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明知產品存在缺陷仍然生產、銷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產品缺陷由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一般要求同時存在以下三個要件:,1、產品存在缺陷。侵權責任法中沒有對缺陷產品作出定義性的規定,因此,實踐中可以依據《產品質量法》第四十六條中有關缺陷的規定為依據判斷是否為缺陷產品。,2、缺陷產品造成了受害人傷害的事實。這是指缺陷產品的使用過程中造成使用人、或者第三人人身損害,或者財產的損失。,3、缺陷產品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系。,生產者免予承擔賠償責任:,1、未將產品投入流通領域。生產者生產的產品,如果尚處于制造、裝配、包裝等階段,尚未投入流通的,即使該產品存在缺陷,給他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生產者也不承擔產品責任。如果產品給他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行為符合產品責任以外的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的,產品的生產者雖不承擔產品責任,但仍然要依侵權行為法的規定承擔侵權責任。未將產品投入流通是產品的生產者免予承擔產品責任的抗辯事由。將產品投入流通包括銷售、出租、贈與產品或在產品上設定抵押、質押等形式。,2、在產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產品責任是因產品存在缺陷導致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民事責任,如果在產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害的缺陷并不存在,說明產品缺陷的產生完全與產品的生產者無關,根據民法自己責任的精神,生產者自然不應當為他人的行為負責,因此生產者應當免責。,3、將產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水平尚不能發現缺陷的存在。產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水平,是就整個社會現有的科學技術水平而論的,而不僅僅指生產者的技術水平,如果僅僅因為生產者技術落后導致產品存在缺陷,即使生產者發現不了缺陷的存在,生產者也不能免除責任。,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
法律客觀:《商標法》第六十四條 注冊商標專用權人請求賠償,被控侵權人以注冊商標專用權人未使用注冊商標提出抗辯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冊商標專用權人提供此前三年內實際使用該注冊商標的證據。注冊商標專用權人不能證明此前三年內實際使用過該注冊商標,也不能證明因侵權行為受到其他損失的,被控侵權人不承擔賠償責任。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生活中,由于購買、使用缺陷產品導致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情況不勝枚舉,為此,消費者將生產者、銷售者告上法庭的情況也時有發生。那么,在訴訟過程中,產品侵權的舉證責任誰來承擔呢?接下來,就為你作分析解答。一、產品侵權的舉證責任誰來承擔司法實踐中產品責任的舉證責任的分配是:1、受害人的舉證責任受害人舉證的事項包括受到的傷害、產品缺陷存在、使用了缺陷產品、傷害是使用缺陷產品造成的、產品的生產者或者銷售者等。2、生產者的舉證責任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證據規則的規定產品責任糾紛生產者應當對免責事項負有舉證責任。產品責任是無過錯責任,但不是絕對責任。生產者的責任是否免除還要看其他法律的規定,《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生產者不承擔產品責任的情形主要有:(1)生產者能夠證明未將產品投入流通的;(2)生產者能夠證明將產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害的缺陷上不存在的;(3)生產者能夠證明將產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尚不能發現缺陷的存在的。3、銷售者的免責舉證責任銷售者承擔的是過錯責任,因此,其只要舉證產品缺陷是:(1)產品自身存在的,而非其過錯造成的;(2)產品的生產者是誰是明確的,銷售者的免責舉證就可以完成。二、怎么打產品責任糾紛官司1、先確定去哪個法院起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關于“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提起的訴訟,產品制造地、產品銷售地、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規定,受害的消費者在致害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拒絕賠償時,可以向產品制造地、產品銷售地、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產品責任訴訟,要求賠償損失,當然,受害者也可以直接向上述人民法院起訴。根據訴訟金額大小及案情繁簡,應向不同級別的法院提出訴訟。一般講,訴訟金額及案情簡單的,向區、縣法院起訴;糾紛金額較大、案情比較復雜的,以及涉及外商、外資的,可以向當地中級人民法院起訴。2、起訴的具體方法向法院提出訴訟,應提交訴狀,訴狀要根據被告單位數(被告是個人的按人數)附足副本。法定代表人必須是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無正職時,可由副職擔任),也可以委托律師或法院許可的其他人為代理人。委托書由委托人簽名蓋章。3、對法院判決不服的解決辦法法院受理消費者糾紛案件后,一般要對案件進行調解。如調解不能達成協議,或在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法院將進行審判。對法院所作判決不服,訴訟當事人有上訴權。訴訟當事人可在收到審判書起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要制作上訴狀,寫明上訴理由,上一級法院受理上訴案、作出二審判決和裁定后,即為該案件的終審判決,并立即生效。如再不服,可繼續提出申訴,但不能停止對判決的執行。生活中,若是您購買了不合格的產品,導致了人身或者財產的損失,想要依法獲得賠償,此時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當然這也是處理相關糾紛比較好的途徑。但此時需要知道產品侵權的舉證責任誰來承擔,若當事人不能進行舉證的話,則最后的判決結果就有可能對其不利。
法律客觀:《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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