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他人犯罪要判幾年
教唆他人犯罪可能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有可能會被判處六個月管制等的刑事處罰,具體教唆他人犯罪者是否會被判刑、會被判處承擔怎樣的刑事責任,與被教唆者是否犯罪既遂等因素有關。需要根據具體的教唆行為進行分析,比如教唆他人吸毒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
對于教唆犯的刑事責任,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教唆他人犯罪,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
教唆行為在共同犯罪中所占的地位和它的實際危害,即教唆犯教唆的方法、手段、教唆的程度,對完成共同犯罪所起的作用,及其在實施所教唆的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由于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其行為的危害程度也不同,在處罰上也應有所不同,對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應按照《刑法》關于主犯的處罰規定處罰。
2、教唆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重處罰
這主要是因為未成年人的發育不夠成熟,辨別是非的能力較差,易受壞人教唆而陷入犯罪的歧途,所以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本身就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具有更大的社會危害性。為了保護青少年的健康成長,打擊壞人對他們的腐蝕,法律作了特別規定。
構成犯罪的要件有哪些?
1、犯罪主體,是指實施犯罪行為、依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自然人和單位。
2、犯罪客體,是指刑法所保護而被犯罪行為所侵害的社會關系。
3、主觀要件,體現的是行為人在怎樣的心理狀態的支配下實施危害社會行為的,刑法對犯罪構成的心理狀態有有哪些具體的要求。
4、客觀要件,是指犯罪行為的具體表現。比如犯詐騙罪,犯罪人具有虛構事實、欺騙他人的行為,販毒罪具有販賣毒品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九條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教唆犯應該承擔什么刑事責任
教唆犯應該承擔什么刑事責任一、教唆犯應該承擔什么刑事責任
1、教唆犯的刑事責任如下:
(1)教唆他人犯罪的,按照具體的犯罪情節,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
(2)教唆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4)教唆不滿十四周歲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構成共犯關系,只對教唆人單獨定罪量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九條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二、教唆犯的成立條件有哪些
教唆犯的成立條件如下:
1、教唆犯的客觀方面必須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為;
2、教唆犯在主觀方面必須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
3、構成教唆犯的主體一般是已滿十六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
4、教唆對象必須是特定的,為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
教唆行為如何認定
教唆行為認定如下:
1、須有教唆之行為。教唆罪在客觀上必須有教唆他人犯罪之行為,其方法如何,法律并無加以限制。
2、須有教唆之故意。即被教唆者因教唆而生特定犯罪之意或至于實行,為教唆者所能預見。
3、須被教唆者為特定之人。
4、須被教唆者為有責任能力。
5、對于間接教唆的也應按教唆犯處罰;
6、當刑法分則條文將教唆他人實施特定犯罪的行為規定為獨立犯罪時,對教唆者不能依所教唆的罪定罪,而應直接依照刑法分則的規定定罪,不再適用刑法總則關于教唆犯的規定。
教唆犯的構成要件:
1、對象條件。教唆犯的對象是特定的、本來沒有犯罪意圖的、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 教唆犯的教唆對象必須條件有教唆對象必須是特定的;教唆的對象必須是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必須是本來沒有犯所教唆之罪意圖的人;
2、客觀條件。教唆犯的客觀方面必須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為,教唆行為的認定中;
3、主觀條件。教唆犯在主觀方面必須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
綜上所述,教唆犯罪的認定為行為人以勸說、授意、收買、利誘、慫恿、威脅等方法,將自己的犯罪意圖灌輸給本來沒有犯罪意圖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圖實施犯罪的,可認定為教唆犯罪。教唆犯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親自實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實施自己的犯罪意圖。教唆罪的行為人必須是了解自己在做什么,并且對被教唆人實施教唆的情況,法院可以根據情節決定從輕處罰或者是減輕處罰;教唆犯一般是指那些慫恿他人去實施犯罪行為的人,雖然此時教唆犯自己沒有親自犯罪,但畢竟有慫恿之嫌,因此要是被教唆的人是犯罪了,那此時也要追究教唆犯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九條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教唆他人犯罪怎么判
教唆犯罪的判刑一般以教唆的本罪的審判情況加以確定,需要視情況而定:
1、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這是對教唆犯處罰的一般原則,因此,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作用的是從犯;
2、教唆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一般來說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這種情況在刑法理論上稱為教唆未遂。
成立教唆犯的條件有:
1、教唆犯的客觀方面必須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為;
2、教唆犯在主觀方面必須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
3、構成教唆犯的主體一般是已滿十六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
4、教唆對象必須是特定的,為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
教唆罪之成立,應具備下列構成要件:
1、須有教唆之故意
即被教唆者因教唆而生特定犯罪之意或至于實行,為教唆者所能預見,倘不能預見者,則非故意,對于其犯罪行為,自不成立教唆罪。是以基于自己過失之行為,致惹起他人犯罪之原因者,不得謂為教唆罪。
2、須有教唆之行為
教唆罪在客觀上必須有教唆他人犯罪之行為,其方法如何,法律并無加以限制。在解釋上,認為須能達到教唆之目的為已足。
3、須被教唆者為特定之人
煽惑罪所煽惑者,為多數之不特定人。教唆罪系以對特定人為之,故被教唆者必為特定之人。
4、須被教唆者為有責任能力
現行刑法關于教唆罪,系采主觀主義,因其惡性重大,宜予獨立處罰。
教唆罪的立案標準因不同罪名而異。教唆犯罪成立的條件有:教唆故意、教唆對象、教唆行為必須引起他人實施符合構成要件的違法行為的意思,進而使之實行犯罪。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九條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