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報銷需要什么材料
醫療保險報銷需要以下材料:1、身份證、醫保卡;2、定點醫療機構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和門診病歷、檢查、檢驗結果報告單;3、醫療機構出具的收費單據和有關發票等。
一、定點醫藥機構
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包括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是指經統籌地區醫療保障部門審核后取得定點醫療保險資格,并經醫保經辦機構認定并與其簽訂相關協議,為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提供醫療服務并承擔相應責任的機構。根據國家基本醫療保險醫療管理規定,醫療保險實行定點醫療制度,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按規定報銷。
二、醫保怎么報銷流程
1.準備所需資料:病案單、出院記錄、疾病診斷書、住院清單、發票、病人身份證復印件、病人當地銀行卡復印件(或者用家屬的銀行卡的話還需要家屬的身份證)(住院清單:是指住院清單每天產生費用的清單明細。我當時就是結賬之后拿著發票去窗口打印的,有專門的窗口。打印出來你不用自己再去復印,自己留著沒有太多用處,只需要交一份到醫保處就可以了)2.到醫保報銷處遞交資料報銷。3.拿好自己的回執單,有問題可以撥打回執單上的電話;沒有問題的話報銷的金額十五個工作日內到賬。
三、法律依據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醫療費報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醫療費報銷時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參保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醫保卡原件及復印件,收費收據原件及復印件,住院費用明細清單,出院小結,疾病診斷證明書,如果在外地就醫的話,需要攜帶轉院申請表或醫療保險非定點醫療機構申請表,以及醫保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醫療費報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參保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辦理的,須同時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參保人醫保卡原件及復印件,無醫保卡的參保人,提供本人銀行存折(卡)原件及復印件; 3、收費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4、住院費用明細清單(注意:不是每日費用清單); 5、出院小結或出院記錄,如果出院小結手寫在病歷的要復印出院小結和病歷封面; 6、疾病診斷證明書(死亡的,須提供死亡證明書); 7、未成年人同時要提供戶口簿(復印件),監護人身份證,生育或終止妊娠的還需提供計生部門的相關證明(結婚證和準生證的原件及復印件),農村五保戶提供民政部門核發的有效證件,交通意外要提供駕駛證和行駛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公安交通管理局事故認定書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骨折的要附加陳述受傷過程; 8、如在市外就醫已辦理備案的,需帶轉院(診)申請表或醫療保險非定點醫療機構申請表,在外地長期居住的須提供居住地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二、醫保報銷的條件是什么? 1、參保并正常繳費(指到出院時仍處在參保繳費狀態)且待遇審核期滿(以單位身份參保繳費滿30天,以個人身份參保繳費滿6個月) 2、病種符合“基本醫療保險住院病種目錄” 3、資料完備三、醫療保險住院報銷比例 住院報銷的標準與參保人員所住的醫院級別有關: 1、如住的是三級醫院,從起付標準到3萬元的費用,職工支付15%,也就是報銷85%。 2、3萬元到4萬元的費用,職工支付10%,報銷90%。 3、超過4萬元到最高支付限額部分的費用,則95%都可以報銷,職工只要支付5%。 4、而退休人員個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職(就是上述的)職工的60%,但起付標準以下的,都由個人支付。 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是國家在發展過程當中必不可少的一項社會保障,因為有了醫療保險,才讓很多普通老百姓不會因為看不起病而引發其他的社會動蕩。可是,醫療保險就如同其他的社會保險一樣,使用醫療保險報銷就必須要按照相關規定提供證明材料,否則是無法報銷醫療費的。
醫保報銷都需要什么資料
醫保報銷都需要的資料如下:
1、醫保卡或社保卡;
2、就診發票或收據;
3、處方藥的處方單;
4、住院費用清單、病歷、醫囑等醫療文件;
5、個人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本等。
醫保報銷的流程:
1、就醫:到醫院或診所進行看病或治療;
2、繳費:在醫院或診所繳納自己應當繳納的醫療費用;
3、取得費用清單:在就醫的過程中,醫院或診所會提供一份費用清單,上面列明了就醫的具體費用項目和金額;
4、填寫報銷申請表:持費用清單,填寫醫保報銷申請表,填寫時需要提供自己的基本信息、醫療費用清單、醫療保險證等相關資料;
5、交資料:將填好的報銷申請表和相關資料交給醫保經辦機構,可以通過線上或線下方式提交;
6、審核:醫保經辦機構會對提交的申請表和資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醫保經辦機構會將報銷款項打入個人銀行賬戶,或者給予現金報銷。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和不同醫保制度的參保條件、繳費標準和報銷范圍可能會有所不同,居民在參加醫保時需要了解當地的規定和政策,并咨詢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人員,醫保報銷需要的資料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準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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