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電梯墜下受傷有何賠償
賠償按照傷殘等級,以下可供參考
2015年重慶市傷殘等級賠償標準:
一、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是指對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損害致殘而喪失全部或者部分勞動能力的財產賠償。由于人身損害造成的殘疾受害人致使勞動能力部分喪失或者全部喪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以后,會減少或者喪失自己的收入。這種損失,是人身損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種財產損失。對于這種財產損失,應當由賠償義務人進行賠償。
確定殘疾賠償金時,應當考慮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的因素
1、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全部賠償;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其喪失的程度,賠償相應的數額?!鄬趧觿趧幽芰适дf
2、在具體受害人勞動能力喪失程度或傷殘等級的確定上,可以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
3、考慮到現實生活中的實際人身損害賠償的復雜性,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25條第2款規定:“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等等“,此條司法解釋賦予了法官考慮實際情況適當調整殘疾賠償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權。——所得(收入)喪失說(又稱差額說)
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傷殘系數
(1)受害人在60歲以下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20年×傷殘賠償系數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系數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5年×傷殘賠償系數
二、殘疾用具費
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應當根據治療醫院的證明或法醫意見,結合使用者的年齡、我國人口平均壽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賠償數額。
電梯致人損害賠償責任歸責原則
法律主觀:
一、電梯致人損害賠償責任主體的認定
電梯致人 損害賠償 的案件中,損害賠償責任主體的認定需要根據具體的案件情況來分析,一般存在四類主體,即電梯生產(銷售)商、使用者、維護(養護)者、第三人;
1.電梯墜落致人損害應當承擔 侵權責任 。首先,電梯屬于我國法律中的高度危險作業,依民法典規定,應對被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2.物業公司作為電梯的管理人,對電梯的日常運行負有管理義務,應當保障電梯的安全運行。
3.如果發現是技術設備有問題,則電梯廠家也是被告,產品有缺陷或者瑕疵的,都要成承擔 產品責任 。總而言之,各方都要為自己的過錯承擔責任。
二、對電梯墜落致人損害應當承擔何種類型歸責原則
實踐中,電梯墜落致人損害應當承擔的歸責原則大多是“無過錯”歸責原則。
《民法典》規定行為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也就是說在此類案件中,無論行為人(不特指物業)是否存在過錯,法律都應當判決其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三、電梯致人損害的刑事責任由誰承擔
電梯致人損害的刑事責任需要根據根據事實情況來確定。從刑法上來說,首先要查查該電梯的維護保養人員,是否涉嫌重大責任罪?!缎谭ā返?34條規定:“工廠、礦山、林場、建筑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由于不服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找法網提醒您電梯維修保養不當,保養人員違章操作的,涉嫌本罪,但如果維修保養是正常的,踏板是因為質量、技術問題等意外掉落,則保養人員不涉嫌本罪。
法律客觀:
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歸責原則是處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基本準則。在審判實踐中非常重要,歸責原則主要包括:過錯責任原則;過錯推定責任原則;無過失責任原則;公平責任原則。過錯責任人身損害賠償的過錯責任原則,是指在確定人身損害賠償的責任主體時,以行為人是否有過錯為依據來判斷行為人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原則。其包括如下內容:1、過錯責任原則的構成要件。適用過錯責任原則確定人身損害賠償責任時,其構成要求四個條件,即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有違法行為、有損害事實、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系。這四個要件缺一不可。2、主觀上有過錯是確定人身損害賠償責任構成的必備要件。如果行為人的主觀上沒有過錯,就不能構成人身損害賠償責任。即缺少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要件,即使行為人造成了損害事實,并且行為人的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有因果關系,也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3、過錯責任原則的適用。過錯責任原則適用于一般侵權行為。在適用過錯責任原則時,應當把過錯作為行為人承擔人身傷害賠償責任的根據。過錯責任的舉證責任由原告一方承擔,即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訴訟中原告要對自己的主張承擔全部的舉證責任,舉證不足或者舉證不能,將依法承擔敗訴的法律后果。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過錯推定過錯推定原則,是指在法律有特別規定的場合,從損害事實的本身推定加害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并據此確定行為人賠償責任的歸責原則。其包括如下內容:1、過錯推定原則僅適用于法律規定的一部分特殊侵權行為:(1)國家賠償責任;(2)用人者的責任;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致害責任、雇主責任和定作人指示過失責任;(3)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行為;(4)物件致害責任;(5)醫療事故責任;(6)學生傷害事故責任以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機動車造成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行人人身損害的情形。2、過錯推定責任構成要件。在適用過錯推定原則確定侵權損害賠償時,其侵權損害賠償的構成仍須具備損害事實、違法行為、因果關系和主觀過錯這四個要件,只不過主觀過錯適用推定確定。但被告也可舉證來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從而免除承擔賠償責任。3、過錯推定責任的舉證。原告在起訴時只需證明:一有違法行為,二有損害事實,三是損害事實與違法行為之間具有因果關系即可。這三個要件的舉證責任完成之后,法官直接推定被告有過錯,不要求原告提供行為人在主觀上存在主觀過錯的證據,而是從損害事實的客觀要件以及它與違法行為之間的因果關系中,推定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適用過錯推定原則,從損害事實中推定行為人的過錯,可以使受害人免除了部份舉證責任而處于有利的地位,因而更有利于保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同時,行為人也可以舉證證明自己沒有過錯而免責。訴訟中,被告如果證明不足或者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則推定過錯成立,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無過錯責任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在法律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只要有損害事實的發生,損害事實與行為人的行為具有因果關系就要承擔責任的原則?!睹穹ㄍ▌t》第一百零六條第三款規定:“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這里規定的就是無過錯責任原則。其包括如下內容:1、適用范圍。無過錯責任原則有明顯的懲戒和預防作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加重行為人的責任,使受害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更容易實現,受到損害的權利及時得到救濟。