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七條的規定,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悔罩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構成虛假訴訟罪。在立做扮案標準上,虛假訴訟,僅限于民事訴訟領域,旨在打擊濫用訴權、捏造、偽造證據,利用司法權力侵犯他人合法利益的行為,但不限制普通人的訴訟權利。
在犯罪主體方面,虛假訴訟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單位也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在主觀方面,虛假訴訟罪的主觀方面為故意,一般來說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是用捏造的事實提起訴訟,謀取利益棚賣的性質是否正當均不影響本罪的成立。在犯罪客體方面,虛假訴訟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包括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秩序。在客觀方面,虛假訴訟罪表現為行為人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并和磨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之一【虛假訴訟罪】
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絕斗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第一款行為,非法占有他人財產或者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與他人共同實施前三款行為的,從重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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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虛假訴訟罪的立案標準是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法律客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百零七條 之一第一款規定的“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一)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實采取財產保全或者行為保全措施的; (二)致使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干擾正常司法活動的; (三)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實作出裁判文書、制作財產分配方案,或者立案執行基于捏造的事實作出的仲裁裁決、公證債權文書的; (四)多次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的; (五)曾因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被采取民事訴訟強制措施或者受過刑事追究的; (六)其他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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