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如果公司有專門為員工免費寄存東西的部門,員工寄存的東西被偷,公司必須賠償。
二,如果公司有收費為員工寄存東西的部門,員工寄存的東西被偷,公司必須要賠償。
三,雖然公司沒有專門的為員工寄存東西的部門,但是員工寄存東西到公司某部門或公司倉庫,經(jīng)有關人員同意了的,寄存的東西被偷,應由某部門或有關人員賠償,公司不應賠償。
四,員工的東西放公司未交人看管,沒有人答應看管,被偷,自己負責,公司沒有賠償?shù)牧x務。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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