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丟失了的賠償:有保價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快遞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沒有保價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
法律客觀:《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條貨物的毀損、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法律、行政法規對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和賠償限額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快遞員要進行賠償,并且賠給支付寄件人或者寄件人指定受益方。賠償分兩種情況:
1、已經繳納保價費的,按照實際損失價值,但不高于最高報價金額進行理賠;
2、沒有繳納保價費的,按照郵政法及其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以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
郵寄中遺失物的具體賠償項目和數額,按照寄件人寄送郵件時雙方的協議(往往表現為快遞公司提供的附件格式文本)進行。
擴展資料:
根據《快遞暫行條例》:
第二十七條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國家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快件損失賠償責任險種,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保。
第二十八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實行快件寄遞全程信息化管理,公布聯系方式,保證與用戶的聯絡暢通,向用戶提供業務咨詢、快件查詢等服務。用戶對快遞服務質量不滿意的,可以向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訴,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自接到投訴之日起7日內予以處理并告知用戶。
第二十九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停止經營的,應當提前10日向社會公告,書面告知郵政管理部門,交回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并依法妥善處理尚未投遞的快件。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或者其分支機構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暫停快遞服務的,應當及時向郵政管理部門報告,向社會公告暫停服務的原因和期限,并依法妥善處理尚未投遞的快件。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快遞服務國家標準
快遞丟了賠償流程
1、聯系賣家。如果嫌處理快遞問題麻煩,可以要求賣家補辦或者退款。
2、去快遞官網找投訴電話,一般沒人接。最好打當地的快遞電話,一般需要三天左右。
3、如果實在聯系不上相關人員,撥打12315投訴熱線,7天內會有回復。處理周期通常為一個月左右。去國家郵政申訴網站投訴,但是會讓你先聯系當地工作人員。如果您對處理結果不滿意,可以再次申訴。
快遞丟失賠償標準
快遞員將快遞丟失后,需要對收件人做出賠償,賠償的標準如下:對于已經保價的郵件,直接按照保價額進行賠償即可;對于沒有保價的郵件,按照實際損失進行賠償。但需要注意的是,賠償的最高額度不能超過收取郵費的三倍。
法律依據:《郵政法全文》第四十七條,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
1、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2、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掛號信件丟失、損毀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
郵政企業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給用戶的給據郵件單據上,以足以引起用戶注意的方式載明前款規定。
郵政企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給據郵件損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無權援用本條第一款的規定限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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