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矛臺袁仁國是哪里人
貴州仁懷人
5月23日,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原副書記、原董事長、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袁仁國涉嫌受賄一案,由貴州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貴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貴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袁仁國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免去職務
2019年5月5日,被免去袁仁國同志政協第十二屆貴州省委員會常務委員、經濟委員會副主任、省政協委員職務。
違紀雙開
2019年5月22日,據貴州省紀委監委消息:經貴州省委批準,貴州省紀委監委對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原副書記、原董事長、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袁仁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袁仁國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將茅臺酒經營權作為拉攏關系、利益交換的工具,進行政治攀附,撈取政治資本;大搞權權、權錢交易,大肆為不法經銷商違規從事茅臺酒經營提供便利,嚴重破壞茅臺酒營銷環境;大搞“家族式腐敗”;轉移贓款贓物,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非法獲取巨額利益;大搞權色、錢色交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袁仁國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和貴州省重點國有企業負責人,把黨和人民賦予的國有企業經營管理權當作個人和家族謀取私利的工具,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且在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十分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省監委委務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袁仁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決定逮捕
2019年5月23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原副書記、原董事長、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袁仁國涉嫌受賄一案,由貴州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貴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貴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袁仁國作出逮捕決定。
茅臺歷任董事長結局
貴州茅臺從1950年到2022年的77年歷史,經歷了八任掌門人。第一任:張興忠。1950年張興忠奉上級命令親自帶領12位軍人接管茅臺鎮最大三家酒坊及其燒房,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華茅、王茅、賴茅三家酒坊。把三家酒坊全部接管完畢,三茅合一建設成“中國貴州茅臺酒廠”,張興忠成為第一任廠長,1974年張興忠從貴州省仁懷縣退休回到老家山東。第二任:周高廉。1977年中共仁懷縣委書記、縣長周高廉受任茅臺酒廠黨委書記、廠長。周高廉任上六年茅臺酒產量一年比一年增加,經濟效益一年比一年提高,周高廉1983年從貴州茅臺_任1995年退體第三任:鄒開良。1981年鄒開良接任周高廉任茅臺酒廠廠長,1996年貴州茅臺酒廠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更名為“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這是茅臺歷史上非常重要一個體制變化。第四任:季克良1998年5月,鄒開良卸任,季克良成為茅臺新”掌舵者“,集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鄒開良為實現“萬噸計劃”目標,提出了上市計劃。2015年8月正式辦理退休第五任:袁仁國。2000年起擔任貴州茅臺酒股公司董事長,2011年10月起任貴州茅臺酒廠(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副書記。2021年9月23日,袁仁國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第六任:李保芳。2015年8月,李保芳任職茅臺集團黨委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2019年6月30日,“國酒茅臺”改為“貴州茅臺”,2020年3月3日,李保芳卸任董事長。第七任:高衛東。2020年3月,貴州省交通運輸廳廳長、省交通運輸廳黨委書記高衛東接替62歲李保芳執掌貴州茅臺,時年48歲,成為“茅臺集團史上最年輕的董事長”。2022年5月13日。貴州省紀委監委消息:高衛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貴州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第八代:丁雄軍。2020年8月接接高衛東成為茅臺掌門人。接任茅臺后,丁雄軍有兩個產品層面變化最為直觀,一是對飛天茅臺控價,二是新品發布。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