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知識產權罪的規定能夠很好的減少知識產權被侵犯的案件發生。一、侵犯知識產權罪管轄的確定1、專利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商標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復制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的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2、侵犯知識產權罪是指違反知識產權保護法規,未經知識產權所有人許可,非法利用其知識產權,侵犯國家對知識產權的管理秩序和知識產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行為。中國對知識產權犯罪的規定過去僅分散見于《商標法》、《專利法》以及全國人大頒布的《關于懲治假冒注冊商標犯罪的補充規定》和《關于懲治侵犯著作權的犯罪的決定》中,并沒有將其認定為獨立的犯罪類別。二、侵犯知識產權罪的內容侵犯知識產權罪包括: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或者銷售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罪;侵犯著作權罪、銷售侵權復制品罪;假冒專利罪;侵犯商業秘密罪。知識產權是人類創造性勞動的智力成果,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三、侵犯知識產權罪的特征表現侵犯知識產權罪的客觀要件表現為未經權利人同意,侵犯他人專有權利,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行為。其特征表現為:1、無權源行為人之行為無權源,即其行為未經權利人同意或授權。根據我國專利法、商標法的有關規定,專利和注冊商標可以通過合法的行使轉讓,權利人還可以同意第三人使用和享受該權利。因此,專利權人和注冊商標權人同意他人使用和享受該權利時,即使程序上不符合法律規定,也只是一般的違法行為,不成立犯罪。只有未經權利人同意,違背了權利人意愿的行為,才可能是犯罪。當然上述行為往往有例外限制,如存在著作權的限制或強制授權等,即使行為人之行為未獲得權利人的同意也應視為有正當權源。2、專有權利行為主要侵犯了他人的專有權利,在某些場合下則可能表現為對行政法規范的侵犯和違反。犯罪行為基本表現形式上,只能是作為,即行為人采取了積極的動作而違反刑法的規定。侵犯知識產權罪只能由作為構成,不作為不可能構成侵犯知識產權罪。侵犯知識產權罪不屬于行為犯,而是結果犯。其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是從其危害結果和犯罪情節中表現出來。所以行為必須是違法所得數額較大、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特別嚴重情節。侵權行為未造成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就不構成犯罪。如“個人侵犯著作權犯罪違法所得2萬元以上的屬于違法所得數額較大,違法所得10萬元以上的屬于違法所得數額巨大”。3、主觀過失行為人主觀過失不構成侵犯知識產權罪。犯知識產權罪的行為表現方式因權利客體以及具體專門法律的規定不同而有所差異,但從宏觀分析,其仍具有共性,即其行為方式主要包括:(1)假冒行為所謂假冒行為,是指未經權利人同意或許可,第三人在其制品上標注知識產權權利人的的專利標記、商標、名稱等。在我國刑法中主要是指假冒注冊商標(現行刑法第213條)、假冒專利(現行刑法第216條)、假冒他人署名(現行刑法第219條)。(2)非法出售一種是指銷售“冒牌貨”的行為,即銷售未經許可而載有與受保護的商標、專利或實質相同的標志的任何相同物品。我國現行刑法第214條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即屬此類行為。另外一種是侵犯著作權的發行、出版、出售行為。如未經著作權人同意,發行其文字作品、電影、電視、錄象、計算機軟件以及其他鄰接權作品的;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3)非法制作第一類是偽造、擅自制造行為。其表現為兩種方式:一是未經授權而制作;二是超越授權范圍而制作。如現行刑法中的第215條非法制造注冊商標罪等。第二類行為是非法復制行為,及未經權利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以印刷、復印、臨摹、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等方式,重制他人作品。如我國現行刑法第217條侵犯著作權罪等。(4)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披露、使用商業秘密的行為。侵犯知識產權罪的犯罪對象的認定則較為復雜。其內容最終必須以知識產權法律的規定為基礎,并隨之變更而變更。所以各國此類犯罪的對象構成有所差異。我國刑法的規定基本上是采納了狹義的知識產權的標準,但同時又增加了包括商業秘密在內的部分廣義內容。但范圍仍十分有限。世界上多數國家的對象構成較為豐富,其中某些規定值得我國立法借鑒:其一,商標相鄰標志。商標相鄰標志是指除商標以外的用來標志企業產品或服務的所有文字和圖形,其主要包括商品裝模、商號及原產地名稱等。相當一些國家和地區的刑法中對商標相鄰標志的侵權行為均有明確的規定。例如,臺灣刑法典很早就規定了妨害商標商號罪;下及偽造商標、商號罪、虛偽標記商品罪等4種犯罪。中國除對極少數酒類實行全包裝保護之外;其它的相鄰標志沒有專門的法律保護,只是在《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規定了侵犯商標相鄰標志如名稱、裝演等行為的民事責任,顯然不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現實,建議在進行刑事立法時,有關商標權侵權的犯罪一節應該相應地反映這一現實需要,使刑法內容進一步規范化。其二,鄰接權。我國對侵犯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犯罪化的立法與現有的相關民事法律立法并未銜接,因而,不能適應打擊該類犯罪行為的需要,而國外卻有相關立法,國外的相關立法值得我們借鑒。
法律客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二條 專利糾紛案件由知識產權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百六十五條 因合同糾紛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訴訟,如果合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簽訂或者履行,或者訴訟標的物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或者被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有可供扣押的財產,或者被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設有代表機構,可以由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訴訟標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財產所在地、侵權行為地或者代表機構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假冒注冊商標罪,是指違反國家商標管理法規,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行為。小編把整理好的假冒商標案的管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假冒注冊商標罪
隨著人們對商標價值的認同與企業創品牌意識的增強,強大的經濟利益驅動下的假冒他人商標的“搭便車”行為也相伴而生,而且,這種行為日益增多并出現了一些新形式。面對日益嚴重化、復雜化的假冒注冊商標行為,刑法作為商標法律保護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此類行為的打擊上卻相當有限,這對于保護商標專用權,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持正常的市場經濟次序極為不利。
