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造謠者,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以500元左右的罰款,但造謠者和傳播者實際上很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被追究刑事責任,類似造謠的行為嚴重擾亂了社區居民的生活秩序,因此應當按照傳播虛假信息罪判刑。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造謠造謠的,按照情節承擔法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應當進行治療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虛假爆炸、毒害、放射、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編造虛假危險、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或者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者管制;造成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者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68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法律分析:故意傳播虛假疫情信息,需要承擔的責任是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暫停其業務活動或者吊銷其執業許可證;負有直接責任的人員是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對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 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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