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在出租房墜樓房東需承擔責任嗎
法律分析:一般不需要承擔。當然要看墜樓的原因。如果房東要承擔責任,要存在歸責于房東的原因。比如,在樓梯上,因為樓梯年久失修,造成租客墜樓受傷的,房東有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一條 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二條 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限內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經營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租客出了事房東有責任嗎
不一定。如租戶發生意外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是由該租賃房屋存在問題造成的,則房主知情的應當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如房主不知情的,則需要向當事人給予一定的補償費用;如租戶發生意外是因本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則房主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租戶出現人身的意外,如果房產不存在安全隱患,房東不承擔責任。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在房屋租賃期間租客意外受傷,房東需要承擔責任的有以下情況:
1、房東配備的房屋設備未使用中或正常使用中發生損壞導致租客受傷的;
2、因房子老化等原因,導致天花板墜落等其他情況造成租客受傷的;
3、房屋設計等原因未與租客說明,在租客使用電器或其他設備時導致發生觸電、火災、煤氣中毒等意外事故;
4、超出合同約定的租賃物使用范圍造成的傷害。
總的來說,因個人原因造成受傷的情況的,由租客或導致該傷害方承擔責任,因房屋本身的問題或者房東管理房屋問題導致租客的意外受傷,則房東方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需要注意的事項
(一)簽訂合同時應當將房屋用途、居住注意事項、房屋潛在問題等注明。
(二)約定在可能發生的意外中,發生意外時責任的劃分。
(三)在維修事項中,如無約定則出租人應當履行維修義務,如另有約定,承租人有權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存在維修義務。
(四)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得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如需改動須征得出租人意見。
二、房東與房客在租賃前需注意哪些事項?
作為房屋所有權人,在將房屋出租前,須對出租屋內的安全消防設施、家電等進行檢查,及時消除漏水、漏氣、短路等隱患。如果出租房屋要改變使用功能和結構的,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消除或通知承租人消除。作為出租人,應當明確告知承租人出租屋及附屬設施的年份、可能存在的缺陷和隱患,有義務進行完善和維修,盡物權人職責,如果出租人沒有盡到安全修繕的義務,如因輸電線路老化而引起火災,造成承租人財產損失的,就由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除非租賃合同中有特別約定或承租人自身存在過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一條 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三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一條 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出租房子加上最重要的一句話
出租房子加上最重要的話如下:
第一、租客若要增加設施或其他裝修,必須征得房東同意,并承擔所有費用;
第二、租客不得在房屋內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否則后果自負,且房東有權終止合同;
第三、在租賃期限內,租客是該房屋的實際管理人,該房屋內發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租客承擔,與房東無關,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拋物,水電燃氣的使用不當,在屋內摔倒等給租客造成的人身傷害,房東都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租客不得將該房屋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或拖欠房租超過15天,房東有權立即無條件收回房子。
房屋租賃注意事項
要核實承租人。房東在出租房屋時應對租房人的身份加以核實,主要包括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相關證件的核查,同時要了解租房者的工作、租房后居住人數等情況,最好到公安機關查詢租房者信息。
多回訪承租者。房東要經常打電話詢問租房者房屋的情況,并定期查看房屋的基本情況,排除有違法經營等情況,一旦發現所出租的房屋有什么異常,要及時通知公安機關。
物業費等的交付。物業費、衛生費、水電費等費用由誰來交,要與物業公司或租戶核實。
房子盡量不租給短期租房者。房東最好不要將房屋租給短期租房者,比如只租一兩個月的人,如果確定要租給對方時必須要十分謹慎。出租房屋時盡量以半年為最短期限,并且房東對不知底細的人盡量不要透露個人太多的信息。
不要頻繁漲價。房東要善待租房者,對于使用房屋需注意的相關事項在租房時盡量提醒租房者。租金盡量穩定,如漲價頻繁,租房者不會長期租賃,會增加尋找新租房者的成本。
房屋的租期不超過20年。房屋的最長租賃期限不能超過20年,否則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同樣不得超過20年。
合租情況及租房合同。辦理合租合同時,需有房主的同意合租書面證明。租房者與房東的任何口頭協議均應盡量落實在正式租房合同中。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