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以及刑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故意傳播虛假恐怖疫情信息,不構成犯罪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條 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故意傳播虛假疫情信息,需要承擔的責任是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暫停其業務活動或者吊銷其執業許可證;負有直接責任的人員是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對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 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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