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只能賠運費的3倍。
如果快遞途中發生丟失的,保價快遞應按照快遞公司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來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收件人收件時發現快遞已經破損,收件人可以拒絕收件。
《郵政法》第四十七條 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
(一)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二)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掛號信件丟失、損毀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
郵政企業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給用戶的給據郵件單據上,以足以引起用戶注意的方式載明前款規定。
郵政企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給據郵件損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無權援用本條第一款的規定限制賠償責任。
《郵政法》第四十八條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給據郵件損失,郵政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價的給據郵件的損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過錯。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二十條 在快遞服務過程中,快件(郵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和內件不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
第二十九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快遞服務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下列物品禁止寄遞:
(一)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流通的物品;
(二)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以及淫穢的出版物、宣傳品、印刷品等;
(三)武器、彈藥、麻醉藥物、生化制品、傳染性物品和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險物品;
(四)妨害公共衛生的物品;
(五)流通的各種貨幣;
(六)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寄遞的其他物品。
第三十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郵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建立并嚴格執行收寄驗視制度,加強生產安全和應急管理。
第三十一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對不能確定安全性的可疑物品,應當要求用戶出具相關部門的安全證明。用戶不能出具安全證明的,不予收寄。
如果快遞丟失一般快遞公司都是要負責的,請在第一時間保留證據,然后根據所購物品的記錄確定價值,并且要求快遞公司賠償相應金額。如果協商不成,收件人可以起訴。
一、一般快遞丟了怎么賠償?
快遞公司跟用戶之間沒有對賠償事項進行約定時,對于購買保價的快遞,應該按照保價金額賠償。
當快遞發生丟失、損毀或者短少,沒有買保價的快遞、信件類的按照本次服務服務費用的2倍補償,包裹類的按照買的商品損失的價值來賠償,但是最多不超過本次服務費用的5倍賠償。如果是其他損失或者是間接損失的,快遞公司不會賠償。
對于保價的比平常快遞快的快件,按照保價金額的百分之二來收保價費,當快件被弄丟了,應該按照被報價的金額來賠償。保價的一件快遞最高賠償一萬元。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條 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條 貨物的毀損、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法律、行政法規對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和賠償限額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民事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哪幾種?
在現實生活中,民事主體間發生矛盾和糾紛有四種解決途徑:
1.協商解決。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通過友好協商、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進而解決糾紛。
2.調解解決。在有關組織(如人民調解委員會)或中間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礎上分清是非、明確責任,并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促使雙方當事人自主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
3.仲裁解決。所謂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糾紛雙方當事人的參與下,依法對民事糾紛居中審理并制作一定法律文書平息沖突的方法。仲裁屬民間性質。仲裁的基礎是當事人的合意。也就是說,提交仲裁必須以雙方當事人同意為前提,否則,仲裁程序不能啟動。在通常情形下,仲裁庭成員也由當事人選任。仲裁的最大特點是快速、簡便。隨著國家法制的日益健全,仲裁正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青睞。
4.訴訟解決。通過打官司解決,它指糾紛當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審理,作出判決或裁定,通過當事人對生效裁判的自覺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而解決糾紛。訴訟是最終、最權威的糾紛解決機制,是當事人保護權利的最后屏障。
快遞丟了賠償標準是快遞公司丟失未保價物品,應當按照實際損失包賠,最高不能超過資費3倍的賠償。
快遞丟件賠償標準:對于保價的郵件快遞,按照保價的金額賠償;對于保價的郵件快遞,按照當事人遭受的實際損失來陪,但最高賠償額不能超過收取的資費的三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四十七條。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掛號信件丟失、損毀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郵政企業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給用戶的給據郵件單據上,以足以引起用戶注意的方式載明前款規定。
快遞丟失賠償標準:快遞丟了一般按照實際丟失的財產原價賠償,不會加倍賠償。如果是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也就是約定是幾倍,就賠償幾倍。
法律依據:《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七條。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國家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快件損失賠償責任險種,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保。
快遞中轉錯了怎么賠償
快遞中轉錯了要看是誰的過錯,以及是否由不可抗力等原因導致的,如果是屬于快遞公司的過錯,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實際損失。
法律依據:《郵政法》第四十七條。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掛號信件丟失、損毀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 郵政企業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給用戶的給據郵件單據上,以足以引起用戶注意的方式載明前款規定。
郵政企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給據郵件損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無權援用本條第一款的規定限制賠償責任。
第四十八條。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給據郵件損失,郵政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價的給據郵件的損失除外;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寄件人、收件人的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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