掌控在手中,于是成了主力一直以來的出擊對象。雖然并非任何時候都是低價股最牛,但無可否認,行情啟動的初期和行情最瘋狂的時候,都是低價股的天下。這種觀念可能會隨著時間的遷移而改變,但至少目前不會。
以上論述了具備翻番潛力的個股的四個特征,一般而言,只要滿足了其中一個特征,基本上都會有不錯的表現。當然,如果可以滿足兩個以上,就更加有保障了。
今天的中線技巧分享到這,后期繼續分享更多的炒股干貨,最后,炒股要理性,吃魚吃中間,不要魚頭魚尾都想吃;不要總是等到網里有十條魚了,才收網,網里有五至九條魚也可以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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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底部9.45元之后,吸籌整理后開啟了一波價量齊升行情,創新階段新高20.68!隨后技術回調,一路陰跌至12元關口支撐附近后開始震蕩企穩,今天放量盤中直線拉升漲停,打開缺口壓力,打開上漲通道,短線迎來超跌反彈行情!
“企業一點”作者王雨為新浪、搜狐、網易、創業家等多家內容平臺簽約作者,鳳凰國際智庫、36氪等,往期原創文章曾被中國網、央視網、鳳凰網、中華網、新浪、搜狐、網易、和訊網等多家媒體轉載。
炒股要看透市場政策,要有一個好的心態,不要盲目做韭菜,股市有風險,入市需謹慎,心里不成熟還是勸你早日退市,中國股市是智者游戲!
筆者薇:macd718(信)
非物質性的國家利益表現在哪些方面?
(1).物質性利益,包括物品,金錢上的利益.
(2).非物質性利益;如提供低息貸款、高檔娛樂消費或給予高檔房屋居住權等等.如果將這些朝“常規化”方向發展、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非物質利益賄賂拒之刑法門外,不利于黨和國家反腐倡廉建設的推進.
而“非物質性利益”又發展到“非物質性利益賄賂”.
“非物質性利益賄賂”的主要表現形式
隨著市場經濟發展和者欲望的不斷膨脹,不少身居要職的掌權者錢財富足,單靠金錢財物再難滿足其胃口.在這種情況下,非物質性利益的賄賂開始成為當前賄賂犯罪的一個新特點.當前,非物質性利益賄賂的主要表現形式有以下幾種:
1、幫助賄賂.即通過幫助手握權力的人或其親屬解決相應的問題、困難來獲取以后的關照、好處等.如為國家工作人員的子女解決升學、就業、提拔或出國問題,給予的親屬某種商業上絕對盈利的“機會”,幫助領導考試、發表學術論文、著書立說,為公務人員的房屋無償提供裝修設計或其它勞務,無償向“實權者”長期出借住房或汽車等.
2、性賄賂.是指行賄人通過給行賄對象提供性服務以滿足人的欲望,從而達到利用人的職權,實現其所謀求的不正當或不法利益之目的.南京大學法學院金衛東認為,在一定程度上,就誘惑力而言,性賄賂的社會危害性和持續性,有時甚至超過財物賄賂.性賄賂一旦既遂既具有多次為行賄者謀取不正當利益,多次危害社會的行為,滋生,導致權力質變,國有資產流失.性賄賂行為不僅僅是道德問題,它關系到的清廉,以及社會的風氣.一方面,性賄賂使得拒腐力差的在潛移默化中放棄了自己的責任,出賣了自己的廉政性.另一方面,這種行賄方式,象滾雪球一樣迅速發展,使得許多成為色情行業和黑社會的保護傘,生活方式腐朽,也從深層次勝敗壞了社會風氣.
3、信息賄賂.即通過向有關人員提供尚未公開的信息的方式進行賄賂而獲取好處的行為,如提供商業秘密、審判秘密、人事職務升遷信息、內幕交易等.以泄漏信息進行賄賂的原因在于所泄漏的信息可以在商業竟爭、職務晉升中取得利益、也可以在權錢交易的過程中找到“捷徑”,接受人可以通過對所獲得信息的利用,能夠獲得可觀的經濟利益和政治利益.
