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費收費標準是多少
常見案件的起訴費標準:
1、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起訴費標準是按照案件涉及的標的額進行計算的。其中,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起訴費標準為標的額的1%-2%;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起訴費標準為標的額的0.5%-1%;
2、行政案件:行政案件的起訴費標準與民事案件類似,按照案件涉及的標的額進行計算。其中,涉及財產關系的行政案件,起訴費標準為標的額的1%-2%;不涉及財產關系的行政案件,起訴費標準為標的額的0.5%-1%;
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起訴費標準為案件涉及的民事標的額的1%-2%;
4、執行申請:執行申請的起訴費標準為申請執行的標的額的1%-2%。
起訴的流程如下:
1、準備起訴材料:當事人需要準備好相關的起訴材料,包括起訴狀、證據材料等;
2、選擇適當的法院:當事人需要選擇適當的法院提起訴訟。原則上,如果案件的爭議事實發生地在某個地方,當事人可以向該地方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是跨省、跨市的案件,一般應該向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然,具體情況需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進行判斷;
3、提交起訴狀:當事人需要將準備好的起訴狀提交給法院,并繳納起訴費;
4、法院受理:法院收到起訴狀后,會進行受理,并發出受理通知書;
5、確認被告:法院會根據起訴狀和相關材料,確認被告人的身份和地址,并通知被告人出庭答辯;
6、答辯:被告人需要在法定期限內提交答辯狀,并遞交相關證據;
7、庭審:如果需要,法院會安排庭審,對雙方的證據和意見進行審理;
8、判決:法院會根據證據和法律規定,作出適當的判決;
9、結案:判決生效后,案件結案。
綜上所述,起訴是一種法律行為,應當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如果起訴人不具備起訴條件,或者起訴請求不符合法律規定,法院可能會拒絕受理或者駁回起訴。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
去法院民事起訴費需要多少錢?
法律主觀:
民事起訴要多少錢需要根據訴訟費用的性質和案件的性質進行確定,如果案件屬于財產類案件,則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比例分段累計交納,如果是非財產類案件則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收費標準。一、民事起訴需要多少錢民事起訴需要的費用主要考慮兩個因素:其一是訴訟費用的性質。其二,應考慮案件的性質。1.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2.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4)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二、民事起訴狀包括什么內容1.原被告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住址、身份證號、聯系方式等。2.訴訟請求,如請求判決離婚、子女由誰撫養、財產如何分割等。3.起訴依據的事實和理由。三、民事起訴的訴訟時效民事起訴的時效一般為三年。權利人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提出請求的,法院可強制義務人履行其義務;于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后,法院不再保護權利人的請求權。
法律客觀: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
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民事起訴的費用一般是多少?
一個民事訴訟案件是需要一定費用的。一般在五十元到幾萬元不等,在我們的生活中會發生大大小小的民事訴訟案件,有些可以通過調解輕易解決,而有些卻比較復雜要訴訟解決。具體需要花費的費用要根據案件情節來具體分析。
民事訴訟費用計算:財產案件 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訴訟標的額×2.5%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訴訟標的額×2%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訴訟標的額×1.5%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訴訟標的額×1%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訴訟標的額×0.9%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訴訟標的額×0.8%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訴訟標的額×0.7%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訴訟標的額×0.6% 10、超過2000萬元:訴訟標的額×0.5% 民事訴訟費用計算:執行費(申請人不預交)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每件50元至500元; 2、不超過1萬元:每件交納50元; 3、超過1萬元至50萬元:執行金額×1.5% 4、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執行金額×1% 5、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執行金額×0.5% 6、超過1000萬元:執行金額×0.1% 民事訴訟費用計算:保全費 1、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每件30元; 2、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1%; 3、超過10萬元的部分0.5%,但最多不超過5000元。 民事訴訟費用計算:其他收費規定 1、離婚案件:每件50-300元,超過20萬元的部分收0.5%; 2、侵害人身權案件:每件100-500元,超過5萬至10萬的部分,收1%;超過10萬的部分收0.5%;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50-100元; 4、勞動爭議案件: 每件10元; 5、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無爭議金額的,每件500-10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收費標準; 6、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30萬元。破產申請費清算后交納; 7、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8、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50-100元; 9、申請支付令: 按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10、申請公示催告:每件交納100元; 11、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每件交納400元; 12、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決定合并審理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綜合上面所說的,民事訴訟費用計算標準分為:財產案件計算、執行費計算、保全費計算、其他收費規定。民事訴訟費用要結合這幾方面的費用。一般在幾百元到幾萬元不等。
民事訴訟需要多少錢
民事訴訟就是民事官司當事人因為一些財產糾紛或者權益歸屬問題向法院提出訴訟。提出訴訟并不是無償其中受理費用、申請費、還有一些鑒定人員翻譯人員和證人等在出庭期間的交通費住宿費都是需要當事人來支付。那么民事訴訟費用一般要多少?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
民事訴訟費用一般要多少
一、案件的受理費用
(一)財產案件的受理費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財產案件受理費的計算方法是按照上述規定對訴訟標的額分段計算,之后相加,所得總數即為應收額。
(二)非財產案件的受理費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與勞動爭議案件的受理費
1、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2、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上述案件,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對上述案件的收費有幅度規定的,在具體的實施中,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標準。申請費 申請費是指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相關事項,應當交納的費用。 依據《交納辦法》的規定,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保全措施;申請支付令;申請公示催告;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申請破產;申請海事強制令、共同海損理算、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海事債權登記、船舶優先權催告;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和國外仲裁機構裁決。
二、申請費
1、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份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3)符合民事訴訟法第55條第4款的規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定的標準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
2、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3、依法申請支付令的,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4、依法申請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納100元。
5、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的,每件交納400元。
6、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但是,最高不超過30萬元。
7、海事案件的申請費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1萬元;
(2)申請海事強制令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3)申請船舶優先權催告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4)申請海事債權登記的,每件交納1000元;
(5)申請共同海損理算的,每件交納1000元。
三、其他費用
當事人除了交納案件受理費之外,還應交納在訴訟中實際支出的各種費用,這些費用統稱為其他訴訟費用。這些費用主要是:
1、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由人民法院按照國家規定標準代為收取。
2、當事人復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書應當按實際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納工本費。
3、采取訴訟保全措施的申請費和實際支出的費用。 訴訟過程中因鑒定、公告、勘驗、翻譯、評估、拍賣、變賣、倉儲、保管、運輸、船舶監管等發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有關機構或者單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11條第3款規定提供當地民族通用語言、文字翻譯的,不收取費用。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 訴訟費用的種類和交納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并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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