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鑒定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明確規定的。理論基礎方面采取的是醫學和法醫學的相關知識,同時還要結合鑒定經驗。輕傷主要是一些外界因素對人體的一些組織細胞以及一些器官造成一定的損傷,或者也是這些外界因素造成部分人體功能障礙。
1. 四肢損傷
(1)手、足骨骨折。
(2)外傷致指(趾)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3)肢體關節、肌腱損傷,伴有臨床體征。
(4)肢體軟組織挫傷面積在15cm²以上;擦傷面積在20cm²以上;
(5)肢體皮膚及皮下組織創口長度在1cm以上,刺創深達肌層。
2. 會陰部和軀干部損傷
(1) 會陰、陰囊、陰莖單純性創口。
(2) 陰囊、陰莖挫傷。
(3) 會陰部軟組織挫傷。
(4) 女性乳房淺表損傷。
(5) 外傷后血尿。
(6) 脊柱韌帶損傷。
(7)損傷致孕婦先兆流產的。
(8)軀干部軟組織挫傷面積在15cm²以上,擦傷面積在20cm²以上,軀干皮下血腫。
(9) 軀干皮膚及皮下組織單個創口長度在1cm以上或者創口累計長度在1.5cm以上,刺創深達肌層。
(10) 肋骨一處單純性線性骨折;確證肋軟骨骨折。
3 頭頸部損傷
(1) 頸部軟組織創口長度在1cm以上。
(2) 頸部皮膚擦傷,長度在5cm以上,面積在4cm²以上,或挫傷面積在cm²以上。3.1 頭皮擦傷面積在5cm2以上;頭皮挫傷;頭皮下血腫。
(3) 外傷致使牙齒脫落或者牙齒缺損。
(4) 外傷致使牙齒松動2枚以上或三度松動1枚以上。
(5) 外傷致下頜關節活動受限。
(6) 頭皮創。
(7) 頭部外傷后,確有神經癥狀。
(8) 眼部挫傷。
(9) 眼部外傷后影響外觀。
(10) 眼外傷造成視力下降。
(11) 耳損傷造成一耳聽力減退26dB以上。外傷后引起聽覺器官的其他改變。
(12) 耳廓創在1cm以上;耳廓缺損。
(13) 面部軟組織非貫通性創。
(14) 面部損傷后留有瘢痕,外傷后面部存留色素異常。
(15) 面部表淺擦傷面積在2cm²以上;劃傷長度在4cm以上。
(16) 外傷后鼻出血;鼻骨線性骨折。
(17) 口腔粘膜破損,舌損傷。
(18) 涎腺其導管損傷。
4.其他損傷
(1)燙傷達真皮層。
(2)面部一度燒燙傷,面積在10cm²以上;淺二度燒燙傷。
(3)頸部一度燒燙傷面積在15cm²以上;淺二度燒燙傷面積在2cm² 。
(4)軀干、四肢一度燒燙傷,面積在20cm²以上,或淺二度燒燙傷面積在4cm²以上;深二度燒傷。
(5)損傷致異物存留體內。
(6)其他物理、化學、生物因素所致的輕微損傷。參照相應條款。
輕微傷傷殘鑒定標準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規定執行。輕微傷是指造成人體局部組織器官結構的輕微損傷或短暫的功能障礙,輕微傷的鑒定應在被鑒定者損傷消失前作出評定。
【【法律依據】】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規定,輕微傷傷殘鑒定標準如下:1、身體各部位骨皮質的砍(刺)痕;輕微撕脫性骨折,無功能障礙。2、面部Ⅰo燒燙傷面積10.0cm2以上;淺IIo燒燙傷。3、頸部Ⅰo燒燙傷面積15.0cm2以上;淺IIo燒燙傷面積2.0cm2以上。4、體表Ⅰo燒燙傷面積20.0cm2以上;淺IIo燒燙傷面積4.0cm2以上;深IIo燒燙傷。5、手擦傷面積10.0cm2以上或者挫傷面積6.0cm2以上。6、手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7、刺傷深達肌層。手關節或者肌腱損傷。8、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9、外傷致指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等。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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