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叫侵犯別人隱私權
(一)主觀具有過錯
侵害隱私權因屬于一般侵權行為,要求行為人主觀上須具有過錯才能構成侵權責任,故意、過失在所不問,但過錯形態影響侵權人法律責任輕重的承擔問題。
(二)違法行為的存在
侵害他人隱私的行為因直接違反法律規定抑或違反社會公德受到法律的否定評價,使得該行為具有違法性質。隱私權是絕對權,具有普遍的對世效力,要求任何不特定人負有不侵犯他人隱私的義務,違反這種義務進行的行為均被納入侵犯隱私行為之列,除非有正當合法抗辯事由存在,通常這種侵害行為以作為形式表達,并不必以公開他人隱私為要件。結合行為類型的多樣性與隱私內涵的發展性,基本可以概括為兩類:侵擾私人空間的行為與侵害私人信息的行為。
(三)損害結果發生
損害是侵權行為的結果,作為一種事實狀態,主要有三種表現形態:財產損失、人格利益受損及精神痛苦。侵害隱私并不直接與財產利益掛鉤,甚至有時根本沒有財產利益受損,受沖擊的往往是人格利益的損害,通常伴有精神痛苦,當然這并不否認隱私權遭受損害所導致的權利人經濟上的損失。一般來講,只要存在侵害法定權利的事實,即使侵害后果難以覺察或證明,即可構成侵權法中的損害。隱私權這種精神性人格權損害后果不易量化,受害人具體人格受損證明困難,但這點并不妨礙認定損害事實的存在。
(四)具備因果聯系
侵權法上因果關系在于確定行為人的行為與結果之間的聯系,侵害隱私權的行為和損害事實之間往往具有直接關聯性,侵害隱私權的后果表現為權利人自控信息的“外溢”與私域生活的侵擾,這一事實乃侵害行為所致,換句話來說,權利主體因該不法行為遭受人格利益受損。就非財產性利益受損與行為方面還是比較容易把握的,出問題的地方是財產利益與侵權行為的因果關系認定方面,有沒有直接必然的聯系則須借助一定的方法,通常從以下兩方面把握:時間上有無順序性,侵害行為是否客觀存在。
二、怎么提起侵犯隱私權訴訟
侵犯隱私權的訴訟按照以下流程進行:
(一)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二)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后,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并立即開始執行。
(三)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四)開庭審理
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五)宣判
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區分對待: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三、侵犯個人隱私權的行為包括哪些
根據我國國情及國外有關資料,下列行為可歸入侵犯隱私權范疇:
(一)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證號碼和電話號碼。
(二)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
(三)非法跟蹤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
(四)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布其財產狀況。
(五)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以及將他們公開。
(六)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系并非法公諸于眾。
(七)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布。
(八)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布。
(九)泄露公民的個人材料或公諸于眾或擴大公開范圍。
(十)收集公民不愿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
(十一)未經他人許可,私自公開他人的秘密。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侵犯他人隱私權的行為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即實施了侵權行為,造成了損害結果,行為和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且主觀上有過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一、侵犯隱私權是犯罪嗎
一般侵犯他人隱私權的行為是屬于民事侵權行為,侵權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包括 精神損害賠償 ,不構成刑事責任。但侵犯隱私權達到法定條件會構成犯罪。
根據《刑法》當中的規定:
1、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2、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竊取財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二、哪些行為屬于侵犯隱私權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下列行為屬于侵犯隱私權:
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和電話號碼。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
3、非法跟蹤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布其財產狀況。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以及將他們公開。
6、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系并非法公諸于眾。
