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務侵占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職務侵占罪的立案標準目前并無明確規定,由各地司法機關自行規定。構成職務侵占罪的,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從重處罰。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條 【職務侵占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
二、職務侵占罪立案后逮捕嫌疑人的條件有哪些?
(一) 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二) 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三) 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職務侵占罪的定罪證據有哪些類型?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四、職務侵占罪的定罪證據需符合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五、涉嫌職務侵占罪法院量刑的原則有哪些?
1、量刑應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持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責刑相適應的基本原則,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決定判處被告人的刑罰。
2、量刑既要考慮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又要考慮被告人的主觀惡性等情況,實現懲罰和預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應當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做到該嚴則嚴,當寬則寬,寬嚴相濟,罰當其罪,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4、量刑要綜合考慮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社會治安形勢,確保刑罰目的的實現。但對于同一地區、同一時期、案情相同或者相似的案件,對被告人判處的刑罰應當基本平衡。
綜上,這里無法準確回答職務侵占罪的立案標準,如果以職務侵占罪立案,在構成職務侵占罪的情況下,法院對犯罪嫌疑人的量刑需要根據當事人侵占的數額確定,比如侵占數額特別巨大,犯罪嫌疑人是有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的。
職務侵占罪的立案標準為六萬元以上(數額較大)、一百萬元以上(數額巨大)。
公司、企業或蘆蘆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兄嘩笑無期徒刑,并處罰金 。
職務侵占罪構羨含成要件:
1、客體要件,侵害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
2、客觀要件,客觀方面表現為將他人的交由自己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3、主體要件,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該罪;
4、主觀要件,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屬于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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