4、感情賄賂.是為了建立感情而進行的資金投入.行賄人多是利用賄賂對象及其親屬婚喪嫁娶之機或生日、生病、升學、晉級之時,或在春節、仲秋等傳統節日,以慰問、祝賀或問候等名義,以“紅包”的形式進行感情投資的.感情賄賂的行賄方式絕大部分是法人單位或私人企業,也有個人,而方則是個人居多,主要是有直接工作關系或業務關系的上級部門領導和經辦人員,也有個別是法人單位.
5、業績賄賂.是為了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利用與領導的工作關系故意將其業績推到領導身上,將自己干的說成是領導干的,有些領導為了升官發財竟然向下屬索取業績,并封官許愿,在領導得到提拔晉升之后,主動或被動為下屬辦事.有的領導因被抓住把柄而成為行賄人犯罪的幫兇或保護傘,近年來這類犯罪逐漸增多.
6、替代行為賄賂.替代行為賄賂方式大致有替代受過,替代受罰,替代認罪受刑,替代承擔責任及替代考核,替代考試等,這種賄賂表面上看起來是小事情,但一旦成為賄賂人的把柄,就會使人喪失原則和黨紀國法,往往會給國家和單位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失.如某位領導自己開車撞了人,卻讓司機去頂罪.
二、國外關于非物質性利益賄賂的規定
嚴懲的理念在立法上的表現之一,就是大多數國家的刑法均規定,賄賂除了財物、財產性利益之外,還包括其他非物質性利益.
1、《聯合國反公約》的規定.《聯合國反公約》第8條第1款規定,行賄罪是指“直接或間接向公職人員許諾、提議給予或給予該公職人員或其他人員或實體不應有的好處,以使該公職人員在執行公務時作為或不作為”;罪則是指“公職人員為其本人或其他人員或實體直接或間接索取或接受不應有的好處,以作為其在執行公務時作為或不作為的條件.”可見,《公約》的“賄賂”是指作為公職人員“在執行公務時作為或不作為的條件”的“不應有的好處”,而該“好處”的范圍顯然大于財物.
2、其它一些國家的相關規定.國外許多立法規定,一切能滿足人的需要的賄賂,都可構成賄賂罪.德國刑法典將對象規定為“利益”,當然包括非物質性利益;丹麥立法將其表述為“賄賂或其他不正當利益”,瑞士為“賄賂或免費利益”,羅馬尼亞刑法典規定為金錢、有價物、其他利益;意大利規定為“財產或其他利益”,波蘭規定為“財產或個人利益”,加拿大規定是“金錢、兌價物品、職務、住所或雇傭、貸款、獎賞或任何利益”,美國規定為“有價值的東西”.1915年,日本一法院判定,異性間的性交也可能成為賄賂罪的目的物,奠定了“性賄賂”在司法實踐中的運用.
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防止賄賂條例》把“利益”解釋為:禮物、貸款、費用、報酬、傭金職位、雇傭、契約;支付、免除、清還或清理貸款、責任;其他服務、優惠,包括免受刑罰、免受任何紀律、民事或刑事性質之訴訟或控告;執行或不執行任何權利、權力或職責等.澳門和臺灣地區的刑法也作了類似規定.可見,世界各國和我國港澳臺地區對“賄賂”范圍的規定既指財物性利益,也包括其他利益,即除財物外一切足以供人需要或滿足人們欲望的有形或無形利益.
三、我國非物質性利益賄賂的立法完善
為了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更好地懲治和有效預防,將非物質性利益賄賂納入賄賂范圍勢在必行.將非物質性利益賄賂納入賄賂犯罪中,符合我國當前的實際情況,也符合各國立法、司法和法學理論的共同發展趨勢.
