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需要什么證據
沒有具體規定某類或者某個具體罪名需要有哪些證據才能認定犯罪。規定的七類證據,分別為: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鑒定結論;勘驗、檢查筆錄;視聽資料。本行為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少量公私財物,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行為。虛構事實,是指捏造不存在的事實或者根本不可能發生的事實,騙取財物所有人或者保管人的信任,使其“自愿”將財物交給行為人:隱瞞真相,是指隱瞞客觀上存在的事實情況(既可以是隱瞞部分事實真相,也可以是隱瞞全部事實真相),而使財物所有人、保管人陷入錯誤認識,從而“自愿”交付財物給行為人。
一、沒有直接證據,但間接證據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
1、證據已經查證屬實;
2、證據之間相互印證,不存在無法排除的矛盾和無法解釋的疑問;
3、全案證據已經形成完整的證明體系;
4、根據證據認定案件事實足以排除合理懷疑,結論具有唯一性;
5、運用證據進行的推理符合邏輯和經驗。
二、輕傷證據不足該如何判決
1、公安機關可以調解結案。對原來認為“證據不足”的輕傷害案件經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終結后,應出具偵查終結報告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并可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說服教育,在雙方當事人自愿的前提下,由雙方當事人各自向公安機關寫出調解申請書,在此基礎上,公安機關可以組織調解結案。這樣便于穩定雙方情緒,及時化解矛盾;
2、由被害人提起自訴。對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確實充分、且公安機關一時又不能說服雙方當事人自愿調解的一般輕傷害案件,公安機關應當告知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對公安機關偵查后認為傷害證據仍然不足,或難以查清,或公安機關不認為是犯罪的輕傷害案件,公安機關應當告知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承擔民事責任;
3、對特殊案件實行“有限公訴”。即對符合上述一般公訴條件,案情復雜、社會影響或危害較大、公安機關已對被告人采取了強制措施、可以判處刑罰的輕傷害案件,公安機關應該將案件盡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詐騙罪需要哪些證據
法律分析: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鑒定結論;勘驗、檢查筆錄;視聽資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被騙需要單方還是雙方提供證據
詐騙罪立案并不需要直接的證據,只要受害人如實報案,公安機關應視其情節予以立案。
詐騙罪定罪的證據如下:
1。可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詐騙故意的物證,是指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物品和痕跡。
2。證明詐騙金額及轉賬流水的書證,是指以其記載的內容和反映的思想來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書面材料或其他物質材料等等。
3。自己或者相關人員提供的證人證言證人,是指證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況向公安司法機關所作的陳述。找法網提醒您,證人證言一般是口頭陳述,以筆錄加以固定;辦案人員同意由證人親筆書寫的書面證詞,也是證人證言。
根據《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詐騙如今衍生出了很多新形式,包括電信詐騙、網絡詐騙等等。受害人群廣,但主要集中于老人和婦女,涉案的金額往往能達到上千萬,影響極其惡劣,也不利于和諧社會的建設。因而,生活中應當提高自身的防騙意識,不輕信他人的話,也不要相信天上會掉餡餅。避免使自己誤入歧途、落入圈套,造成經濟上的損失。
在網絡上被騙的,受害者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報案,并盡量地提供能證明詐騙成立的證據,如雙方的網絡聊天記錄、受害者匯款的證據及有關對方的線索等,以便公安機關能及時調查處理。報案時可以聯系其他受害人一并到派出所報案或者將相關信息反饋給派出所,爭取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現實中,公安派出所出警任務重,對數額較小沒有達到立案標準的,尚不構成詐騙罪的報案只予以登記報案。網絡詐騙罪立案標準是:
1、詐騙公私財物價值3000元至10000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
2、詐騙公私財物價值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3、詐騙公私財物價值500000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
詐騙案件的處理是沒收其違法所得,將被害人的財物退還給被害人,而詐騙罪分為三個階段,若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數額特別巨大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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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1)物證、書證;
(2)證人證言;
(3)被害人陳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5)鑒定結論;
(6)勘驗、檢查筆錄;
(7)視聽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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