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給錢搬他家東西算違法嗎
欠錢不還,搬東西違法。但是可以起訴到法院,由法院判決,判決生效后,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搬運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三十七條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擴展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同時指出:
第一條 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征收補償決定案件,由房屋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決定管轄法院。
第二條 申請機關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除提供《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的強制執行申請書及附具材料外,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征收補償決定及相關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
(二)征收補償決定送達憑證、催告情況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三)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材料;
(四)申請強制執行的房屋狀況;
(五)被執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址及與強制執行相關的財產狀況等具體情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由申請機關負責人簽名,加蓋申請機關印章,并注明日期。
強制執行的申請應當自被執行人的法定起訴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逾期申請的,除有正當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參考資料來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欠錢不還,拿東西違法嗎?
欠錢不還拿東西如果有證據證明是對方要你拿的是不違法的,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就屬于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十三條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二條 保護范圍
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第六條 過錯責任原則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十五條 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
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第十九條 侵害財產的財產損失計算方法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欠債不還惡意轉移財產構成犯罪嗎?
欠債還錢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是在日常生活中總會遇到一些欠債故意不還錢的人,還有一些在 債權人 起訴到人民法院,申請 法院強制執行 時還采取各種手段惡意將財產進行轉移的,那么在我國 欠債不還 惡意轉移財產構成犯罪 嗎?對于惡意轉移財產的行為我們要采取什么應對方法? 一、界定簽字人惡意轉移財產的法律依據: 對于界定欠債人惡意轉移財產,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若干問題的意見》中即作了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處理: (1)欠債人在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后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造成人民法院無法執行的; (2)欠債人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妨礙或抗拒人民法院執行的; (3)欠債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 判決書 、裁定書、調解書和支付令的。 這其中,“在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后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造成人民法院無法執行的”,即屬于惡意轉移資產的行為。 那么,對惡意轉移財產的行為人民法院是如何處理的呢?該解釋也同時規定“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處理”。即: 訴訟 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欠債人偽造、毀滅重要 證據 ,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欠債人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 證人 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欠債人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欠債人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欠債人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欠債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二、惡意轉移財產應對方法: 我國《 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五百三十八條6868 債務人 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根據這項規定,撤銷權的構成要件為: 1、須以債務人所為的有害于債權人的行為作為撤銷權的對象; 2、須以財產行為為撤銷標的; 3、須有害于債權人的債權; 4、對債務人以有償方式處分其財產時,必須在債務人與受益人都具有惡意時,債權人方可行使其撤銷權。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6868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 夫妻共同財產 ,或者偽造 夫妻共同債務 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 離婚 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在自己取證困難的情況下,可以在法院規定的取證期限之前,提前7天向法院申請法院取證。比如對于股票來說,可以去查其操盤記錄,如果股票已經不在其名下,可以要求其說出轉移到了什么地方和原因。如果是慢慢合理轉讓并且其所得用于了家庭開支,則屬正常。如果是離婚前不久才轉走,則屬于惡意轉移,法院會給予追究。 虛構的 債務 是不真實存在的債務,根據我國 合同法 的相關規定涉及債務人財產的下列行為無效: (一)為逃避債務而隱匿、轉移財產的; (二)虛構債務或者承認不真實的債務的。但是債務是否是虛構的需要證據證明。 綜上所述,根據我國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中指出 欠債不還惡意轉移財產構成犯罪 ,人民法院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因此,為避免產生 不必要的法律糾紛,承擔不必要的法律責任,請記得欠債一定要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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