7、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布。
8、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布。
9、泄露公民的個人材料或公諸于眾或擴大公開范圍。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
三 、如何認定侵犯隱私權
作為人格權之一,侵犯隱私權責任的構成也同侵犯其他權利一樣,須具備 侵權責任 構成的一般要件,即主觀過錯、違法行為、損害事實、因果關系等四要件。
1、主觀具有過錯
侵害隱私權因屬于一般侵權行為,要求行為人主觀上須具有過錯才能構成侵權責任,故意、過失在所不問,但過錯形態影響侵權人法律責任輕重的承擔問題。
2、違法行為的存在
侵害他人隱私的行為因直接違反法律規定抑或違反社會公德受到法律的否定評價,使得該行為具有違法性質。隱私權是絕對權,具有普遍的對世效力,要求任何不特定人負有不侵犯他人隱私的義務,違反這種義務進行的行為均被納入侵犯隱私行為之列,除非有正當合法抗辯事由存在,通常這種侵害行為以作為形式表達,并不必以公開他人隱私為要件。結合行為類型的多樣性與隱私內涵的發展性,基本可以概括為兩類:侵擾私人空間的行為與侵害私人信息的行為。
3、損害結果發生
損害是侵權行為的結果,作為一種事實狀態,主要有三種表現形態:財產損失、人格利益受損及精神痛苦。侵害隱私并不直接與財產利益掛鉤,甚至有時根本沒有財產利益受損,受沖擊的往往是人格利益的損害,通常伴有精神痛苦,當然這并不否認隱私權遭受損害所導致的權利人經濟上的損失。一般來講,只要存在侵害法定權利的事實,即使侵害后果難以覺察或證明,即可構成民法典中的損害。隱私權這種精神性人格權損害后果不易量化,受害人具體人格受損證明困難,但這點并不妨礙認定損害事實的存在。
4、具備因果聯系
民法典上因果關系在于確定行為人的行為與結果之間的聯系,侵害隱私權的行為和損害事實之間往往具有直接關聯性,侵害隱私權的后果表現為權利人自控信息的“外溢”與私域生活的侵擾,這一事實乃侵害行為所致,換句話來說,權利主體因該不法行為遭受人格利益受損。就非財產性利益受損與行為方面還是比較容易把握的,出問題的地方是財產利益與侵權行為的因果關系認定方面,有沒有直接必然的聯系則須借助一定的方法,通常從以下兩方面把握:時間上有無順序性,侵害行為是否客觀存在。
公民隱私權受法律保護,隱私權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要積極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一、侵害隱私權的構成要件
隱私權 侵權的構成條件如下:行為人主觀上存在過錯;存在侵犯他人隱私權的違法行為;有損害結果發生;損害結果與侵權行為存在因果關系。損害是侵權行為的結果,作為一種事實狀態,主要有三種表現形態:財產損失、人格利益受損及精神痛苦,等等。
二、哪些行為可歸入侵犯隱私權范疇
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證號碼和電話號碼;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
3、非法跟蹤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布其財產狀況;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以及將他們公開;
6、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系并非法公諸于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1)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2)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3)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4)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5)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6)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三、患者隱私權該如何保護
1、增強法律知識的學習以及在實踐中的運用。在目前的醫療服務領域,患者法律保護意識的日漸增強,醫護人員一旦侵犯了患者的權利,不管其行為是過失還是故意,都有可能引起醫療糾紛,導致醫患關系的進一步惡化。醫療服務的高風險性、醫患關系的特殊性、社會發展的先進性,決定了醫護人員增強法律意識的必要性。必須不斷強化法律意識,把加強工作責任心、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提高到法律的高度來認識,其中有關醫護人員的權利與義務、保護患者隱私等規定,應成為醫護行為的準則。
2、維護醫護人員在保護患者隱私權中的一致性。在醫療護理活動中,應維護醫護人員在保護患者隱私權中的一致性,護士所保密的患者信息應是醫師為患者保密的信息,所以護理人員應多了解醫師為患者保密哪些隱私,哪些隱私需要公開,以及公開的范圍有多大,以便對同一件事能提出一致的說法,以免引起醫療糾紛。
3、切實保護患者隱私,為患者創造一個良好的就醫環境。在治療、護理工作中護理人員隨時接觸患者、熟知病情,固然了解患者的有關隱私。為了切實保護患者的隱私,護理人員一定要嚴格執行各項操作和日常護理規范。要保護好患者的隱私部位,盡量減少或者避免患者隱私部位的暴露;為患者保守秘密,不在公眾場所討論涉及患者隱私的有關疾病或治療等信息問題,不在患者面前分析病例或討論不利于患者康復的疾病研究進展;保管好涉及患者隱私的病歷資料,這是保護患者隱私的重要環節。
4、在醫學教學活動中對隱私權的保護。方面醫院應建立完善的醫學教學管理制度,使患者隱私權在醫療制度管理上得以保護。醫院向患者提出實習教學要求,對于是否接受,患者或家屬享有充分的選擇權,避免不尊重患者行為的發生。另一方面不斷嘗試新的實習教學方法,減少對患者隱私權侵犯的概率。
如果侵害隱私權的行為和損害結果不存在因果關系,則無法認定構成侵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