1、非物質利益賄賂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在當前的賄賂中,非物質性利益與物質性利益在賄賂中的作用是一樣的,都具有巨大的社會危害性.行賄者無論使用何種方式,用何種手段,無論賄賂的標的是金錢還是物品抑或是色情,目的都是為了投對方所好,以促成交易.在一定程度上,用“其他非物質性利益”去交換比用財物去交換所造成的影響可能更廣泛、危害更大.如果對各種以“其他非物質性利益”為行為對象的賄賂犯罪不予刑事制裁,不僅不足以有效制止和預防該種賄賂犯罪的發生,而且容易導致放縱罪犯、縱容犯罪的不利后果.尤其是性賄賂,更是現在激烈的商戰中被經營者慣用的手段, 在某些情況下,財物達不到的目的,性賄賂往往可以達到.性賄賂行為已經遠遠超出了一般違法行為的范疇,已對整個社會秩序構成了嚴重的、現實的破環,是一種明顯、嚴重的蔑視社會秩序的行為.如果將這種賄賂排除在賄賂犯罪之外,將不利于打擊這種日益猖獗的行為.
2、將非物質利益排除在賄賂范圍之外違背罪刑相適應原則.從賄賂罪的客體看,無論認為賄賂罪是侵犯職務行為不可收買性的犯罪,還是認為賄賂罪是侵犯職務行為公正性或廉潔性的犯罪,“賄賂”均是作為“職務行為的代價所贈受的不法報酬”而存在的,這一不法報酬應當“包括能夠滿足人需求與欲望的一切利益”.從賄賂罪“以利換權”這一本質屬性來看,能滿足人之需求的非財產性利益與包括財物在內的各種財產性利益并無本質的區別.對事實上具有同等社會危害性的賄賂行為,僅因賄賂的內容不同而作出罪與非罪這種性質迥異的法律評價,實質上違背罪責刑相適應的刑法原則.而且,賄賂罪的罪質表明,其當罰性主要在于該罪對職務行為不可收買性或廉潔性的侵犯,是否為國家造成重大損失,并非刑法設立該罪所考量的重點.刑法之所以打擊賄賂犯罪,主要是因為它侵犯了國家公職的廉潔性,而這些新出現的賄賂手段同樣從本質上也構成了對這一國家公職人員廉潔性的侵害.
3、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按照辯證唯物主義的觀點,事物是不斷向前發展變化的.因此,賄賂的手段也會不斷翻新,任何一種對“賄賂”范圍的界定都會隨社會生活的變遷而被揚棄.從社會生活的實情看,以某些不便計算價值的財產性利益和非財產性利益實施賄賂已成為腐蝕國家工作人員的一種重要手段,刑法應當對社會生活的這種變化及時作出適當的反應.在“民間口頭文學”所描述的與領導的“五大關系”中,“一起嫖過娼”是排于“一起收過贓”之前的與領導最“鐵”的一種關系,這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性賄賂”的巨大“威力”和獨特“功效”,以及普通民眾對我國現狀的看法.在這些“新興”賄賂的社會危害日漸嚴重,民眾嚴懲的要求日益強烈,“賄賂”的詞義在實際的社會觀念上已發生重大變化 的情況下,代表民意的立法者也不能再停留在“計贓論罪”的境地,而對新的社會現象視而不見.畢竟,社會實踐才是決定理論走向的最終力量——法律的設置和語言、觀念的內涵都應當反映現實社會生活的發展變化.
4、履行國際公約義務的需要.從《聯合國反公約》的要求看,締約國有義務“采取必要的立法和其他措施”使其國內法達到《公約》的基本要求.我國已于2005年10月加入該《公約》,從履行國際法義務的角度,我們必須使我國刑法中賄賂罪的構成要件達到《公約》所確立的基本標準.也就是說,在賄賂罪行為對象的范圍問題上,我國刑法中賄賂的范圍不得小于《公約》的相應范圍.《公約》將賄賂定位于“不應有的好處”,而“好處” 的范圍明顯大于我國現行刑法中的“財物”.從文理上講,現代漢語的“好處”是指“使人有所得而感到滿意的事物”,并不局限于“財物”或“財產性利益”的范圍;從論理上說,能夠成為公職人員“在執行公務時作為或不作為的條件”的“不應有的好處”,當然會包括某些與“財物”、“財產性利益”一樣,具有滿足人的某種需要和欲望之功能的“非財產性利益”.因此,將我國刑法賄賂罪的對象擴張及于某些非財產性利益,是《公約》的要求,也是我國必須履行的國際法義務.
與賄賂是共生品,常常是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只有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從根源上去除,才能給民眾一個和諧的空間.
(作者為江蘇省常州市天寧區人民法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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