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侵權一般賠償多少
圖片侵權一般賠償多少,法律是我們人類的最低的道德底線,一旦我們觸及底線那么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知法才能更好地守法,才能知道如何通過法律來武裝自己,那么圖片侵權一般賠償多少呢?
圖片侵權一般賠償多少1一、一張照片侵權賠償金額是多少?
圖片侵權應先考慮實際損失,即圖片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圖片侵權人因侵權行為給權利人帶來的實際損失。對于侵犯肖像權的賠償,沒有具體數額規定。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應當依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以及侵權人的獲利情況等因素來綜合確定。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具體考慮以下因素確定: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二、侵犯肖像權的情況有哪些?
構成侵害肖像權的行為,應具備以下兩個要件:一是要有使用肖像的行為,二是未經肖像權人同意或沒有正當理由。具體來說,侵犯肖像權的行為有以下幾種:
1、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權利人的肖像;
2、雖不以贏利為目的,但未經肖像權人的同意而將權利人肖像進行展示、公開、陳列、復制、散發等行為;
3、超出肖像權人許可范圍使用權利人的肖像;
4、超出肖像權人許可的地域范圍內使用權利人的肖像;
5、超出肖像權人許可的期間使用權利人的肖像。
三、哪些情況不算侵犯肖像權?
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因社會公共利益,可未經肖像權人的同意而使用其肖像:
1、使用社會公眾人物肖像;
2、為宣傳報道而使用參加集會、游園活動的人的肖像;
3、旨在行使正當的輿論監督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4、因通緝犯罪嫌疑人或報道已判決案件而使用罪犯的照片;
5、為肖像權本人的利益而使用其照片;
6、國家機關為執行、適用法律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綜上所述,當事人的.照片被他人擅自使用帶來不利后果的,可以判定侵犯了肖像權,這樣,當事人有權要求對方賠償。這屬于普通侵權行為,賠償金額根據侵權程度、造成后果情況及侵權人經濟水平。對方拒絕賠償的,當事人可以在訴訟時效內去法院立案。
圖片侵權一般賠償多少2網絡圖片侵權賠償標準
第四十八條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網絡圖片侵權解決途徑
1、調解。雙方當事人可以請版權行政管理機關或版權代理機構或其它第三方作為調解人,按照自愿原則,通過協商,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2、行政投訴。侵權行為同時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侵權者除了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還可以由版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制品,并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可以沒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權復制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
3、民事訴訟。作者或權利人的版權被侵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權利人應當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二年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仲裁。根據當事人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或者著作權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圖片侵權一般賠償多少3圖片侵權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于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侵權民事責任的概念和特征
(1)侵權民事責任的概念
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2)侵權民事責任的特征
①侵權民事責任是法律責任,不是道義責任;
②侵權責任是民事法律責任,不是刑事、行政責任;
③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是財產責任;
④侵權責任以補償性為主。
圖片侵權的具體賠償標準:
發生圖片侵權,賠償標準應按照以下因素順序確定。
1、圖片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圖片侵權人的實際侵權數量;
圖片侵權應先考慮實際損失,即圖片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圖片侵權人因侵權行為給權利人帶來的實際損失。
2、圖片侵權人的非法盈利;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無法估算的,賠償標準還可以按照圖片侵權人的非法盈利多少來估算需要賠償的數額。
3、上述都無法確定時,由法院根據具體詳情來判決。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和侵權人的非法盈利都無法估算時,法院將根據雙方提交的證據分析具體的情形,最后根據實際的情形來確定賠償的多少。
肖像權受到侵害,公民有權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1、如果侵權人置之不理,公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強制侵權人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2、對無營利目的的侵害肖像權行為,肖像權人有權要求賠償精神損失;
3、對以營利為目的的侵害肖像權行為,肖像權人既有權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又有權要求侵權人對侵害肖像權所造成的物質上的損失,進行經濟損害賠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社會公共利益,可未經肖像權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而不侵犯肖像權:
1、使用社會公眾人物肖像;
2、為宣傳報道而使用參加游行集會、游園活動的人的肖像;
3、為行使正當的輿論監督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4、因通緝犯罪嫌疑人或報道已判決案件而使用罪犯的照片;
5、為肖像權本人的利益而使用其照片;
6、國家機關為執行、適用法律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7、作為證據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8、為了科學研究和文化教育目的而在一定范圍內使用他人肖像。
侵犯肖像權認定依據具體如下:
1、客觀上要有使用肖像的行為,不要求以營利為目的;
2、未經肖像權人同意或沒有正當理由。具體來說,侵犯肖像權的行為有以下幾種:
(1)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權利人的肖像;
(2)雖不以盈利為目的,但未經肖像權人的同意而將權利人肖像進行展示、公開、陳列、復制、散發等行為;
(3)超出肖像權人許可范圍使用權利人的肖像;
(4)超出肖像權人許可的地域范圍內使用權利人的肖像;
(5)超出肖像權人許可的期間使用權利人的肖像。
公民的肖像權的內容:
1、肖像制作專有權。一方面表現為肖像權人根據需要通過任何形式由自己或由他人制作自己的肖像,他人不得干涉;另一方面。肖像權人有權禁止他人非法制作自己的肖像。
2、肖像使用專有權。權利人對自己的肖像有權以任何方式進行自我使用。權利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以獲得精神上的滿足和財產上的收益,是合法使用,不受干涉。此外,肖像權人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人未經權利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都構成對肖像使用專有權的侵害。
3、肖像許可使用權。權利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將肖像使用價值轉讓給他人,由他人使用。他人使用權利人的肖像,須經過權利人的同意。
4、肖像利益維護權。任何人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而利用其肖像的,均構成對肖像權的侵害。但是,法律也規定了可以不經肖像權人同意即可合理實施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九條
為公共利益實施新聞報道、輿論監督等行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體的姓名、名稱、肖像、個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體人格權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千零一十八條
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有權依法制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過影像、雕塑、繪畫等方式在一定載體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識別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丑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作品權利人不得以發表、復制、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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