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收財產是否還能要罰金
沒收財產后可以處罰金的。根據法律規定,一人數罪依法同時并處罰金和沒收財產的,應當合并執行;但并處沒收全部財產的,只執行沒收財產刑。在執行上,罰金可以分期繳納,如果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適當減免;沒收財產只能一次性沒收,不存在分期執行或者減免的問題。關于沒收財產是否還能要罰金的問題,下面由我為您詳細解答。一、沒收財產是否還能要罰金 1、沒收財產后可以處罰金的。根據法律規定,一人數罪依法同時并處罰金和沒收財產的,應當合并執行;但并處沒收全部財產的,只執行沒收財產刑。在執行上,罰金可以分期繳納,如果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適當減免;沒收財產只能一次性沒收,不存在分期執行或者減免的問題。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三條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于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第三十四條附加刑的種類如下: (一)罰金; (二)剝奪政治權利; (三)沒收財產。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
二、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務的損失是否有區別 1、適用對象不同。沒收財產主要是適用于危害國家安全罪和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罪、侵犯財產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和賄賂罪中情節較重的犯罪,而罰金適用于情節較輕的貪利性犯罪。 2、內容不同。沒收財產是剝奪犯罪分子個人現實所有財產的一部或者全部,既可以是沒收金錢,也可以是沒收其他財務而罰金是剝奪犯罪分子一定數額的金錢,到這些金錢不一定是現實所有的。 3、執行方式不同。沒收財產只能是一次性沒收,不存在分期執行或者減免的問題但是罰金卻是可以分期繳納,假如繳納確實有困難,還可以減免。
罰金和沒收財產可以同時執行嗎
法律分析:不少罪刑都規定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關于先執行罰金還是先沒收財產,兩者沒有先后順序,只能根據情節選擇其一執行。但除此之外,《關于適用財產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3條第2款規定:一人犯數罪依法同時并處罰金和沒收財產的,應當合并執行;但并處沒收全部財產的,只執行沒收財產刑。這是因為當犯罪人的財產都被沒收之后,自然也就沒有財產可供繳納罰金了,所以只執行沒收財產。沒收財產與罰金雖然同屬于財產刑,但二者具有以下不同:(1)在適用對象上,罰金適用于情節較輕的貪利性犯罪;沒收財產適用于危害國家安全罪及情節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2)在內容上,罰金是剝奪犯罪分子一定數額的金錢,這些金錢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現實所有的;而沒收財產則是剝奪犯罪分子個人現實所有的財產的一部或全部,既可以沒收金錢也可以沒收其他財物。(3)在執行上,罰金可以分期繳納,如果繳納確有困難,可以適當減免;而沒收財產只能一次性沒收,不存在分期執行或減免的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二條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九條沒收財產是沒收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一部或者全部。沒收全部財產的,應當對犯罪分子個人及其扶養的家屬保留必需的生活費用。
罰金與沒收財產可以合并執行嗎
罰金與沒收財產可以合并執行。刑法規定“并處”沒收財產或者罰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在對犯罪分子判處主刑的同時,必須依法判處相應的財產刑;刑法規定“可以并處”沒收財產或者罰金的犯罪,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及犯罪分子的財產狀況,決定是否適用財產刑。
罰金和沒收財產可以并處嗎
罰金和沒收財產可以并處嗎一、罰金和沒收財產可不可以并用
1、處罰金和處沒收財產是可以合并使用的,但兩種都是屬于附加刑,沒收犯罪分子財產后,所處的罰金可能無法執行,所以一般是不會并且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五十二條【罰金數額的裁量】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
第五十三條【罰金的繳納、減免】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于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第五十九條【沒收財產的范圍】沒收財產是沒收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一部或者全部。沒收全部財產的,應當對犯罪分子個人及其扶養的家屬保留必需的生活費用。
在判處沒收財產的時候,不得沒收屬于犯罪分子家屬所有或者應有的財產。
二、判處罰金和沒收財產有什么區別
1、沒收財產是將犯罪人所有財產的一部或者全部強制無償地收歸國有的刑罰方法。沒收財產與沒收犯罪物品具有性質區別。
2、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據此,追繳了犯罪所得的財物,不屬于沒收財產;沒收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也不屬于沒收財產。可見,沒收財產事實上是沒收犯罪人合法所有并且沒有用于犯罪的財產;不得以追繳犯罪所得、沒收違禁品與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來代替或折抵沒收財產。
3、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根據本條規定,罰金數額應當與犯罪情節相適應。也就是說,犯罪情節嚴重的,罰金數額應當多些;犯罪情節較輕的,罰金數額應當少些,這是罪刑均衡原則在罰金裁量上的具體體現。在裁量罰金數額時應否考慮犯罪人繳納罰金的能力,刑法沒有明確規定,但200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財產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犯罪情節,如違法所得數額、造成損失的大小等,并結合考慮犯罪分子繳納罰金的能力,依法判處罰金。”由此可見,在司法實踐中,從有利于判決執行的角度出發,在罰金裁量的時候應當考慮犯罪分子繳納罰金的能力。
4、沒收財產與罰金雖然同屬于財產刑,但二者的性質不同:
(1)在適用對象上,罰金適用于情節較輕的貪利性犯罪;沒收財產適用于危害國家安全罪及情節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
(2)在內容上,罰金是剝奪犯罪分子一定數額的金錢,這些金錢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現實所有的;而沒收財產則是剝奪犯罪分子個人現實所有的財產的一部或全部,既可以沒收金錢也可以沒收其他財物。
(3)在執行上,罰金可以分期繳納,如果繳納確有困難,可以適當減免;而沒收財產只能一次性沒收,不存在分期執行或減免的問題。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罰金和沒收財產可不可以并用”問題進行的解答,處罰金和處沒收財產是可以合并使用的,但兩種都是屬于附加刑,沒收犯罪分子財產后,所處的罰金可能無法執行,所以一般是不會并且的。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