無過失責任原則只適用于一部分特殊侵權行為:(1)產品侵權損害賠償;(2)高度危險作業的侵權損害賠償;(3)污染環境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損害賠償;(4)動物致害責任;(5)工傷事故責任。2、責任構成要件。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的侵權損害賠償構成要件有三個,即違法行為、損害事實以及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的因果關系。3、舉證責任。訴訟中原告應當舉證證明違法行為、損害事實和因果關系三個要件。在原告完成上述證明責任以后,被告除非能夠舉證證明損害是由于受害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所引起的,方能免除賠償責任。如果舉證不足或者舉證不能,損害賠償即告成立,被告應承擔損害賠償。公平責任公平責任原則是指行為人和受害人雙方都沒有過錯,但由于損害事實已經發生,以社會公平觀念作為損害賠償的標準,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當事人公平地分擔損失的歸責原則。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責任?!边@是我國民法通則對公平原則在法律上的確認。在適用公平責任原則時,要充分考慮當事人的承受能力。經濟狀況好的一方當事人可適當多承擔一些,同時還要考慮社會效果,避免產生新的“不公平”現象。
電梯困人賠償標準2020
如果電梯事故對人員造成了人身和財產損害,根據傷情,責任單位需支付醫療費等賠償。而如果沒有造成實質性傷害,目前沒有可申請精神賠償或者其他賠償的這種說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18條規定電梯轎廂滯留人員2小時以上的,屬于一般事故,可對付有責任的單位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六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事故:
(一)特種設備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二)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萬人以下轉移的;
(三)電梯轎廂滯留人員2小時以上的。如果電梯事故對人員造成了人身和財產損害,根據傷情,責任單位需支付醫63療費等賠償。而如果沒有造成實質性傷害,目前沒有可申請精神賠償或者其他賠償的這種說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18條規定電梯轎廂滯留人員2小時以上的,屬于一般事故,可對付有責任的單位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六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事故:
(一)特種設備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二)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萬人以下轉移的;
(三)電梯轎廂滯留人員2小時以上的。
【拓展資料】
特種設備的監督檢查
1、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對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安全監察。
2、對學校、幼兒園以及車站、客運碼頭、商場、體育場館、展覽館、公園等公眾聚集場所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實施重點安全監察。
3、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根據舉報或者取得的涉嫌違法證據,對涉嫌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進行查處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向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其他有關人員調查、了解與涉嫌從事違反本條例的生產、使用、檢驗檢測有關的情況;
(二)查閱、復制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的有關合同、發票、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三)對有證據表明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或者有其他嚴重事故隱患、能耗嚴重超標的特種設備,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4、依照本條例規定實施許可、核準、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嚴格依照本條例規定條件和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對有關事項進行審查;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和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不得許可、核準、登記。
5、在申請辦理許可、核準期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發現申請人未經許可從事特種設備相應活動或者偽造許可、核準證書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許可、核準,并在1年內不再受理其新的許可、核準申請。
6、未依法取得許可、核準、登記的單位擅自從事特種設備的生產、使用或者檢驗檢測活動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予以處理。
7、違反本條例規定,被依法撤銷許可的,自撤銷許可之日起3年內,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不予受理其新的許可申請。
8、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在辦理本條例規定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時,其受理、審查、許可、核準的程序必須公開,并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許可、核準或者不予許可、核準的決定;不予許可、核準的,應當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9、地方各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地方保護和地區封鎖,不得對已經依照本條例規定在其他地方取得許可的特種設備生產單位重復進行許可,也不得要求對依照本條例規定在其他地方檢驗檢測合格的特種設備,重復進行檢驗檢測。
10、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監察人員(以下簡稱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應當熟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技術規范,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并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取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證書。
11、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應當忠于職守、堅持原則、秉公執法。
被困電梯物業賠償標準
根據查詢百度律臨得知,被困電梯物業賠償標準如下:
物業作為小區管理者,需要對小區的公共設施履行安全保障的義務,小區內的電梯也是物業負責日常維護,并在出現事故時及時維修,特別是積極救助被困電梯的人員,否則在電梯發生故障時就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因物業人員管理不善導致業主被困電梯造成損害的,業主可以要求其承擔人身損害賠償費用,具體包括醫療費、護理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而如果沒有造成實質性傷害,目前沒有可申請賠償的這種說法。業主被困電梯如何索賠業主被困電梯如果超過2小時,意味著達到事故標準,但被困電梯中能否要求賠償,要根據事故情況而定。如果電梯事故對人員造成了人身和財產損害,根據傷情,責任單位需支付醫療費等賠償。如果沒有造成實質性傷害,目前沒有可申請精神賠償或者其他賠償的這種說法。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條;【業主合法權益的保護】業主對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業主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請求其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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