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東西如果拒不歸還,會構成犯罪嗎
一、撿到東西如果拒不歸還,會構成犯罪嗎 1、撿到東西如果拒不歸還,可能構成犯罪 2、《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 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3、將他人財物據為己有,沒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據,應屬不當得利。此外,我國刑法規定,將他人遺忘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且拒不交出的,按照侵占罪予以處罰。如果拒不交出他人財物,應以侵占罪提起刑事訴訟。但不存在拒不交出撿拾物的情節,不應作侵占罪對待,不能認定為犯罪,不能以刑法懲戒,其行為只能由民事法律規范予以調整。 4、根據我國《刑法》第270條的規定,將他人的遺忘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構成侵占罪。 因為侵占罪屬于自訴案件,也就是說一旦失主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將根據情節可能對其處以拘役、罰金,更有甚者會面臨有期徒刑的懲罰。那如果數額不大,屬于民事糾紛所稱的不當得利,失主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要求其返還。
二、同是拾物不還,為何定罪不同 1、民警和法官稱,撿到東西不歸還,根據造成的結果等因素,追究起來,可分犯侵占罪、盜竊罪和詐騙罪三種。 2、侵占罪和盜竊罪的區別在于: (1)犯罪對象不同。侵占罪的犯罪對象僅限于三種財物,包括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他人的遺忘物和他人的埋藏物。而盜竊罪的犯罪對象是他人的財物,這既包括他人所有并占有的財物,也包括雖然不是他人所有但占有的財物,對于自己占有的他人財物不可能構成盜竊罪。 (2)犯罪的手段不同。侵占罪有兩個密不可分的行為特征,即合法持有非法侵吞:行為人將自己業已合法持有、控制下的他人財物非法轉歸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拒不交還。而盜竊罪原則上是以秘密竊取的方法,將他人公私財物轉移到自己或者第三人的控制之下而非法占有,即使竊取他人財物后又主動退還的,也不影響定性。比如,一個婦女將一個內有現金5000元的錢包落在公園的長椅上,起身向前走出十余米后立即想起,回轉身想取回錢包,發現錢包已被行為人取走,剛跑出不遠,婦女立即追趕拿走錢包的行為人,行為人則成立盜竊行為;而如果這個婦女是在起身向前走出幾十米轉了個彎后才想起,回轉身想找回錢包,發現錢包已被行為人取走,且拒不歸還,行為人則屬于侵占行為。 (3)訴訟程序的啟動方式不同。侵占罪是當事人告訴的才受理。而盜竊罪屬公訴案件,由國家公訴機關提起訴訟。 撿到東西如果拒不歸還,可能會構成犯罪嗎?如果撿到東西價值比較高,失主也有證據證明誰撿了自己的東西,對方明確果拒不歸還也可以報警等。
撿東西不還算不算犯法
撿東西不還算犯法。
民法典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據此,撿到東西后不歸還的行為是犯法的。
1、拾得遺失物,并不能取得該遺失物的所有權,應當及時歸還權利人。
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不知道的,應當及時發布招領公告。
2、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
拾得人在保管過程中產生了交通費等必要支出可以要求權利人支付。
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
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3、撿到他人的遺忘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構成侵占罪。
根據刑法規定,將他人的遺忘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侵占罪的數額認定:
侵占他人財物,數額在2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屬于“數額較大”,應予立案追訴,根據刑法規定,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侵占他人財物,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其他嚴重情節”,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1、侵占殘疾人、老年人、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2、侵占災民、移民、受救助對象的財物的;
3、嚴重情節的其它情形。
侵占罪的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
本罪的犯罪對象為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和埋藏物。
所謂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即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是指通過他人委托或依照契約或有關規定而為他人收藏、管理的財物。
所謂他人的遺忘物,是指出于自己的本意,本應帶走卻因遺忘沒有帶走的財物,如買東西將物品忘在柜臺上,到他人家里玩將東西遺忘在人家家里,乘坐出租車把財物遺忘在車里等。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將他人的交由自己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所謂占為己有,是指應當將他人交為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當成自己的財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處分、使用和收益。有的是將財物出售、贈與他人,有的是出租、消費、充抵債務、設定抵押加以使用,但不能包括故意毀壞這種處分。具有后者這種行為,應以故意毀壞財物罪治罪科刑。
所謂拒不交還,是指依法、依約而當將他人的財物退回而拒不退回,如財物所有人明確提出交還并舉有證據證明屬己所有,行為人仍視而不見,明確表示不予歸還;或者雖然表示歸還,但事后又擅自處分致使實際無法交還;或者采用諸如謊稱財物被盜、丟失等欺騙手段而拒不歸還;或者攜帶財物逃離他鄉而拒不歸還;或者已經非法處分而拒不追回或者賠償的等等。
當然,行為人如果最終還是交出或者退還了財物,或者是在他人明確提出主張交還前處理了財物事后已作了或答應賠償的,甚至是在他人提出主張后還擅自處分財物但又作了賠償的,等等,就不應以本罪論處。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屬于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為己有。過失不能構成本罪。構成本罪還必須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僅有故意而無非法占有之目的,如故意毀壞所代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或者要求他人償付因代管等支出的費用而遲延交還的或者因不小心毀壞或丟失的等,就不能以本罪論處。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條
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第三百一十五條
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不知道的,應當及時發布招領公告。
第三百一十六條
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百一十七條
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
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拾得人侵占遺失物的,無權請求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費用,也無權請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第三百一十八條
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一年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
第三百一十九條
拾得漂流物、發現埋藏物或者隱藏物的,參照適用拾得遺失物的有關規定。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撿到東西不還屬于違法嗎
撿到東西不還的,屬于違法行為。如果行為人撿到他人東西后,將其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還會構成侵占罪,一般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關于撿到東西不還是否屬于違法的問題,下面我為您進行詳細解答。一、撿到東西不還屬于違法嗎 1、撿到東西不還的,屬于違法行為。 2、如果行為人撿到他人東西后,將其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還會構成侵占罪,一般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3、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條 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第三百一十六條 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二、拾得人的義務有哪些 1、報告義務:拾得人拾得遺失物后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2、保管義務: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損毀、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3、返還義務:遺失物權利人享有遺失物返還請求權,拾得人應當返還遺失物給權利人。 針對撿到東西不歸還按照違法犯罪來懲處的可能性非常的小,重點還是要看撿到的東西的貴重價值了。關鍵是有些時候,可能物品的真正所有者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丟失在哪了,所以撿到東西不歸還欠缺有效的法律監管。
關于撿到東西不還是否犯法
撿到東西不還一般是違法的。如果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會構成侵占罪,應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法律依據】《物權法》第一百零九條,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物權法》將于2020年12月31號失效)。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條: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