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訴法》中的規定
第二十八條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民訴法解釋》中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
第二十五條 信息網絡侵權行為實施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計算機等信息設備所在地,侵權結果發生地包括被侵權人住所地。
第二十六條 因產品、服務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提起的訴訟,產品制造地、產品銷售地、服務提供地、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解釋》第二十四條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
《民事訴訟法解釋》第二十五條 信息網絡侵權行為實施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計算機等信息設備所在地,侵權結果發生地包括被侵權人住所地。
《民事訴訟法解釋》第二十六條 因產品、服務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提起的訴訟,產品制造地、產品銷售地、服務提供地、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法律另有規定,不適用對侵權糾紛管轄的一般規定。
1.侵權行為地的確定。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
2.產品質量糾紛的管轄。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提起的訴訟,產品制造地、產品銷售地、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3.名譽權案件管轄的確定。名譽權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4.侵犯著作權案件管轄的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原告所在地沒有 管轄權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因 侵權行為 提起的 訴訟 ,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 。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訴訟法院管轄一般是原告就被告原則,即一般地域管轄又稱普通管轄或一般管轄,是指以當事人所在地與法院轄區的關系來確定管轄法院。即當事人在哪個法院轄區,案件就由哪個法院管轄。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九條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六條
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
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