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近年來,防止青少年沉迷網絡游戲的措施不斷加碼。2019年,國家新聞出版署發布《關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的通知》,提出了六大舉措,包括實行網絡游戲賬號實名注冊制度,嚴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網絡游戲時段時長,限制各年齡段未成年人每月游戲消費金額。為加強行業監管,對未落實防沉迷要求的網絡游戲企業,要求各地出版管理部門應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理,直至吊銷相關許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三條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國家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給予特殊、優先保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權,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
未成年人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權利。
第四條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對未成年人進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紀律和法制教育,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的教育,提倡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反對資本主義的、封建主義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蝕。
法律分析:嚴格限制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游戲服務的時間,所有網絡游戲企業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每日20時至21時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時服務,其他時間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游戲服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七十五條 網絡游戲經依法審批后方可運營。國家建立統一的未成年人網絡游戲電子身份認證系統。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應當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實身份信息注冊并登錄網絡游戲。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對游戲產品進行分類,作出適齡提示,并采取技術措施,不得讓未成年人接觸不適宜的游戲或者游戲功能。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不得在每日二十二時至次日八時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游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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