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演協評吳亦凡被批捕:飛得再高膨脹再大,任性妄為終會脫軌。
8月16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經依法審查,對犯罪嫌疑人吳某凡以涉嫌強奸罪批準逮捕。隨后,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發表題為《“脫軌”的代價》的文章,評論吳某凡被捕一事:
自吳亦凡事件在網絡爆發,呈現在公眾面前的是一個罔顧法紀、恣意妄為、金錢至上、隨心所欲的“明星”。作為文藝工作者,以藝術作品弘揚中國文化的基本職業作用無從談起;作為公眾人物,傳遞核心價值觀的社會職責置若罔聞;
作為擁有龐大粉絲群體的“頂流”,觸犯法律底線,造成極其惡劣、難以挽回的社會影響,行業難容。目前吳亦凡影視、音樂、綜藝等相關作品均已下架,其本人也將接受法律制裁。
演藝圈是顯性“名利場”,容易讓人迷失。一些人逐漸飄飄然,忘了本分,忘了責任。自以為有顏值、有粉絲,就可以沒有敬業精神,沒有職業道德;自以為有賣點,有關注,就可以沒營養、沒藝術追求;自以為有資源、有流量,就可以沒人品、沒底線。殊不知,
德不配位的明星如同空中泡沫,飛得再高,膨脹再大,也終會破滅,任性妄為終會脫軌而出。
律師解讀犯罪者被批捕的條件:
北京市春林律師事務所主任龐九林、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晨表示,按照我國刑事法律規定,批捕需達到至少3個條件:首先,要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其次,法定刑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另外,如果不予批捕,嫌疑人會發生一些社會危險性,比如騷擾被害人,干擾證人作證,串供,毀滅、偽造證據,實施新的犯罪、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等。
龐九林補充分析,此外,針對可能涉及的強奸罪,法定刑幅度分別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嫌疑人被指控犯罪事實的量刑區間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等情況的,應當予以逮捕。
以上內容參考 北京日報客戶端-吳亦凡被批捕,中演協發聲!從刑拘到批捕意味著啥?解讀→
是的,2021年8月16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經依法審查,對犯罪嫌疑人吳某凡以涉嫌強奸罪批準逮捕。
上一次吳亦凡的消息引爆熱搜,則是7月31日晚22點30分,北京警方發布通報,吳亦凡因涉嫌強奸罪被刑事拘留。從被刑拘到正式批捕,從警方到檢方,16天,這是前頂流吳亦凡再次創造的內娛記錄。
當初那個“我都說了真犯了罪我自己會進監獄”的吳亦凡,現在已經被網民稱為“吳•說到做到•亦凡”。誰能想到,2002年出生的大一女生都美竹向昔日內娛頂流吳亦凡宣戰,從開始無人在意到今天,吳面臨已經不是退圈而是鐵窗淚了。
批捕之后的下一步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晨表示,檢察院批準逮捕之后,公安機關會繼續偵查。繼續偵查的期限一般在2個月。另外,不排除因為案件復雜或者案件涉及面廣、取證困難而延長偵查羈押期限。
如果公安機關認為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就會將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如果公安機關發現案件存疑,可以將犯罪嫌疑人的強制措施變更為取保候審,同時通知批準逮捕的檢察院。如果公安機關發現嫌疑人可能不構成犯罪,則可以撤銷案件。
以上內容參考 鳳凰網-吳亦凡被正式批捕 娛樂圈“大地震”才剛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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