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法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修訂草案”)于2022年10月27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審議。“
一、修訂背景 現行行政復議法于1999年施行,并于2009年和2017年分別對部分條款作了修改。截至2021年底,全國各級行政復議機關共辦理行政復議案件萬件。其中,立案并審結萬件,糾正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35萬件,糾錯率在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行政復議制度也暴露出一些突出問題,包括吸納行政爭議的入口偏窄,部分行政爭議無法進入行政復議渠道有效解決;案件管轄體制過于分散,群眾難以找準行政復議機關,不利于將行政爭議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案件審理機制不夠健全,審理標準不統一,影響辦案質量和效率。
二、修訂意義 行政復議是政府系統自我糾錯的監督制度和解決“民告官”行政爭議的救濟制度,是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抓手,也是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重要渠道。本次修訂,旨在強化行政復議吸納和化解行政爭議的能力,堅持復議為民,提高行政復議公信力。三、制度變動 “修訂草案”共7章86條,現行法共7章43條,此次修訂從結構、內容上都進行了很大改動,具體而言,從章節上存在以下的變動: (一) 總則 總則明確了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明確了行政復議的原則,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并對行政復議人員的要求及保障進行規范。 (二)行政復議申請 在本章節中,擴大了行政復議的受案范圍,“修訂草案”規定了13種認為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侵犯合法權益的情形;延長了不知曉行政復議權利、行政復議機關的申請期限;改變了行政復議管轄,取消了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行政復議職責,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一行使,同時保留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稅務和國家安全機關的特殊情形,并相應調整國務院部門的管轄權限。
(三)行政復議受理 “修訂草案”進一步完善了行政復議受理程序,明確了符合條件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予以受理;并規定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向申請人發出補正通知。 (四) 行政復議審理 在本章節中,“修訂草案”進一步完善了行政復議審理程序。“修訂草案”明確規定,行政復議機關審理案件,可以按照合法、自愿原則進行調解;進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復議證據規則,明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舉證責任;“修訂草案”規定,行政復議機關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取證,查閱、復制、調取有關證據。在審理程序上,區分了一般程序與簡易程序,一般程序原則上應當當面或者通過互聯網、電話等方式聽取當事人的意見,簡易程序的可以書面審理。此外,“修訂草案”還完善了行政復議附帶審查規范性文件的程序和處理方式。 (五) 行政復議決定 “修訂草案”規定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應當在30日內審結決定體系,完善了行政復議決定體系,細化變更、確認違法等決定的適用情形,增加確認無效、責令履行行政協議等決定類型;并增設了行政復議意見書、約談通報、行政復議決定抄告等監督制度。 (六) 法律責任 在法律責任部分,“修訂草案”增加了對拒絕、阻撓行政復議調查取證行為的追責條款,健全了行政復議與紀檢監察的銜接機制。 (七) 附則 “修訂草案”針對該章,無太大變動。
行政復議受理之日起5日內
法律分析:行政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后,行政復議有受理通知嗎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對符合本法規定,但是不屬于本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復議機關提出。除前款規定外,行政復議申請自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收到之日起即為受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二十六條 申請人在申請行政復議時,一并提出對本法第七條所列有關規定的審查申請的,行政復議機關對該規定有權處理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依法處理;無權處理的,應當在七日內按照法定程序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依法處理,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應當在六十日內依法處理。處理期間,中止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審查。
第二十七條 行政復議機關在對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時,認為其依據不合法,本機關有權處理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依法處理;無權處理的,應當在七日內按照法定程序轉送有權處理的國家機關依法處理。以上是行政復議受理后程序多久才能處理的回答。
行政復議法的主要內容
2021年最新的 行政復議法 的主要內容是(一)行政復議的概念 行政復議法第二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機關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作出行政復議決定。 (二)行政復議的特征 1、行政復議的審查對象是行政爭議。 2、行政復議的審查內容是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和適當性,以及附帶審查部分抽象行政行為。 3、行政復議案件的審查機關一般是上級行政機關。 4、行政復議的啟動是行政相對人。 5、行政復議是一種事后救濟措施。
行政復議多久作出決定
行政復議決定需要兩個月左右才能出來,法院在收到行政復議的請求之后,會在五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材料的審核職責,然后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一旦受理的,就需要在兩個月之內,審結此行政糾紛。
一、行政復議決定需要多久時間出來?
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具體的理由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十七條【復議的受理】行政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對符合本法規定,但是不屬于本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復議機關提出。
除前款規定外,行政復議申請自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收到之日起即為受理。
第三十一條【復議決定期限】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況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經行政復議機關的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并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三十日。
行政復議機關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應當制作行政復議決定書,并加蓋印章。
行政復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
二、行政復議申請書包括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
申請人書面申請行政復議的,應當在行政復議申請書中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住所、郵政編碼;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郵政編碼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被申請人的名稱;
(三)行政復議請求、申請行政復議的主要事實和理由;
(四)申請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五)申請行政復議的日期。
三、申請行政復議需要注意什么
申請行政復議的步驟如下:
1、確認執法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通俗說,就是執法機關已經向你送達具有決定性的法律文書,如:處罰決定書、強制措施通知書等。如果遇到不依法執法的機關,切記留存執法機關實施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錄像、照片均可)。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規定,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是自知道具體行政行為60日內,在提出復議前應確認在合法期限內。如果超過60日,應說明為何超期,是否仍在合理期限內。
3、撰寫行政復議申請書,提交時須一式三份。
4、搜集復議所需材料,包括:個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均需復印)、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證據材料。部分人認為行政復議、訴訟舉證責任應該倒置,企業無需提供證據,這是錯誤觀念。有力的證據可以幫你更快更好的解決行政糾紛。
5、到法定復議機關(一般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上一級機關或者政府)提交復議申請和相關材料,當面提交或郵寄均可。復議機關會在5日給予答復是否受理。受理會有受理通知書,不受理則有不予受理通知書。復議機關認為需要補充證據材料后才能作出決定的,還會發出補正通知書,申請人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否則就會被視為放棄復議申請。
受到行政處罰后的六十日內,可以提出行政復議的請求,若是申請者提交的材料,能夠證明行政處罰不符合相關規定,那么法院通常都是會受理此請求的。請求在受理之后,不出意味的話,兩個月內就會得到行政復議的結果。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三十一條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況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經行政復議機關的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并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三十日。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