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的,以故意傷害罪論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傷情達到輕傷二級的,應在六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的幅度內確定具體的量刑時長,如果導致一人以上輕傷二級的,每增加一人,增加三到六個月刑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實施細則》第二節 故意傷害罪
一、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1、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一級的,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致一人輕傷二級的,在六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傷害后果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每增加一人輕微傷,增加一個月至三個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輕傷一級,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一人輕傷二級,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款。
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擴展資料:
致人輕傷二級被判拘役
同住小區的兩位先生遛狗時迎面相遇,未料兩狗一見面就撕咬得不可開交。其中一狗的主人陳某氣憤不已,竟出手將對方狗的主人李先生打傷。記者昨悉,為此賠償4萬元醫藥費的陳某,被法院判處拘役4個月。
去年12月4日晚,李先生牽著愛犬在小區散步,迎面碰上一小伙也牽著一條狗過來,兩條狗一見面就直接撕咬,打得不可開交,兩人最終將狗拉開。正當李先生帶著愛犬準備回家時,被陳某叫住稱自己的狗被李家的狗咬傷了,李先生回頭看看后說,“我家狗也常被大狗咬傷,擦點藥過幾天就能好”。
陳某聞言大怒:“我的狗是打不過你的狗,但我打得過你!”說完就沖上去將李打倒,拳打腳踢。李拼力大聲呼救,陳某逃往附近棋牌室躲藏。
次日凌晨,李先生感覺全身疼痛選擇報警,經司法鑒定,其胸部外傷、右側兩根肋骨骨折,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警方介入后,后悔不已的陳某賠償李先生4萬元醫藥費,最終取得了李先生諒解。法院認定陳某故意傷害罪成立,從輕判處拘役4個月。
參考資料:人民網-主人不服輸一怒傷人被判拘役
輕傷二級的量刑標準1、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傷情接近輕微傷,社會影響不大、被害人有過錯或被告人全部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為拘役刑或管制刑。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傷情介于輕度和重度之間的,為有期徒刑一年。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準刑】
(一)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傷情接近輕微傷,社會影響不大、被害人有過錯或被告人全部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傷情介于輕度和重度之間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傷情接近重傷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
(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尚未達殘疾標準的或損傷程度與輕傷標準接近的,為有期徒刑三年;
(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造成被害人10級殘疾的,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3、【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被害人6級殘疾的,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為有期徒刑十三年。
4、【重處、輕處特別規定】
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處:
傷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傷情的基礎上,每增加輕傷1人,按照所增傷情的輕重程度,確定遞增幅度,輕度的,刑期增加三個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個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個月;每增加重傷未達殘疾標準或接近輕傷標準1人,刑期增加十個月;每增加重傷1人,致10級殘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六個月。
持刀等管制刀具傷害他人的,從重10%。
在聚眾斗毆、尋釁滋事中故意傷害他人的,從重10%。
傷害對象為70歲以上的老人、14歲以下的兒童、殘疾人、懷孕婦女的,從重5%。
因為鄰里糾紛、婚姻糾紛等民間矛盾引發的故意傷害,從輕10%。
5、【個罪自由裁量權規則】
根據發案原因、犯罪動機、犯罪手段、損傷程度、賠償情況等情節,合議庭(獨任庭)按本節規定量刑認為偏輕或偏重的,依第一百零四條量刑時,可行使六個月以內的自由裁量權;依第一百零五條量刑時,可行使十個月以內的自由裁量權;依第一百零六條量刑時,可行使一年六個月以內的自由裁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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