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砍樹木最低立案標準
我國關于偷砍樹木最低立案標準是:盜伐二立方米的或者盜伐幼樹一百株的,公安機關就應當對其立案進行追訴。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肆意破壞砍伐樹木,數量較大的,根據我國相關法律,對于破壞者處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管制,并賠償金額。數量巨大的,處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和罰金。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有以下情形之一肆意破壞盜取砍伐樹木數量較大的,以盜伐林木罪定罪處罰:(一)未經政府單位或他人允許,擅自肆意破壞和偷砍伐非個人為所有的或者國家、他人承包管理區域的林木。(二)未經單位或他人允許,擅自肆意破壞和偷砍伐所屬單位或者人自己承包經營林木區域。(三)在政府機關單位頒發的許可證規定的地點以外肆意破壞和偷亂砍伐國家、集體、或者他人承包管理的他林木。
最新盜伐林木立案標準
2到5立方米。根據查詢華律網顯示,盜伐林木罪立案標準是根據林木的數量來進行不同的判斷,盜伐林木達到2到5立方米以上,需要立案追究,盜伐的是幼小的樹木,需要達到100到200株以上立案追究。
2023盜伐林木罪刑事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一、盜伐林木罪刑事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1、盜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2、盜伐幼樹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3、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擅自砍伐國家、集體、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4、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擅自砍伐本單位或者本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等。 5、法律依據:《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條 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非法收購、運輸明知是盜伐、濫伐的林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盜伐、濫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從重處罰。
二、認定盜伐林木罪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森林或者林木 本罪的森林是指原始或者人工植樹形成的大面積森林,包括原始森林、防護林、經濟林、特種用途林等等。其他林木是指小面積的樹木或者零星的樹木,不包括農民房前屋后個人所有的零星樹木。 2、構成盜伐林木罪的情形 根據《關于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數量較大的,依照刑法第345條第1款的規定,以盜伐林木罪定罪處罰:擅自砍伐國家、集體、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擅自砍伐本單位或者本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在林木采伐許可證規定的地點以外采伐國家、集體、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3、與盜伐林木行為有關的犯罪 對于一年內多次盜伐少量林木未經處罰的,累計其盜伐林木的數量,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盜伐、濫伐珍貴樹木,同時觸犯刑法第344條非法采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第345條規定的盜伐林木罪,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將國家、集體、他人所有并已經伐倒的樹木竊為己有,以及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種植的零星樹木,數額較大的,依照刑法第264條的規定,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4、不構成本罪的特殊情形 根據《刑法》第345條規定,構成盜伐林木罪須同時具備以下幾個基本條件:應當具備盜伐行為;行為對象應當是森林或者林木;達到了數量較大的標準。缺乏其中任何一個基本條件,一般情況下不能構成本罪。比如獲得林木采伐許可,并在規定的地點采伐林木的行為;或者雖然擅自砍伐他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但沒有達到數量較大標準的,一般不宜以盜伐林木罪定罪處罰。 按照規定,對嚴重的盜伐林木案件在必要時應適用重法優于輕法的原則以盜竊罪論處;對不符合盜伐林木罪數量條件但達到盜竊罪數額標準的行為應認定為盜竊罪;對于盜伐枯死林木的行為應認定為盜竊罪;盜伐林木的行為能夠轉化為搶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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