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發外界關注的“梅姨案”有了新的進展,2021年3月26號,“申聰被拐案”二審歷時4小時結束庭審,法院未當庭宣判,廣東高院將擇期宣判此案。
申軍良夫婦就民事賠償這一部分提出了上訴,這15年他為了尋子,家庭出現了變動,人也變得滄桑,要求索賠相關的費用,誤工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480萬余元。
神秘人梅姨?這個梅姨被各種謎團給包圍著。到現在為止都還不知道她長什么樣,到底有沒有這個人,她在哪里?
被告人張維平在庭上供述,梅姨是真實存在的,但是梅姨的畫像不像,這些被拐的孩子,都是經梅姨的手賣掉。
在張維平落網之后,通過張維平的口供,警察進行了全方位的核查,也對戶口外來人口進行了排查,可是都沒有找到這個所謂的梅姨,也沒有直接的證據能夠證明這個梅姨的存在。這個梅姨是否真的存在?為什么一點線索都沒有。
2016年,廣州增城警方抓獲了5名拐賣兒童犯罪嫌疑人,這5名嫌疑人一共拐賣了9名兒童。
2018年12月28日對這5名拐賣兒童的嫌疑犯進行了公開審理,宣判這5名拐賣兒童的嫌疑犯被判有期徒刑10年至死刑不等。
到2020年已經有5位兒童被解救,2019年召回兩名被拐兒童,2020年3月找回了15年前被拐的孩子申某。其中2020年7月15日解救了兩名被拐兒童,已經成功的和親生父母相認。至今還有4位兒童還沒有任何的消息。
人販子十分讓人痛恨,破壞了多少個家庭,讓這些父母受到了致命的打擊。有些家庭也家破人亡,有些父母不能夠接受,選擇了自殺,也有一些家庭在茫茫人海中不斷地尋找,花了多少的人力、物力,可是往往希望卻微乎其微。有多少孩子被拐之后能夠正常的生活,有些甚至被殘忍地對待。
被拐孩子的父母一直沒有放棄與希望,十幾年了,這些被拐孩子的家長找了很多地方,內心非常的煎熬,但是他們也不曾放棄希望,他們相信自己能夠找回自己的孩子。希望那些被拐的孩子能夠找到被找回,回到父母的身邊。
看到一個關于中國安全防范技術工程行業協會的新聞,給我們帶來了好消息。
中國安全防范技術工程行業協會:AI科技,為被拐兒童照亮回家的路
被拐的兒童基本上都是三歲以下,很多家長都只有孩子的幾張照片,有些甚至只有嬰兒時期的照片,憑著這些照片將尋找到孩子非常的難,而且孩子長大了,經過了容貌的大變。
通過這種人臉識別技術能夠智能深度五官的成長規律,就可以憑借一張合適的照片,就可以實現跨年齡進行識別人臉。
如果這項技術成功了,那么被拐多年的兒童就能夠成功地被找回,這也為跨年齡尋親帶來了更高的成功機率。
很期待這項技術可以成功,讓被拐家庭都能相聚。
法律分析: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罪是指行為人明知婦女,兒童是被拐賣的受害者,但由于種種目的,仍然付出一定金錢收購的行為。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的主體是不以出賣為目的的,否則就應該構成拐賣婦女兒童罪而不是收買婦女兒童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的,依照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非法剝奪、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傷害、侮辱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又出賣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從輕處罰;按照被買婦女的意愿,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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