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侵權認定
共同侵權認定如下: (一)存在加害行為,且該行為的行為人必須為二人或者二人以上,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二)共同 侵權行為 的行為人之間,在主觀上具有共同過錯,不僅是共同故意可以構成,而且共同過失也可以構成。 (三)共同侵權行為導致的損害后果具有統一性,是指共同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是同一的。 (四)共同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只有在加害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時才能構成。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 承擔連帶責任 。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條 教唆、幫助他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與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教唆、幫助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承擔 侵權責任 ;該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監護人 未盡到監護職責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構成共同侵權的構成要件不包括( )
法律主觀:
構成共同侵權的構成要件不包括下列要件以外的部分:侵權行為的主體必須是二人或二人以上;二人共同故意、共同過失或者故意行為與過失行為實施侵權行為人;侵權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最后是受害人受到損害。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條 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每個人的侵權行為都足以造成全部損害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條 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
什么是共同侵權行為
法律分析:共同侵權行為是指數人基于共同過錯而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依法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侵權行為,也稱為共同過錯、共同致人損害。共同侵權行為的特征如下:(1)共同侵權行為人必須是兩個或兩個以上。(2)共同侵權行為人具有共同致人損害的故意或過失。(3)共同侵權行為人的行為具有共同性。即共同致害行為既可能是共同的作為,也可能是共同的不作為。但數人的行為必須相互聯系,構成一個統一的致人損害的原因。(4)結果的同一性。即數個侵權行為造成了同一的損害后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條
二人以上實施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其中一人或者數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能夠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構成共同侵權的構成要件不包括
構成共同侵權的構成要件不包括惡意和過錯,并且侵權行為必須是數人聯合實施。
構成共同侵權需要具備三個要件 1)多人聯合行為;2)侵權行為的實施;3)導致損害的結果。但是,和其他侵權形式不同,共同侵權的要素中沒有惡意和過錯。這意味著即使參與者沒有故意或疏忽地造成了侵權行為,只要他們以任何形式聯合起來對受害人實施了侵權行為并導致了損害,他們就能構成共同侵權。此外,要注意的是,共同侵權的侵權行為必須是數人聯合實施的。如果只有一個人實施侵權行為,即使其他人與其存在某種程度的聯系或合作,也不能構成共同侵權。因此,案例中關于多名被告之間缺乏明確的協作關系而無法認定共同侵權的判例并不少見。
如果共同侵權中的一方實施的侵權行為并不構成犯罪,另一方仍能被追究刑事責任嗎?可以。構成共同侵權的要件是多人聯合實施侵權行為并導致損害,而不考慮是否構成犯罪。因此,即使參與者中只有一人實施的侵權行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等輕微犯罪,其他參與者仍可被追究刑事責任。
共同侵權是一種特殊的侵權形式,其構成要素和其他侵權形式略有不同。在實踐中,需要仔細分析每一個共同侵權的案例,認真審核是否存在數人聯合實施侵權行為、是否導致了損害等關鍵要素,從而正確裁定每個參與者的責任和賠償金額。
【法律依據】:
《關于民事侵權案件中確定連帶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七條 共同侵權是指數人對同一侵權行為聯合實施,并共同對侵權結果負有責任的情形。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