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偽造證據罪立案標準
民事訴訟偽造證據罪立案標準是:偽證罪一般處拘役、管制或者最高三年有期徒刑。如果情節嚴重,處最低三年、最高七年有期徒刑。偽造證據的行為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如果多次偽造證據導致錯案、動機卑劣、幫助重大案件的當事人、導致案件中止等,就可以構成偽證罪,需要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五條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立案標準
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立案標準如下:
1、只要辯護人實施了毀滅偽造證據的行為,原則上就構成犯罪,就應當立案追訴;
2、辯護人毀滅毀滅證據罪是指在法律中,辯護人毀滅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威脅、引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的行為;
3、根據規定,毀滅證據,是指將證據銷毀、徹底破壞,使證據完全消滅或者完全喪失證據的作用,如:燒毀足以有犯罪的物證,消除犯罪現場的血跡,等等;
4、所謂偽造證據,是指制造虛假的證據,對證據內容進行篡改,使其與真實不符。如:制造虛假的書證、物證、鑒定結論、勘驗檢查筆錄,等等。
行為人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既可以表現為共同直接實施各種毀滅或偽造證據的行為,亦可表現為出謀劃策、提供工具等,幫助的形式可以是多種多樣的。
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客體要件。所侵害的客體是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對象則是當事人;
2、客觀要件。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所謂幫助,是指為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準備工具、掃除障礙、出謀劃策、提供條件、撐腰打氣、堅定其毀滅、偽造證據信心等。犯罪為情節犯。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能構成犯罪;
3、主體要件。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犯罪;
4、主觀要件。主觀方面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對方是案件的當事人但為了達到幫助當事人的目的仍決意實施幫助其毀滅偽造證據的行為。
綜上所述,偽造、毀滅重要證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嚴重的會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七條
【妨害作證罪】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犯前兩款罪的,從重處罰。
偽造證據的認定標準
一、怎樣認定偽造證據罪 1、司法工作人員為了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而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的,又觸犯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屬牽連犯罪,對之,應當擇重罪即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從重處罰。
2、偽造證據罪與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證據、偽造證據罪的界限 (1)主體不同 偽造證據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l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而后者為特殊主體,只有刑事訴訟中的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才能構成其罪。 (2)幫助的對象不同 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中的當事人,既包括刑事訴訟中的當事人,也包括民事、經濟、行政訴訟中的當事人;而后者的當事人,則僅限于刑事訴訟中的當事人。 (3)毀滅、偽造的證據范圍不同 偽造證據罪中,證據既可以是刑事訴訟證據,也可以是民事、經濟及行政訴訟證據;而后者則僅限于刑事訴訟包括附帶民事訴訟的證據。 (4)對情節的要求不同 偽造證據罪必須以情節嚴重為構成要件;而后者則無這一要求。 (5)發生的時間不同 偽造證據罪既可以發生在刑事訴訟中,又可以發生在民事訴訟、行政訴訟中,還可以發生在上述訴訟前;而后者則僅只能發生在刑事訴訟中。在刑事訴訟前,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構成犯罪的,仍要以本罪治罪科刑,而不是構成后罪。 (6)所侵犯的客體不盡相同 偽造證據罪所侵害的客體既包括司法機關正常的刑事訴訟活動,也包括司法機關正常的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活動;而后者則所侵害的僅是司法機關正常的刑事訴訟活動。二、偽造證據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1、《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證據。對于涉及國家秘密的證據,應當保密。凡是偽造證據、隱匿證據或者毀滅證據的,無論屬于何方,必須受法律追究。 2、第四十七條規定:證人證言必須在法庭上經過公訴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辯護人雙方訊問、質證,聽取各方證人的證言并且經過查實以后,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法庭查明證人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的時候,應當依法處理。 3、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3)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4)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5)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罪與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證據、偽造證據罪的界限 (1)主體不同。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l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而后者為特殊主體,只有刑事訴訟中的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才能構成其罪。 (2)幫助的對象不同。本罪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中的當事人,既包括刑事訴訟中的當事人,也包括民事、經濟、行政訴訟中的當事人;而后者的當事人,則僅限于刑事訴訟中的當事人。 (3)毀滅、偽造的證據范圍不同。本罪證據既可以是刑事訴訟證據,也可以是民事、經濟及行政訴訟證據;而后者則僅限于刑事訴訟包括附帶民事訴訟的證據。 (4)對情節的要求不同。本罪必須以情節嚴重為構成要件;而后者則無這一要求。 (5)發生的時間不同。本罪既可以發生在刑事訴訟中,又可以發生在民事訴訟、行政訴訟中,還可以發生在上述訴訟前;而后者則僅只能發生在刑事訴訟中。在刑事訴訟前,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構成犯罪的,仍要以本罪治罪科刑,而不是構成后罪。 (6)所侵犯的客體不盡相同。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既包括司法機關正常的刑事訴訟活動,也包括司法機關正常的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活動;而后者則所侵害的僅是司法機關正常的刑事訴訟活動。 偽造證據,就是故意制造虛假的證據材料的行為;包括模仿真實證據而制造假證據,或者憑空捏造虛假的證據,以及對真實證據加以變更改造,使其失卻或減弱證明作用的情形。 任何的案件是需要進行證據的提交,證人的提供,但是有些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就會運用很多的手段進行偽造證據,但是這是違法的我們都是知道,是會進行很嚴厲的處罰,已經對這方面做了詳細的分享,希望大家明白都會受到什么樣的處罰。
偽造證據的認定標準
1、偽造證據的情形包括故意制造虛假的證據材料的行為;
2、包括模仿真實證據而制造假證據,或者憑空捏造虛假的證據,以及對真實證據加以變更改造,使其失卻或減弱證明作用的情形。偽造證據既包括偽造刑事證據,也包括偽造民事證據;
3、既可以是偽造對被告人不利的證據,也可以是偽造對被告人有利的證據。
一、民事偽證罪立案標準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偽造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對偽造證據的主體,依自然人和單位的不同,罰款的金額也不同。
二、偽證罪的行為
1.毀滅、偽造證據;
2.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
3.威脅、引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在刑事訴訟中只要有上述三種行為之一即可構成本罪。
三、偽證罪的必要條件
1.只有在刑事訴訟中才有構成偽證罪的問題。
2.構成偽證罪的主體為特定主體,即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共四種人。
3.只有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提供偽證的行為才構成偽證罪。
4.從行為上講,構成偽證罪的行為是指作虛假的,與案件事實不符的證明、鑒定、記錄、翻譯的行為。
5.偽證罪屬于故意犯罪,而且有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意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四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證據。
第四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證據。對于涉及國家秘密的證據,應當保密。凡是偽造證據、隱匿證據或者毀滅證據的,無論屬于何方,必須受法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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