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病人如果犯罪如何處理
1、精神病人若有犯罪行為的,應當根據其作出犯罪行為時的精神狀態進行處理;若其在犯罪時不能辨認自己的行為,則不承擔刑事責任。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隱旅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改唯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八條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進行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二、精神病人犯法監護人承擔什么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灶殲凳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因此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不負刑事責任,但是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精神病人犯罪要不要判刑,應當區分情況。 精神病患者實施的犯罪,因為沒有責任能力所以無法追究刑事責任,當然也有特殊情況。 對不同的精神病人所承擔的刑事責任有所不同根據《 刑法 》規定,對于完全的精神病人,即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若實施了《刑法》規定的危害行為,造成危害結果的,不負刑事責任。這是因為精神病人的危害行為,缺乏 犯罪構成 的主觀要件,精神病人由于不具有辨別是非、判斷善惡以及對自己行為的控制能力,他對自己的行為,就談不上故意或過失,沒有主觀上的罪過。 但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律客觀:《 刑法 》第18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 監護人 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