現狀分析
中國現行刑法對假冒注冊商標的行為的打擊范圍明顯過于有限,不僅保護對象過于狹小,未將與注冊商品商標具有相同法律地位的注冊服務商標納入刑法的保護視野,而且對假冒注冊商標的行為方式的規定也過于單一,明顯不利于對商標權人和消費者利益的保護。這無疑不利于對此類行為的有效控制。無怪乎有人認為,“當前對一些商標的侵權和犯罪依然猖獗,究其原因除了經濟利益的因素以外,還有刑法對該類犯罪的立法相對滯后,執法措施不力,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較差等原因。為了加大刑法對假冒注冊商標的打擊力度,完善假冒注冊商標犯罪,有效預防、控制商標犯罪,全面履行TRIPS協議。
人民法院受理商標案件的類型及管轄范圍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案件有關管轄和法律適用范圍問題的解釋》對人民法院受理商標案件的類型及管轄范圍作了明確的規定。
一、受案類型
具體而言,人民法院受理以下商標案件:
(一)不服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的復審決定或者裁定的案件;
(二)不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作出的有關商標的具體行政行為的案件;
(三)商標專用權權屬糾紛案件;
(四)侵犯商標專用權糾紛案件;
(五)商標專用權轉讓合同糾紛案件;
(六)商標許可使用合同糾紛案件;
(七)申請訴前停止侵犯商標專用權案件;
(八)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案件;
(九)申請訴前證據保全案件;
(十)其他商標案件。
在侵犯商標專用權糾紛案件中,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就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請求處理,又向人民法院提起侵犯商標專用權訴訟請求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仍應當受理;如果案件已經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的,人民法院仍應當就當事人民事爭議的事實進行審查。
二、管轄范圍
上述所列第(一)項第一審案件,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權確定其轄區內有關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另外,上述所列第(二)項第一審案件,根據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確定管轄。
商標民事糾紛第一審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在較大城市確定1-2個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商標民事糾紛案件。
如何認定假冒商標
具備下述四個構成要件的,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侵權行為:
1、必須有違法行為存在,即指行為人實施了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行為;
2、必須有損害事實發生,即指行為人實施的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的行為造成了商標權人的損害后果。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會給權利人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同時也會給享有注冊商標權的單位等帶來商譽損害。無論是財產損失還是商譽損害都屬損害事實。
3、違法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即指行為人對所銷售的商品屬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事實系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4、違法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系,即指不法行為人的銷售行為與造成商標權人的損害結果存在前因后果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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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糾紛沒有辦法解決的,當事人可以提起商標侵權訴訟。商標侵權訴訟哪個法院管轄?當事人只有在訴訟時效內起訴的,才保有勝訴權。商標侵權訴訟時效是多久?一、商標侵權訴訟歸哪個法院管轄?因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以及侵犯特殊保護權利提起的民事訴訟,由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常性儲存、隱匿侵權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商品所在地,不包括法院采取臨時措施進行扣押查封侵權商品所在地。在侵權商品儲藏地或者扣押地,當事人可以起訴實施儲存、保管、運輸等行為的行為人,也可以起訴該部分商品的經銷商、制造商,或者同時起訴各行為人。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為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人民法院管轄;僅對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為實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例如,對于甲制造、乙運輸、丙儲藏、丁銷售侵權商品等侵權行為,如果權利人對所有侵權人提起共同訴訟,可以選擇任一被告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但不是住所地)起訴;但如果僅對某一被告(如制造者)起訴,則只能選擇該被告行為實施地或者住所地法院起訴,而不能在銷售地或者其他侵權行為實施地法院起訴。應當注意的是,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對侵犯商標權民事糾紛案件,在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下,不再依侵權結果發生地確定管轄;其他司法解釋中有關依侵權結果發生地確定管轄的規定,不再適用于商標權侵權糾紛案件。二、商標侵權訴訟時效是多久?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浸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超過二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持續,在該注冊商標專用權有效期限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侵權賠償數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計算。以上是商標侵權訴訟哪個法院管轄,商標侵權訴訟時效是多久的全部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進行商標侵權訴訟的程序非常繁瑣,想要贏得訴訟需要當事人具備相當專業的商標法律知識。我們建議您咨詢專業知識產權律師,根據律師意見進行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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