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國家賠償 新標準是什么? 最高人民檢察院 刑事申訴 檢察廳2019年5月15日下發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檢察院辦理自身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國家賠償案件時,執行新的日 賠償標準 315.94元。 據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有關負責人介紹, 國家賠償法 第三十三條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 賠償金 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 工資 計算。”根據上述法律規定、統計數據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資的計算公式,對屬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國家賠償案件,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確定新的日賠償標準為315.94元。 另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 刑事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各級人民檢察院自2019年5月15日起執行該日賠償標準。 國家賠償 法規 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級人民法院在審理國家賠償案件時按照上述標準執行。 二、國家賠償的條件 (1)賠償請求人應當是合法權拍歷梁益受到損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受到損害的公民死亡,其 繼承人 及其他有 撫養 關系的親屬有權要求賠償;受到損害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終止,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有權要求賠償。 (2)賠償義務機關應當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機關及其職能部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兩個以上機關共同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爛渣造成損害的,該兩個以上機關為共同賠償義務機關;經復議機關復議的,最初造成 侵權行為 的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但復議決定加重損害的,復議機關對加重的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3)有具體的賠償請求和受害的事實根據。 (4)被侵權事項已經襲運依法確認(即已經侵權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確定該行為違法,或已被撤銷)。 (5)已經賠償義務機關先行處理或已經過復議程序。 (6)屬于法定的國家賠償范圍和受理的人民法院 管轄 。 (7)符合法律規定的期限。 從以上內容可以看出,國家賠償新標準是什么該問題主要圍繞著國家賠償的大致內容展開。在最新的國家賠償法律中規定,日賠金為315.94元。除此之外,國家賠償的額度也需要與當事人自身相結合,從固定收入出發,作為參考,進行國家賠償的審核計算。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天數x373.10元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1)造成身體傷害的:
醫療費:實際醫療支出(須有醫療憑證:病歷、收據等)
護理費:護理人數*護理天數*工費(誤工費或者護工費)
誤工費:天數x373.10元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
醫療費:實際醫療支出(須有醫療憑證:病歷、收據等)
護理費:護理人數*護理天數*工費(誤工費或者護工費)
誤工費:天數x373.10元
殘疾賠償金:按照傷殘等級進行賠償
殘疾生活輔助器具費:實際購買支出(須有收據等材料)
康復費:后續恢復治療費用(須有收據的等材料)
生活費: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x撫養年限x人數
(3)造成死亡的:
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x20
生活費: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x撫養年限x人數
占地是指占用土地。國家賠償是指由國家來承擔賠償義務,對于國家機關以及工作人員做出的具體的行政行為對于侵犯公民或者其他主體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賠償。
一、占地國家賠償標準
國家占地賠償標準是什么
各省的補償標準不一樣,但主要有兩種依據:
一是本地的《土地管理條例》,例如吉林省《土地管理條例》的以下規定,征收土地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土地補償費:
(一)城鎮及其郊區的菜田、工礦區的菜田、精養魚塘為該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九至十倍“這個沒有統一的標準,但大致需要賠償如下幾塊地方:
1、承包經營費:即你們享有該地的使用權是否繳納了承包經營費給村里?如果交納了,那么應當由征地的政府退還你們從征地之日起到承包使用該地終止之日的承包費。
2、土地類別分為六類。第一類為耕地,第二類為果園或其它經濟林地和山坡地(在種植的山坡地,下同),第三類為非經濟林地,第四類為養殖水面(山塘水庫),第五類為未利用地,第六類為集體建設用地。
3.各類區和類別的集體土地具體征地補償標準第一類區:耕地3.75萬元/畝,園地、其它經濟林地和山坡地2.0萬元/畝,非經濟林地0.6萬元/畝,養殖水面1.5萬元/畝,未利用地0.3萬元/畝。第二類區:耕地2.7萬元/畝,園地、其它經濟林地和山坡地1.4萬元/畝,非經濟林地0.45萬元/畝,養殖水面1.3萬元/畝,未利用地0.17萬元/畝。第三類區:耕地2.5萬元/畝,園地、其它經濟林地和山坡地1.2萬元/畝,非經濟林地0.4萬元/畝,養殖水面1.15萬元/畝,未利用地0.16萬元/畝。
4、征地補償標準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被征用的土地屬農民承包經營的土地或自留地,集體土地經營管理單位未能調整其他土地給農民繼續承包經營和不需要統一安置人員的,按本標準執行。集體土地經營管理單位可以從中提取不超過征地補償標準10%的額度,作為村級土地補償費。征收集體建設用地土地補償標準,按照集體建設用地前的地類加上報批費用進行補償。或者采取產權調換的方式進行安置,采取產權調換的方式進行安置不另作補償。
5、計算田地作物現在的數量和價值(青苗補助),給予一次性補償。”
二、占地
1.對于建筑物而言,占地面積是指建筑占地面積物所占有或使用的土地水平投影面積,計算一般按底層建筑面積。通常用于計劃地塊的建筑密度,計算公式是:建筑密度=占地面積/土地面積。
2.可以指到手的空白地皮的平米面積,即地塊總面積。在最初進行報批立項時,會經常用到“占地面積”這個詞,就是這個意思。用地面積乘以容積率等于建筑面積。
三、國家賠償
國家賠償,又稱國家侵權損害賠償,是由國家對于行使公權利的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害后果承擔賠償責任的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于1994年5月1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根據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決定》修正。該法第2條規定: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本法規定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依照本法及時履行賠償義務。若您對于國家行政機關或者國家工作人員對于占地的行為損害了您本人的權益,您可以準備好充分的資料證明來向行政機關進行索賠。
《國家賠償法》
第三十三條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國家賠償法》
第三十四條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康復費等因殘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繼續治療所必需的費用,以及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國家規定的傷殘等級確定,最高不超過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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